当我们说起“最好的我们”时,到底是什么意思?

机缘巧合之下,和蔡妈一起看完了《最好的我们》这部电影,很久不看青春系电影,也因此心

有所感,故此把之前写的小说略作改动,重新发出来。

【光阴】

最近签了书的我身体不好,无端模糊了许多记忆。可是我很清楚,有些东西,我始终都记得。

本已睡了两个多月安稳觉,偏偏在这一天,我只睡到半夜,便十分自然的醒来。条件反射般看枕边的手机,时间:2点45分。

突然想起,自己爱了很久的那个男人,今夜有一场重要的网球比赛,只得硬起头皮,在同事模糊的唠叨中打开电视机,于淡然间,就看透他的优雅和自如。

看到一半,向晚打来电话,亦晨,有没有空出来坐坐?

接到死党的电话,在这座小城孤独惯了的我无法不动容。以前的同学鸿鹄有志天各一方,只有向晚因为家业留在这座古城,成为我为数不多的挚友。

心中不由轻叹,多么精彩的比赛,却为何挑了这一天。

和向晚约在学校旁边的烧烤店,少年时代,这一方小小的摊位承载了我们不少回忆,庆祝生日时的温馨,向晚失恋时的苦涩,竞赛得奖时的欢乐。

一切一切,于心间融合。

找了熟悉的位子坐下,我主动招手叫老板,三个鸡翅,微辣,四串牛肉,酱香。

向晚抬头,眼神里有难见的清澈,亦晨,这么多年了,想让你改变,还真是一件难事。

我淡淡一笑,想让你不玩网游,也是挺难的事儿。

向晚不再说话,只是低头吃她的烧烤。

其实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林向晚这个女人,我从未见过如此生猛的女性,电动比很多男人打的都棒,台球时常清台,篮球玩的可以搞定校队后卫,成绩从来不低于第二名,至于网游么,更是在三个游戏最有名的工会里当会长。

有很多时候我看着她,就像看着一个外星人,我甚至一度很想问她,林向晚,你到底是不是地球人?

通常这时候,她会淡然回复:是,然后便换来我的沉默。

她换男朋友如同换她最爱的那些衣服,换来换去,无论是因为网游还是因为太生猛,她所有的男朋友都和她分了手。于是到最后,她便只剩下我这个好知己,真死党。

她和我之间,大概可以用十二个字形容:肆无忌惮,毫不避讳,坦坦荡荡。

她和你不一样,你走之后的这两年,她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在大街上旁若无人的和我勾肩搭背,对无数人坦然宣称,我不需要男朋友,我有林亦晨这个哥们就够了。

你看,和你的纯澈温婉一比,她简直就是另一个极端。以至于死党常常问我,亦晨,你说说看,你俩都姓林,会不会上辈子是冤家?

【此时】

死党的这个问题在我这里存了许久,久到你已经离开,久到你已经有了很多男朋友,我都没有来得及用心去回答。

如果说林向晚换男朋友是为了刺激,我想你换男朋友大概是为了遗忘。

不过有一件事仍然让我觉得可惜,你后来的男朋友虽然都是高富帅,却没有一个比我对你更好。

你说,这是你的幸福,还是你的不幸呢?

相比你的纠结,林向晚就直白得多了。尽管有个哥们不止一次的提醒我,让我离她远点儿,理由无非是,她这样的女孩子,即便是面前站着一个全裸的帅哥,该做什么她还是会照做。

我把这句话转给林向晚的时候,她正和一个相熟的姐们儿打台球。听了我的描述,她缓缓仰起头,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望着我,然后冒出一句:

“恩,如果真有个全裸的帅哥站在我面前,我还是看的……”

想来也是,如今的我和她,至多不过是知己,我大概是身边唯一一个不用担心会有非分之想的人,对着这么个人,就算真是帅哥,也不过就是那么回事,何况我这个人还长了一副人畜无害的囧样儿。

你走的这两年,其实也不是没人劝过我,只可惜我是个认死理的人,就算前方是南墙,我也得撞得头破血流才会回头。我认准了你的好,就像我认准了费德勒的优雅和吉诺比利的灵动一样。

为君一日,牵系一世,你一直都知道,我是这样的孩子,对不对?

也有偶尔回到小城的同学们调笑我,林亦晨,其实如果把生猛这事儿剔除,林向晚也不错,要不你俩凑合凑合?

我笑笑,没说话。

【回忆】

有些时候我想,或许真的是因为我这个孩子对一些事情太过执着,以至于你已经走了这么久,我还没有得到幸福。

事实上,对于这种状态,我一直感到非常遗憾,但没有后悔,我不后悔。

最了解我的周慕然说的好,我不后悔,是因为那个人是你。

是的,我用力的爱,刻骨的伤,然后用那些故作释然的微笑去掩盖自己心里的痛。对于你,我始终相信自己的爱温暖而坚定。

尽管直到最后,你都没有说过你爱我,你说的不过是,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仅此而已。

直到你离开我的那一天,你都没有说过爱我,这是我的小遗憾,但不是我的大过错。

本来只是群内聚会上的匆匆一瞥,本来只是一场简单的相遇。

一直以为,能够做最单纯的知心人。

一直以为,能够这样简单的彼此相知。

一直以为,除了网络和聚会,我们不会再有交集。

一直以为,我们都会有各自的生活,然后人生一场,长乐未央。

只是我们都忽略了命运的那双大手,它总是在我们还未觉察的时候翻云覆雨,将我们曾经憧憬的那些美好,毫无悬念的彻底颠覆。

我曾经觉得自己宛如倒影,可是你却希望我独一无二。

可惜,要在你走后很久,我才知道,原来不是每一场浩劫,都在我们的预计之中。

相遇的时候很简单,你身上是我们约定的装扮:松散的麻花辫,细黑框眼镜,纯白色棉布收腰长袖衬衫,黑色半身天鹅绒短裙,同材质黑白格子腰带,白色低帮帆布鞋。

后来我跟堂哥说,那一刻我手上拥有一切,除了相机。讽刺的是,这偏偏是我彼时最需要的东西。

是命运吧,你微笑看我,你是林亦晨吧……那一刻,我晦暗的心底有阳光绽放。用周慕然后来的话说,林亦晨,你完了。

一语成谶。

后来的桥段难免俗套,净土遇水,飞蛾扑火。通常大家所能见到的,那些女追男的,求而不得的桥段,尽数折返在我身上。

放纵嘶吼,熬夜短信,冒雨送物,辗转失眠,大学四年始终古井无波的我,一时间豁出全身荷尔蒙,尽数梭哈在你身上。

以为能够幸福,以为有苦尽甘来,以为自己冷静而清晰,以为可以瞒过自己,却还是忘了那个人是你。

直到那一天,周慕然问我,林向晚到底有什么不好?

直到那一天,你终于把送给我的那句话补充完整,你说:“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可是我很爱他,很爱。”

直到那一天,你真正离开了我,再也不曾回来。

【栖宿】

接到周慕然电话的时候,我正在群里和一帮兄弟大谈篮球。不过二十分钟的功夫,我便赶到医院。

那是我头一次为一个人坐在病床前,我看着你的眼睛,你的面容,你的全部。有一瞬间,我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整个世界。

所以我后来在博客里写,从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已经把灵魂,栖宿在了你的身体里。

走出病房的时候我问周慕然,你这是什么情况。

车祸,脑部淤血。再要问时,从来淡然的他只得苦笑,亦晨,她把你忘了。我强作镇定,失忆?

不算失忆,至多算是失心吧……简单一句话,换来了我的沉默。然后你醒了,身边站着父母,亲人,朋友,周慕然,还有我和他。

你的微笑依然温暖,你和每个人打招呼,轮到我的时候,招呼成了疑问,你是谁?

那一刻,我的心突然就像花瓣般裂开,下一秒,我便有了决定。

你好,我是你的朋友,我叫林亦晨。

【走在没有你的风景】

后来的你回到了大学四年呆过的城市,后来的我跟随了你的步伐。再后来,你去了另一个国度,我来到了北京。

后来的日子里,我像知己一样陪伴你,追随你,后来的你已经把我忘记,即便你已经品尝了夜的巴黎,我也踏过了下雪的北京,我们还是没有再有交集。

普罗旺斯的薰衣草田中,你迎着阳光微笑;基姆湖畔的石像前,你随着清风起舞;马德里的大教堂前,你伴着夜色徜徉,阿玛菲的海岸边,你顺着沙滩游走。

我看着这一切,看着你的快乐,终于明白了你离开的意义。

再后来,我和你都回到了同一座城市,我们像死党一样勾肩搭背,你换男朋友的速度胜过换你那些最爱的衣服,你告诉我,换到你累的时候,你就会和他结婚。

你天赋异禀,向周慕然学来台球和电动,而后打遍周围无对手,你对所有人宣称,我是你的哥们。

我看着你快乐伤悲,看着你淡然自若,看着你生猛无比。我看着这一切,就像当初,我坐在病床前,看着你的眼睛。

我知道,那是属于我的回忆,属于我的爱情,它扎根在我心里,不需要你的回应。

我们常常深夜出去吃烧烤,我点微辣鸡翅和酱香牛肉,你点碳烤鱿鱼和烤排骨,你最喜欢的啤酒是青岛,我最喜欢的,是默默看着你喝酒的样子。

你仍然没有说过爱我,只是在夜色微醺的时候,你会偶尔问我:

“林亦晨,你是不是有一点喜欢我?”

于是我就想起了你的那句话,你说你只是真的很喜欢很喜欢我,可是你很爱他,很爱。

所以我当然也不会告诉你,没有你的这些时光里,我已经去过你的家乡,去过西南的春城,去过南方的羊城,也去过你心心念念的帝都北京。

我知道,在我走过的那些风景里,已经没有了你,那个最初定格在我心里,做校园风打扮的你。

我也知道,或许你有一天会讨厌我,但我到底是个有爱的人,我愿意相信,只要有心,只有有爱,即便是你离开我,也是旅行的意义。

曾经我们远隔千里,后来也没人知道我们是否终生相依,可至少我来过这一程,也终究,追上了这段青春。

哪有什么我生君未生,宠爱和牵念从来不像一回事,光阴不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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