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一直拒绝签字,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征地拆迁是一个复杂又漫长的过程,拆迁方往往为了快速的完成拆迁项目,通过各种手段要求拆迁户在补偿协议中签字,拆迁户如果妥协签字,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受到影响,从实际来看,很多拆迁户因为对法律不了解,大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听从来拆迁户的谗言。
拆迁户都有这样的疑问,如果一直不签字需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今天征地拆迁刘可心律师带大家简单了解。
不签字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从以往拆迁户的身上我们发现,拆迁户如果没有按照拆迁方的意思,在补偿协议中签字的,确实会遭遇不同程度的不良后果。
例如拆迁户拒绝签字后,可能会遭遇断水断电断气断路等逼迫行为,还有可能对拆迁户进行语言威胁或暴力行为,通过对拆迁户的生活、人身安全造成干扰,迫使拆迁户妥协签字搬迁,这是简单又粗暴的一种方式。
在这期间产生的任何后果,并不是拆迁户造成的,是拆迁方的行为违法导致的,拒绝签字并非拆迁户的过错,是补偿太低在先,拆迁户如果能第一时间提起合法有效的救济途径,可以对这些违法行为给予沉重打击。
拆迁户拒绝签字并不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唯一要承担的是,因拒签带来拆迁方的违法干扰,拆迁户应当做好准备,再有,拆迁户拒绝签字,并非是一直拖,拒绝的目的是在这期间争取合理补偿,要及时的通过有效途径提起救济。
拒签又不提起有效的救济途径面临强拆
如果拆迁户并不了解拒签的含义,选择一直拖,不签字,也不提起任何救济途径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方和拆迁户在签约期限内不能达成一致的,将由作出拆迁决定的市县ZF根据规定,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且公告。
拆迁户选择拒绝签字的,将会收到市县ZF作出的《补偿决定》,补偿决定是依照补偿方案作出的,也就是告知拆迁户就是这样补偿,拆迁户不能提起有效途径的,那么离被强拆越来越近了。
拆迁户收到补偿决定的,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任何救济途径的(诉讼或复议)又拒绝搬迁的,那么将会面临合法的司法强拆。
收到补偿决定后是不是就面临接受低补偿或房屋被强拆呢?其实不然,刚才我们已经说了,拆迁户收到补偿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搬迁,又没有提起任何救济途径的才会如此,反之,拆迁户按照规定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的就可以避免。
收到补偿决定后,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60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6个月,所以法定救济期限过后,拆迁户没有提起救济的,就会被强拆,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房屋被强拆了又是合法的没法再救济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