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唤醒,直击中国公众急救的三大痛点

邓  飞

我们也期待其在心唤醒 项目上的努力,也愿意在专业上帮助他推动此事,这也许是一个中国公众急救普及和急救体系完善的一个契机。

急救向来被认为是非常专业的事情,应该完全由专业医生来实施,否则就会面临不专业而被追究责任的诉讼。

而随着对于急救科学发展的认识,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医生并非自动从天而降的,医生到达现场需要的一定时间。而某些疾病状态是不能单纯等待医生和急救车,诸如心脏骤停或气道异物梗阻,等急救车几乎就是等死。因为这两种危急状态,需要分秒必争的抢救,没有现场第一目击者即刻采取急救行动,医生到达时往往已无力回天。

因此,在欧美国家,早已开始推动的公众急救培训计划,并取得斐然的成绩。例如美国西雅图,是最早开展公众心肺复苏培训的城市。其院外心脏骤停抢救成功率远高于美国国家平均水平。

众多的培训组织机构、标准化规范的课程、保护施救者的免责条例、公众场所随处可见的AED(自动体外除颤器)以及大众对急救的清醒认知,都是保证公众急救体系不断完善发展的关键要素。

然而,对于国内公众来说,现场急救从意识到知识技能、从急救设备到急救法规,都严重缺位。

作为在危险现场经常第一个到达的纪律部队警察、消防员,作为人流量巨大的地铁、火车、机场的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作为学生聚集的校园里的园丁,作为酒店经营者和员工…….他们本应是最需要急救培训的群体。然而,他们的培训比例很低,即使部分曾接受过急救培训,也多是一种走过场无效率的模式。急救讲师所传授的内容经常五花八门,甚至不少都是陈旧的、错误的急救知识。

在既往众多的现场急救案例里,我们明显体会到公众急救面临的三大痛点:不会救、不敢救、不能救。

1. 不会救

我们的学校教育阶段,急救常识教育基本是空缺,而进入社会之后,学习急救的渠道也不多。

我们始终认为急救是医生的事情,自己学了也没有,或者自认为不可能学会。

当然,我们还总希望国家能把急救课程免费送上门来,我才考虑要不要学。

还有人觉得,我自己花钱花时间学习一门帮助他人的技术,太他娘的亏了吧!

当真正面临急救现场时,那些众多的围观或绕道而行者,基本是不会不懂急救的人。即使是面对自己的亲人面临危险,也是手足无措甚至急救失当,徒留遗憾。

2. 不敢救

对于现场急救,公众始终存在一个担忧。

他受伤,我上去帮忙,万一最后说我帮倒忙,甚至给对方造成损伤,面临诉讼,怎么办?

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

目前欧美国家有相对完备的保护施救者的《撒玛利亚好人法》,为施救者帮助他人提供的很好的法律保障。国内不少城市也在主动推动相关院前急救法,这个问题的解决将指日可待。

即使有法律保护,你首先应该懂的急救,而不是乱救。法律是不保护乱救的,该担负的责任也逃不掉。

所以,不敢救的背后,还是因为不会救。而采用恰当的急救技术,不但给病人带来益处,也能让自己立于被追责之外。

3. 不能救

我们很欣喜的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习急救,而作为医护群体,在公众场所也勇于对陌生人实施急救。然而,对于院外心脏骤停来说,患者生存需要现场急救能做到三件事:

1)早期识别心脏骤停并呼叫120急救车

2)即刻开始高质量的心肺复苏

3)早期AED除颤

对于一个接受过急救培训的公众来说,做到识别心脏骤停无误,坚持高质量的心肺复苏(哪怕是单纯胸外按压)可能不是很难。但想给患者早期除颤,就面临无AED可用的窘境。

AED,全称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专门设计给普通公众的急救设备。作为院外心脏骤停,多为心源性心脏骤停。心脏骤停发生时,多表现为室颤,而室颤最有效的急救方式是电击除颤,每延迟除颤1分钟,抢救成功率下降7%-10%。如果心脏骤停室颤者能在3分钟内除颤,抢救成功率将高达70%以上。

而如果没有公众使用的AED,单等急救车带来急救设备,心脏可能将进入不可电击心律,例如成为直线,丧失电击机会。

也就是说,在心脏骤停急救现场,单靠心肺复苏挽救病人生命力有不逮,即使部分在急救车到达后恢复心跳,仍多因长时间全身器官缺血而最终死亡。

早期实施心肺复苏供给大脑心脏基础血流,同时早期使用AED电击除颤夺回窦房结对心脏的控制权,才是心脏骤停急救存活的关键。

生命的逝去,不应悄无声息,他应该让活着的人警醒,更努力的推动社会公共急救体系进步,避免下一个悲剧发生。

心唤醒,致力于让心脏复跳,也意在唤醒社会各界的广泛努力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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