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民国——闲话旧上海客饭/1945
客饭招牌
自华字头菜馆出售客饭后,不久即全市风行,不论大小饭店,皆以经济实惠之客饭为号召。或称快餐,或称家庭快餐,或称经济客饭。名称虽有不同,其目的则无非求薄利多卖而已。
犹忆此风初行之始,尚在本年孟春之际,当时售价低者五百元,如荣华;稍高者售六百元或七百元,如一家春、津华等。当时物价曾有二月未动,故价格亦能维持不变。一般薪给阶级曾不能以此作为往常之正餐,然偶或为座上客,亦莫不称其低廉也。盖杯盘罗列,具体而微,论菜则精而不多,辨味则鲜而不俗,套一句太史公的军法,应该说:“有足多焉。”
及至五月初,物价逐步上腾,客饭价格,亦三日而不同,五日而更易。至月底高者已达每客一千六七百元,低者约一千二三百元,连捐小在内,二千金一人足矣。衡诸米价,犹未为昂。日昨与友一人临某酒家午餐,至则座客为满,稍候乃得座。菜四色而汤一盂,二饭而饱,费五金千。(注:此处或应为“金五千”)默察邻座食客,亦莫不攘臂争先,据案大嚼,若有所快焉。座客或为终日劳人,或为友朋小叙,鲜有纵情恣意之大腹贾等人物在。古人察民情于习俗,观风气于饮食,则此时此地之中层社会之生活,于千锤百炼之中,犹能得此余绪,如名之曰:“客饭时代”,读者以为可乎?
—完—
注:
郁慕侠著《上海鳞爪》亦有客饭一条,转录如下:
现在除贵族式的大馆子外,其它大小菜馆都售卖一种客饭,每客价目各家不同,从两毛到五六毛为止,菜肴有二菜一汤,饭则没有限制,任客吃饱为度。自客饭制度盛行后,一般买饭吃的朋友都趋之若鹜,如天津馆、川馆、徽馆、本地馆等都已售卖客饭,倘使胃口狭窄的人还不能吃得精光。如有三个朋友合吃两客,菜肴更叫他合并起来,未了只添加白饭一客,这种最经济的吃法再便宜也没有了。客饭的制度,据说为老北门外大街几家教门馆所创设(为回教徒所开设),早已售卖多年,他们定价每客三毛,以小洋计算。现在各帮馆子售卖客饭,想系采用教门馆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