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 就不是公务员

“参公,就不是公务员!”

2011年,我大学毕业,回到老家参加省考,考上了我们当地市直的城市管理局。
很多亲戚朋友都祝贺我考上了公务员,端上了“铁饭碗”。
上班后,我一直在机关科室工作,身边也很多都是参公人员。
直到2015年,已经在科员岗位工作了4年的我,毅然决然又通过省考,考到了另一个市直单位。
两个单位都是市直,政府口,正处级。
不同的是,一个参公,一个公务员。
很多亲戚朋友非常不解,劝我:同样级别的平台,换个单位就相当于一切从头再来,以前熬的资历都将付诸东流,之前的4年时间也算是白白浪费了。
我却很坚决,因为我知道:参公,根本就不是公务员!参公,就是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后娘孩子!
行政机构改革时候,我们是事业身份,靠边站。事业单位改革时候,我们又成了公务员,还是靠边站。

参公,到底是个啥?

参公单位,全称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是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地位介于传统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是政府委托或授权而具行政执法权能的单位。
参公机关,又可以分为2类:一是工会、共青团、妇联这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像我们当地市的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等就是这类。二是党委、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党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是党校、干部学院这类,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是发展研究中心、供销社等这类。
上述两类相比,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这一类要好于党委、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特别是工青团妇这类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虽然也叫参公,但在我看来,其实就是正儿八经的公务员。
比较而言,参公机关整体都要好于参公二级单位。最惨的,就是我原来的那种:参公二级事业单位!

参公,到底有啥不一样?

既然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公和公务员既有相同又有不同。
和公务员相同的是,在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各方面,全面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实行。
大队参公人员与机关公务员分属两条不同晋升途径,机会少,竞争激烈,晋升难度更大,天花板现象也更加明显。
遴选作为公务员队伍跨政府层级、跨工作部门(系统)、跨地区的竞争性选拔,现在已经日臻规范。原则上,参公在遴选上是不受限制的,对参公人员已经很友好。
轮岗换岗方面,参公人员虽然很多借调在局机关工作,但基本上无法或者极难流转到局机关,主要是在内部流转消耗。
甚至很多局机关领导、“老机关”还莫名有一种你们参公就是干活的,难当业务工作重任等偏见。
上升通道完全被限制,一到关键时刻,就打回原形。甚至还会面临着当前事业单位各类人事管理改革的风险,从参公变事业。
这也是当初,我从参公又考到公务员的原因。

对个人而言,跳出参公这个“坑”的路有三条:一是考,像我这样重来一个公务员单位,或者参加公务员遴选。二是调,调动到另一个公务员机关单位,参公身份自然而然转变为公务员。在上级和同级调动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乡镇挂职,相对比较简单。三是升,等到你升任领导岗位,市直为副处级及以上,也就是所谓市管干部后,身份自然会转变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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