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可靠性等质量需求描述必须是可测的?
GJB5000标准中已经给出了需求的评价验收准则的示例,如:正确性、无二义性、完整性、一致性、可实现性、可测试性、可追溯性、唯一标识等。
所以,所有纳入需求文档中的需求都应该是可测试的,这里不仅仅是功能需求、性能需求,也包括可靠性等质量需求。
其实,可靠性等质量需求描述必须是可测试的,不仅仅是GJB5000的要求,它也是产品质量属性所决定的。
可测试性本身就是产品质量属性之一。一个产品如果不是可测试的,怎么知道它是否满足用户的需求呢?
产品质量特性定义如下:
产品质量特性可以分为内在特性和外在特性,内在特性如结构,性能,精度,化学成分等,外带特性有外观,形状,色泽,气味,包装等。概括起来,质量具有客户属性,成本属性,社会属性和可测性。——引自《软件质量保证和管理》。
产品质量的客户属性是指产品质量是相对客户而存在,不同的客户可能对同一产品的功能提出不同的需求,也可能对同一产品的同一功能提出不同的需求,而需求不同,往往意味着质量要求也不同。
产品质量的成本属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产品质量要求越高,投入的成本就越大,另一方面产品质量越好就会给企业带来更高的效益。
产品质量的社会属性说质量具有一定的实效性,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
产品质量的可测性决定了产品质量能否可控。只有将产品质量特性进行定量描述,产品质量才可测试;产品质量可测试才可控。
可靠性等质量需求描述必须满足可测试要求,即使组织没有实施GJB5000,没有软件工程要求,按照产品质量的要求,它也必须定量描述。
所以,你的需求文档中可靠性等质量需求还能定性描述吗?
这正是:
需求描述可测试,不唯五千有要求
质量属性原如此,定量描述是必须
参考书目:软件质量保证和管理,作者:朱少民,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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