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欧洲四大酷刑,第二个杀死10万犹太人,最后一个断送法国王后

小编码字不易,请勿随意摘抄或搬运。大家好,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不一样的精彩内容,希望各位看官给小编动手评论点赞喔!在人类历史上对于惩罚犯人有着无数种刑罚,但又因为文化的差异,世界各国都有着不同的刑罚方法。今天我们带大家了解下古代欧洲的刑罚制度,看看西方人在犯错之后会受到什么样残忍的酷刑?

锯刑锯刑起源于欧洲早期,相传是由罗马帝国皇帝卡利古拉所发明。该刑罚是由两名行刑官执行。首先他们将犯人双脚分别绑住,悬挂在木制的架子之上,然后二人拿起长约1.5米的齿锯放在受刑人裆部。之后便是长达半小时的来回拉扯,直至锯子从裆部下落到头底,整个身体分裂成两半为止。

公元115年的基托斯战争中,希腊人被犹太人击败,有十几万希腊人便是在这样的刑罚中死去。据记载,之后的犹太人还将这些死人身上的肠子取出,作为自己的腰带使用,可以说是残忍至极。刺刑刺刑的起源最为古老,大约在公元前1700年左右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曾使用过。该刑罚的执行工具比较多样,由最早削尖的木棍到后来铁制的长矛。而且执行方法也是各有不同,有的是将尖端从屁股后端插入身体,一直穿过头颅。也有的是直接刺入身体或是直接插进脑袋。

17世纪一位叫做让·德维诺的法国旅行家曾在埃及见到这样的一幕:一位犹太人因为使用假的货币,而被埃及国王判处死刑,执行的发放就是使用“刺刑”。首先,他们先将犯人的屁股割开(防止刺入时不顺畅),然后将一把长矛从下面刺入,一直刺穿至犯人的胸口。由于执行者并未刺中犯人的心脏,所以他并没有当场死亡,而且还活了三天。在这三天中他多次向周围的市民求救,但始终没人敢于上前帮忙,直至最后血液流干而死。

船刑船刑的具体起源一直没有明确记载,但在欧洲的多种史料中有着大量的描述。该刑罚大概是欧洲历史上最为恶心的一种惩罚制度。首先,行刑者将犯人的身体剖开,或是胸口,或是腹部,然后将犯人放在太阳下暴晒一天。这样做的目的不是让犯人流血至死,而是要让他们的身体腐烂,达到更好的行刑效果。

在这之后,犯人便要开始他们漫长的死亡生涯了。行刑者需要把他们放在一艘船上绑起来,然后再在犯人身上撒满蜂蜜,再然后就没有了…因为他们已经被放置在一个湖中央,湖的周围遍布苍蝇和蜜蜂。伴随着蜂蜜的甜蜜和被暴晒后的腐肉,苍蝇和蜂蜜会扑满全身,直至犯人身上的血肉被一块一块的蚕食,最后只剩下一副尸骨。

整个“船刑”的实施较为漫长,有些体力好的人可能需要一个星期后才可死亡,也有的只需要一天,但其所受的痛苦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断头台断头台的历史并不久远,它起源于18世纪末期的法国。此前法兰西共和国一直使用的是“破碎轮”(一种将犯人头颅砸碎的刑罚),由于其太过残忍,所以才有了断头台这样的发明。

断头台的执行方式较为简单:即将一把锋利的闸刀悬挂在刑架上,当其落下时便可将犯人的头颅斩断。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六便是在自家刑具上被断头,随他同去的还有法国女王玛丽·安托瓦内特。一直到了1981年法国法律中废除死刑以后,断头台才从法国的历史上消失。

如上所述,人类历史上的酷刑制度都是由于早期人类的不文明所产生的,尤其是各个国家统治阶层的惨无人道,更是催生了各式各样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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