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經二十四篇】第一篇
一、啟策篇
經濟者,國之氣血,血貧則易暴,暴則遷怒,民貧將喪民之忠誠,始亂世也。血盛則易奢,奢則逐欲,民富將敗民之德倫,始腐敗也。故國之大事,亂世承平,易時易地,不可不察也。
商者,國之三寶,農工商是也。貨殖起於民之交易所需,乏者需之,充者供之,此易法之本。故審度六事,校之以計,明辨時勢風情,始以計策:
一曰譽,二曰風,三曰時,四曰地,五曰材,六曰制。
譽者,以實為本,以信為義,故各部運度不以怠忽為職,主業危殆不以己利為先;顧客需之安樂,得之足滿,用之榮顯也。
風者,民風、時尚、流行、急需、將需、常用也。
時者,時節、氣候、時勢、國策、法度、時代也。
地者,產物、資源、行業、媒體、交通、金融、權貴也。
材者,鄉材、內材、外材、智材、廣材、專材、庸材各司其職,勇、智、仁、信、忠、義、嚴各佈其人也。
制者,結構、制度、產銷、客服、獎懲、福利、教育、研發、週期也。
制孰有道?信譽孰堅?風情孰察?時勢孰測?地利孰得?材能孰練?可以觀知其盛衰榮敗也。
計算已定,始策確明,鋪以經緯,乃勢之成形,以就商機。勢者,因需利而供義也。策動於常,動策於爭。常者,謀變也。爭者,謀機也。見益之本,佔利之要,處機而進,是以洞機而爭先也。
商者,供需交易也。互易之道起之互益,互益有道則信義猶存,故交易者,交義也。是故,謀變有常,交客有信,供需得所,客地得用。然爭與奪難免,謀奪非本意也。
欲爭者則虛己之的,故有利詭其他利,正爭示之他爭,爭義示之爭利。
謀奪之道,在謀計虛實,交攻爭算。故利而促之,亂而奪之,實而待之,怒而激之,卑而併之,逸而煩之,強而游擊之,親而誘離之。使其形勢亂於內外,就勢虛實動策。是故,爭奪者,互耗財力、動陰謀、費資源、損信譽耳,故謀奪不如他爭也。
他爭,如稻如麥如魚如肉,民之所共食而不交攻,遠交實己之友,近謀利益之地,細審民需之所需,決勝於義也。爭其不察,出其不意,他爭之常道。
常道,謀變也,夫始策而謀變得義者,勝算多也;始策而謀變不義者,勝算少也。算義勝長,算利勝短,商者長存之計,非一日之爭,況乎不得交客之信義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