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需避免几个误区
8月25日上午,在北京市教育“双减”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表示,新学期,北京将大面积大比例推进公办校校长、教师轮岗。校长层面,交流轮岗对象为公办学校的正、副校长,凡是距离退休时间超过5年,且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6年的正、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交流。教师层面,交流轮岗对象为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凡是距离退休时间超过5年,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6年及以上的老师,原则上进行交流轮岗。
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是提高区域教育质量、促进区域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此前,上海和山东等省份都进行了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也出现一些新问题。让交流轮岗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要避免以下几个误区:
误区一:以考评成绩定去留,将轮岗交流变成对教师的惩罚。让哪些教师进行交流轮岗,是一件令许多优质学校校长左右为难的事情。安排市区学校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交流,大部分教师并不心甘情愿。因此,许多校长只好依据教师考评结果定夺,将考核处于末位的教师或教辅人员安排到薄弱学校交流。
教师交流轮岗的目的在于以强辅弱,促进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把考核处于末位的教师安排到薄弱学校交流,不能真正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违背了这一政策的初衷。
误区二:不考虑教师的实际情况,强制指派教师交流轮岗。有的教师家庭负担较重,上有老、下有小,不适合轮岗;有的教师需要接送孩子上下学,暂时不适合轮岗;有的教师有慢性病,暂时难以适应轮岗工作……学校如果强行要求这些有特殊情况的教师轮岗,会大大降低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确定交流轮岗人员,学校首先要摸清教师队伍的具体情况,根据教师的意愿,确定每年的轮岗名额。对于确有实际困难、不能轮岗交流的教师,可以暂缓轮岗;对于参与轮岗的教师,学校要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在新的岗位上安心工作。
误区三:避免轮岗陷入形式主义。有些校长和教师参与轮岗的目的很明确,为下一年的职称评审做准备。基于这样的目的,一些教师到达新的工作岗位后,常常以“钦差大臣”自居,将轮岗交流变成“异地游”或“乡村游”;有的教师以轮岗交流为由,堂而皇之地干起第二职业。这样一来,轮岗便成了形式。
为此,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轮岗交流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制订严格的轮岗交流规章制度,依据交流学校的考评方案,科学考核轮岗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对于不能按时到岗、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教学成绩出现下滑的轮岗教师,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
误区四:避免优质学校走向平庸。实行校长轮岗制,优质学校的校长被交流到薄弱学校,可能会使薄弱学校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可能导致优质学校走向平庸。
教育质量的提升与学校发展有其内在规律,学校发展需要一个逐渐积累的过程。从了解学校、磨合观念,到设计学校发展战略,再到学校制度与文化的建构,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因此,推行校长交流轮岗不可搞“一刀切”,要综合考虑学校的文化传统、现实条件以及校长的办学个性,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从而达到让优质学校更优、让薄弱学校“起死回生”的目的。
(作者王营,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此为蒲公英评论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