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法面前,没有私情,女婿违法也得斩

读史使人明智,知古可以鉴今。

宋明两朝,政治安稳,民风淳朴,这和皇帝的积极作为脱不了干系。法,乃立国之本,今天来看一下朱元璋与赵匡胤对于违法乱纪贪赃枉法者的处置之道。

律法面前,没有私情。

一面是国家律法,一面是儿女私情,朱元璋也能辩得清是非,握的住轻重。

《明史·太祖纪三》载,朱元璋第三个女儿安庆公主的丈夫欧阳伦,仗着其特殊身份和地位,目无法纪,贩卖私茶,为人告发,在洪武三十年被朱元璋“赐死”。

明朝的茶叶是国家和西域人交换马匹的主要物资,为此朱元璋制定了“茶法”,并在产茶地区和重要关隘设立专门机构管理茶叶贸易事宜,严禁贩卖私茶。

可他的这位女婿不但无视国法,企图私运茶叶出境发一笔横财,还纵容指使家人巧取豪夺,大量收买。地方官对他的作为不满,这位皇帝的乘龙快婿竟倚势欺人,对其严刑拷打。

朱元璋闻知大怒,不仅杀了他这位刚刚结婚九年的快婿及其家人,还对那位地方官敕令嘉奖。实则为“驸马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典范。

这件事震动朝野,使那些倚势妄为,钻营求利的不法之徒受到极大震动,不得不有所收敛。

加上其他一些措施,使他的“以茶易马法”得以顺利实行。

每每读史至此,总抑制不住激动心情,产生万般感慨。

作为一个封建君主,如此不顾亲情,宁可牺牲亲生女儿的终身幸福,也要维护国家法度,这种做法,即使放到今天,也是难能可贵的。

在那个封建专制的时代,这整个国家还不就是他朱氏一家的天下?

他朱元璋就是这个国家的“一家之主”。

但朱元璋依旧能够有如此的宽广胸襟和政治眼光,遇事做到如此铁面无私,实在是全天下从古至今的领头者值得学习的最佳楷模。

作为一个封建国君,面对危及国家根基的犯罪,尚能果断处置,为什么有些自称“人民公仆”的人对危及人民、国家的行为却泰然处之,无动于衷,甚至包庇纵容、推波助澜呢?

说穿了,封建君主自认是国家的主人,以天下为自己囊中之物,他有权占有,也有责任看守。这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君主该有的最基本的准则。

贪官污吏,唯杀之而后快。

明朱元璋面对女婿的违法乱纪能够大义灭亲,

宋赵匡胤面对贪腐阔刀惩治,不留任何翻身的余地。可谓“治贪之英明”。

北宋开国初期,社会混乱,虽颁布了“盗窃律”,但由于官吏作梗,贯彻不下去。于是他首先从整治吏制着手,严厉惩办贪官污吏。

史载,他把贪赃枉法的商河县令李瑶逮到京城,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活活打死在朝廷上。紧接着又连续惩办一批贪官,连大将军桑进兴也因受贿被处死。不仅如此,甚至在颁布大赦令时都明文规定“十恶杀人,官吏受赃者不赦”,真有点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的味道了。

也正是由于宋初统治者如此大刀阔爷地惩治贪宫污吏,使所有官员不得不有所顾忌,不敢妄为,才使北宋初年政治相对比较清明,阶级矛盾有一定程度的缓和,社会较为安定,出现了相对繁荣的局面。

古人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宋明两代开初的繁荣稳定不是来自“天赐”,而是“人谋”。而后来的衰亡,也恰恰因为改变了当初的方针。殷鉴未远,当以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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