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高中生代表公开反对堕胎法,游行队伍上演“使女的故事”。
德克萨斯州一名高中毕业生代表在毕业演讲当天改变了自己的演讲稿,她对法院的堕胎禁令做出反应,公开反对德州新通过的堕胎法,随后走红网络。
(德克萨斯大学大一新生帕克斯顿·史密斯(Paxton Smith)/图片来自网络)
德克萨斯大学大一新生帕克斯顿·史密斯(Paxton Smith)告诉CNN的布里安娜·凯拉尔(Brianna Keilar):“看到今天这么多德州人的基本人权被剥夺,我感到非常难过,也非常痛心。
我对这项法律能够生效感到非常失望,我知道很多人都有这种想法,如果我们真的面临意外怀孕,那么这个(堕胎)会改变人生的决定……不再由我们自己决定。”
星期三上午的时候,德州有争议的堕胎法开始生效。法律规定,怀孕超过6个星期就不能再堕胎。堕胎诊所提出的紧急暂停的申诉没有得到联邦法官和最高法院的审理。
(德州女性反堕胎法成立的抗议游行。/图片来自网络)
根据新法,当检测到胎儿心跳时,堕胎是被禁止的,而这种情况通常是在女性知道自己怀孕之前。
新法规定,强奸和乱伦导致的怀孕也不能堕胎。
该法律还允许公民个人对任何帮助违反禁令的孕妇堕胎的人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南卡罗莱纳(South Carolina)、俄克拉荷马州(, Oklahoma)和爱达荷州(Idaho )今年也通过了“胎儿心跳开始时不允许堕胎”的禁令;
阿肯色州(Arkansas )和俄克拉荷马州(Oklahoma)几乎全面禁止堕胎;
(女性们身穿电视剧”使女的故事”的服装参加抗议游行。/图片来自网络)
蒙大拿州(Montana )禁止了20周后的手术。
然而这些法案都没有生效,要么是由于法庭诉讼,要么是生效日期推迟。
德州禁止在怀孕六周内堕胎的法律已于周三生效,这让医生和病人对未来感到担忧。
民权倡导者和一些议员表示,共和党议员制定的措施将产生可怕的后果。
(禁止堕胎的抗议者在德克萨斯州游行。)
德州新的堕胎法、有关公共教育的法律和限制投票的立法提案是一系列措施的一部分,这些新法将极大地影响有色人种的生活。
根据德克萨斯州2019年的数据,黑人、亚裔和西班牙裔占了德克萨斯州堕胎人数的大部分。
37岁的克里斯蒂娜·戈麦斯几年前决定不要孩子。原因是气候变化和她的学生贷款债务。对她来说,她的权利被剥夺了。
让戈麦斯更担心的是,德州的这项法律可能会成为全国立法的前奏。
(禁止堕胎的抗议者在德克萨斯州游行。/图片来自网络)
美国总统拜登星期三在一份声明中说:“德克萨斯的这项法律严重损害妇女获得她们所需要的医疗保健的权利,尤其是有色人种社区和低收入个人。我的政府坚定地致力并将保护和捍卫这一权利。”
美国最高法院即将审理一个关键的堕胎案件,该案件涉及密西西比州的一项法律,该法律规定15周后禁止大多数堕胎,这可能重新点燃对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重大挑战。
(“罗伊诉韦德案”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973年对于妇女堕胎权以及隐私权的重要案例,该法案承认妇女的堕胎权受到宪法隐私权的保护。)
(1973年反对堕胎的抗议民众。/图片来自网络)
附:“罗伊诉韦德案” 经过
1969年8月,美国德州的女服务生Norma McCorvey意外怀孕想堕胎,她的朋友建议她谎称遭到强奸,以合法堕胎,因为当时德州法律规定被性侵可以合法堕胎。
然而因为当时没有警方报告证明其遭到性侵,所以这个办法没有成功。
于是,她去了一家地下堕胎诊所,但发现该诊所已经被警察查封。
(律师琳达·卡费(Linda Coffee)和-莎拉·韦丁顿(Sarah Weddington)/图片来自网络)
1970年,律师琳达·卡费(Linda Coffee)和-莎拉·韦丁顿(Sarah Weddington)代表McCorvey(此时她化名珍妮·罗(Jane Roe)),起诉代表德州的达拉斯县司法长官亨利·韦德(Henry Wade),指控德州禁止堕胎的法律,侵犯了她的「隐私权」。
地方法院判决,该法侵犯了原告,受美国宪法第九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但是没有对德州的反堕胎法律提出禁制令(injunction),随后Roe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上诉。
1973年1月22日,联邦最高法院于1973年以7比2的比数,认定德州刑法限制妇女堕胎权的规定,违反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正当法律程序」条款。
负责起草判决书的大法官哈里·布莱克门(Harry Blackmun)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孕妇应当具有堕胎权的宪法依据。
第一,胎儿的法律地位不清晰,不能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因此此案的关键问题应该是禁止堕胎的法律是否违反了孕妇的平等宪法权利,而非堕胎是否侵犯了胎儿的平等生命权。
第二,自由堕胎权是隐私权的重要部分,除非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州政府不得干涉。
(1977年,妇女们在纽约参加示威游行,要求所有妇女都能合法安全堕胎。/图片来自网络)
第三,将孕妇孕期人为分成三个阶段:
前三个月,认为胎儿尚未成形,且此时堕胎对孕妇健康影响较小,孕妇可自由决定是否堕胎;
中间三个月,州政府可对堕胎进行一定限制,但仅限于规范堕胎的程序,是否堕胎应由孕妇与医生经协商决定;
最后三个月,认为胎儿已具备体外生存能力,且堕胎会给孕妇带来较大健康风险,在此阶段,州政府作出禁止堕胎的决定“才有了逻辑学和生物学上的合理性。”
直到现在,这个判决仍受到美国的社会争议,反堕胎团体一直争取推翻判决,而支持堕胎权的人士则要求维持最高法院的判决。
联邦最高法院判决后,各州均制定不同的法律,但限制不一。(例如:你可以墮胎,但必須符合下面的條件...)
(禁止堕胎的抗议者在德克萨斯州游行。/图片来自网络)
文章综合自:CNN,NBCNEWS,axios
文章链接:https://www.cnn.com/2021/09/01/us/paxton-smith-reacts-to-texas-abortion-law-trnd/
https://www.nbcnews.com/politics/supreme-court/texas-abortion-decision-could-be-blueprint-ending-roe-v-wade-n1278410
https://www.axios.com/texas-abortion-ban-effect-f41bef97-09ac-4062-a933-d435a7e892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