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个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 个税汇算清缴攻略 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来了!赶紧收藏备用!
2021最新最全税率表
建议打印出来学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其中,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实行综合征收,称为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办理汇算清缴。
1、3%-45%超额累进税率:
2、5%-35%超额累进税率
3、比例税率:20%
适用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
税局最新通知!个税扣缴变了!
今天起,都按这个来!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此外税局2020年发布了最新公告,两次对特定人群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办法作出了优化,请看视频学习
汇算清缴最全攻略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此外,对于年终奖金,有两种方式可以选,一是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另一种是选择单独计算,具体来看:
目前,对于2020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工作税局还没有明确的通知文件,我们根据2019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况,给大家总结如下攻略:
1、年度汇算清缴的内容
2、四类人可不办理汇算清缴
3、需要办理的人员
4、办理地点
2021年度专项扣除
填报指南
最后,临近年底,不仅要做好2020年汇算清缴的各种准备,我们还要提前对2021年专项扣除进行确认,否则会影响2021年度工资哦,具体操作流程我们为大家准备好了,一起来看。
一、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发现新版本,请先进行更新
二、2020年已填报专项附加扣除,2021年度继续享受,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点击【一键带入】
第三步:根据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认】
第四步: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
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
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并根据提示【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认】
第五步:查询已确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我要查询】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
三、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先按上述步骤确认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2021】-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项目进行填报。
注意: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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