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武术的艺术渊源

中华武术在长期的发展演变中不断融入舞蹈、音乐、戏曲、杂技、文学、书画、影视等艺术,使中华武术不断发扬光大,从而形成中华武术形神兼备的技击美与武德美。

一. 武术与舞蹈

武舞是原始社会时期人们将宗教祭祀、娱乐、教育以及搏斗训练等集于一体的活动方式。它是原始社会多元文化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武术最主要的原生形态。舞蹈和武术都是以人体活动为基本手段,都熔铸着力与美。身体活动是其共同特征。舞蹈与武术一直相互影响与渗透,这从中国传统民族舞蹈节目“剑舞”和“刀舞”等可以明显看出来。

二. 武术与音乐

音乐对武术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听觉增加想象的意境,从而达到特殊的审美效果。它以在时间上流动的音响为物质手段,使人产生一种审美感受。这种听觉艺术,将艺术美带进了武术的领域。对于运动员而说,音乐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旋律和节奏来编排动作以达到最佳的艺术表现力。而且,音乐是改变脑部化学结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其对于紧张情绪、消除疲劳等具有很好的效果。原始社会的弓箭就是音乐与武术运动的完美结合。

三. 武术与戏曲

中华武术在西周的“武舞”中已初露端倪;汉代盛行的角抵百戏,是武术与戏曲的融合;宋代以后,武术套路表演在都市中蓬勃发展,以勾栏、瓦舍为演出剧场;元代统治者严禁习武,武术表演中形成的一些简单的动作套路纷纷在戏曲中寻求安身之所。武术动作中的某些精华就是这样得以保存、流传下来,而且还成为中国戏曲艺术的重要组成成分。中华武术的对练在戏曲舞台上的表现,是传统武术套路进一步升华的表现形式,动作技击性弱化而表演效果加强,也影响到民间武术动作趋向于表演化和虚拟化。

四. 武术与杂技

中国杂技是独特的艺术种类,其强调技巧表演,然而这门艺术长期以来并未得到很好的发展。我国汉代的画像砖石上,有许多杂技百戏的生动形象。清代的“舞狮”、“抖空竹”、“杠子”、“皮条”、“跳板”、“抽陀螺”等都是当时颇具影响的杂技项目。元代,严禁民间习武,并制有禁律,武术在元代繁荣的文艺戏曲杂技上发展到了一定高度。在1936年民国时期,第11届柏林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央国术馆组建的武术团的表演深受世界人民的喜爱。

五. 武术与文学

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它以语言和文字为物质手段构成艺术形象,表达艺术家的审美感受,从而反应生活。例如:中华武术,在动作和套路名称,像“白鹤亮翅”、“仙猴偷桃”等,模仿动物的美好形象,使其更加生动形象;“苏秦背剑”、 “哪吒探海”等,缅怀我国古老的历史文化传统,唤起美感,富有诗意;“双峰拜日”、“雪花飞天”等,典雅的名称使人浮想联翩,象征着动作的风格和内容与自然和谐融合。

传统武术动作艺术命名折射的文化信息有动作名称的语言美学和“四字格”文化等,其艺术命名主要有比拟:如“猿猴摘桃”;比喻:如“泰山压顶”;借代:“仙人指路”;双关:如猴拳中“封侯挂印”,八卦掌中的“叶下藏花”等;象征以及用典命名、用成语命名等。艺术命名作为传统武术的一部分,透视出传统文化绚丽多彩的文化内涵,能够达到意在言外、言不尽意,充分展现艺术命名中蕴含的武术文化内涵,表现动作的形神效果,使人产生意境和联想。反过来说,武术中由于身体运动是瞬息万变的生活方式,也为语言艺术的运用开拓了广阔的天地。

六. 武术与书画

武术,是中国传统的体育项目,其与中国文化,包括书法、绘画等有着密切的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启发。柔则为文,刚则为武,静则为文,,动则为武,动静相生,刚柔相济,故中华武术与中国书画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七. 武术与影视

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多媒体产品的日益丰富, 使视听文化成为文化的一种主导性力量。武术顺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借助影视衍生出武术新的一种表现形式。影视武术主要是将武术的各种技击动作通过艺术进行加工、夸张和升华,演绎成一种更具有表观赏价值的武术艺术,并以武打电影和电视剧的形式呈现在观众面前。

八. 结论

在武术动作产生的过程中,武术家要按社会要求和文化观念,将素材进行选择、修饰、提炼、概括、抽象、分解、组合,再依动静疾徐、攻守进退、刚柔相济等规律进行排列组合,串联成套,用艺术的形象,集中表现出技击动作普遍意义的特征。同时武术运动又不断地从生活中吸收美的节奏、美的情感、美的形象、美的动作,不断从舞蹈、音乐、戏曲、杂技、文学、书画、影视等其它艺术形式中吸取精华,从而形成自己独具一格的美,形成了独特的形之美、对立和谐统一之美、意气之美、形神兼备美、技击美、动作术语美、器械服饰美、武德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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