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口腔诊所,医生离职了,那他负责的病人怎么办?
受聘医生在诊所工作期间诊治的病人均属于聘用诊所的宝贵资源,而不属于该医生的资源。一般来说,在诊所聘用医生的时候,应该签署--份合同、保障诊所病人在受聘医生离开时不会流失。
最好的办法是由原来负责治疗的医生继续跟进。但实际操作中,要请原来负责人治疗医生继续跟进的难度很大,所以要签订好聘用合同,事先规定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具体内容可以包含下面几点
1.工作的时间
2.工资支付时间和形式,
3.诊所的财务的所有权,
4诊所的规章制度,
5.聘用的家庭成员在牙科治疗享受的福利待遇。
6、病人信息的保密制度
8.受聘医生继续继续教育的规定
9.医生离职的规定,尤其是病人资料的归属、未结束治疗的安排、治疗病人发生遗留问题时处置。
受聘医生在离开诊所后,应有高度的职业道德,不主动“拉”原工作的诊所的病人,更不能够私自盗用原工作诊所的病人资料。受聘医生在新诊所工作后,可以散发关于自己的新工作地址的宣传资料,但资料所包含的内容 应该仅限于介绍自己的新工作地址和工作内容,不适宜牵涉原工作的诊所,也不应该故意 向自己在原工作的诊所内治疗过的病人散发。采用打电话和通讯的方式与自己在原工作 的诊所内治疗过的病人联系,即使是仅通知自已的新工作地址,也明显带有“拉”病人的意思,是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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