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逼迫员工自离,还拒绝赔偿,我如何处理?
公司开除员工却要求员工自己签署离职申请主动辞职,这是因为公司开除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时,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定数额的金钱。
这笔金钱通常被认为是用人单位要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有效缓解失业者的生活困难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了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情况。其中,劳动者提出离职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主要是指劳动环境不好或者存在重大隐患,易发生工伤事故,对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是重大威胁。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支付包括加班费在内的全部工资,未及时足额支付,是对劳动者权益的重大侵害。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缴纳或不依法缴纳社保,均是违法行为。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权,但也不能任意地进行经济处罚。例如,请假一天,扣三天工资;迟到一次罚款1000元,单位无经济处罚权。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如果有这三种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6、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一项是个兜底的法律条款,将来的其它的法律、法规如果有规定劳动者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可以直接适用这一项。
另,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有这种违法行为的,劳动都连通知都不需要了,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因此,在不属于上述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理由的,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者可以采取的措施
当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应通过书面的方式要求单位出具书面通知书,如果单位不给书面通知书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若被迫办理了离职手续,可以在书面材料上进行备注写明离职是因单位提出的解除。
及时向相关机构、部门投诉。投诉时,应将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全面、客观地登记备案,并保留好投诉凭据。
保留好上述及其他可以证明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相应证据,例如提供被辞退的录音、聊天记录等。
即便单位通知不让上班,也需要正常去上班的,目的是在没有拿到公司辞退你的书面证据时,防止单位以你旷工为由说你严重违反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进而行使单方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