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专业和招生视为儿戏,该由谁来管?

近年来,一些职业学校在招生宣传时夸大其词、弄虚作假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日前,一则更加离奇、“无中生有”的招生虚假宣传事件被媒体曝光:江苏某职校“高铁乘务专业”的学生在经过了三年学习面临实习的节骨眼上,突然接到了学校要求他们“必须转专业”的通知。校方给出的理由是:该专业不存在,不转专业,学校没法发毕业证和为学生申报学籍。

读罢这则新闻,笔者心中五味杂陈。30多名学生花高价读了三年“不存在”的专业,这件事情本身堪称“天下奇闻”“今古奇观”了。按照常理推论,不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对此事负有完全责任的校方理应对学生作出合理的解释并给予一定的补偿。此外,在不得不转专业的情况下,也应该尊重学生的意愿,予以妥善处理。从而尽可能地消除不良影响,维护学校声誉然。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奇葩的校方竟然置常理于不顾,视学生的切身利益如尘埃,“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先后使出了“实习安全协议暗含同意转专业条款”“个别谈话,晓以利害”“不按要求转专业予以退学处理”等招数,就连学生本应享受的学费减免政府财政补贴也被作为强迫学生转专业的“威逼利诱”条件。笔者不禁要问,这样的无赖行为还有一点教育的味道吗?有关涉事人员还有一点为人师表的样子吗?

人们常说,教育无小事,教师无小节。这种说法强调的是,教育事业是关乎立德树人的大事,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懈怠。笔者以为,这种说法换一个角度也是言之有理的,即教育即小事,教师即小节。“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等教育的大是大非等问题,恰恰是通过学校、教师以及相关部门对小事、小节的态度和处理而反映出来的。因此,笔者认为,江苏某职校涉招生虚假宣传看起来是小事件,从中却折射出大问题。

为了招徕学生,该职校违规宣传,违规招生,违规办学,应该予以严厉查处自不待言。但有几个问题值得追问:其一,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不是有条件、有门槛的吗?不是要通过专家论证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吗?这个“不存在”的专业所以能够“出生”,是该校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蒙混过关,还是有关部门的监管失职?这个问题应该查查清楚。其二,该职校在三年前招生时公然打着“不存在”的专业幌子吸引学生,如此招摇的违规行为为什么没有予以禁止和查处?个中原因十分耐人寻味。其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本地区高职专业设置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定期对高职专业办学情况进行评价,发现存在第十九条所列情形的,应及时督促学校进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可采取调减、暂停招生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应责令撤销该专业点。”该职校办了三年“不存在”的专业,有关方面是如何进行“指导和监督”的?又是如何“进行评价”的?所有这些问题不能不让人提出质疑。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大力扶持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承担着为实现中国梦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任。因此,无论是专业建设,还是招生就业,都是事关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十分严肃的大事要事。江苏某职校将专业和招生视同儿戏的行为让我们警醒: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内涵建设,注重优质发展,依然是摆在职业院校面前的重要任务。

(本文发表于2018年11月21日《中国教育报》题目改为“招生虚假宣传歪风该刹一刹了”,内容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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