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美国社会改良运动
宗教与改良运动
绝大多数美国人把拥有财产视为获取经济独立——以及自由——的关键,把婚姻看成是社会秩序的基础。几乎没有人愿意到那种需要他们放弃这两者的社区中去生活。相对于乌托邦式的改良而言,更为普遍的改革冲动来自那些力图将男人和女人从外部的限制(如奴隶制和战争)或内部的各种“奴役”形式(如酗酒、文盲以及犯罪倾向等)中解放出来的运动。酗酒之人,一位改良主义者宣称到,不能算是自由人;他们“戴着酒精的镣铐,必然走向魔鬼的朗姆酒”。许多这类的改良运动深受第二次大觉醒(见第九章的讨论)宗教复兴运动的影响。正如复兴派的牧师所称,如果上帝把人创造成“自由的道德使者”,原罪之人不但能够自我改良,而且还能够重新创造世界。
宗教复兴将“完美主义”的观念广为传播,这种观念认为个人和社会能够永无止境地改良自身。纽约和俄亥俄的北部地区因为在19世纪20和30年代经历了大量的复兴活动,以“烤焦了的地区”而闻名。这些地区为这一时期改良运动和它们所期望的摆脱了原罪的社会观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在宗教复兴运动的影响下,一些旧改良运动开始朝新的、更为激进的方向发展。禁酒运动(temperance,这个词的本义是指喝酒的时候要适可而止)就转变成为一场彻底废除饮酒的讨伐运动。与之相关的是,奴隶制的批判者们不再要求以渐进的方式来解放奴隶,而要求以立即和彻底的方式来废除奴隶制。
禁酒运动
对于正在北部出现的中产阶级的成员来说,参与改良象征着拥有一种受人尊重的地位,表明个人不仅能够控制自己的生活,而且敢于承担道德上的责任。1826年,美国禁酒协会(American Temperance Society)成立,其工作目标不光是挽救那些酗酒成性的酒鬼,也包括改造那些偶尔饮酒的人。该组织在19世纪30年代声称,它成功地说服了成千上万的美国人放弃了饮酒的习惯。1840年,个人的平均饮酒量减少到了10年前的一半还要多(在1830年个人饮酒量的顶峰时期,平均每人每年要喝7加仑酒,而现今每人的平均年饮酒量在2加仑左右)。19世纪40年代,华盛顿社(Washingtonian Society)还把经过改良的酗酒者召集起来,举行“经验交流会”,由他们向公众讲述种种罪恶曾带给他们的痛苦。
禁酒运动和其他改良运动也招致了很大的敌意。一人眼中之罪恶往往是他人眼中之幸福或珍爱的习惯。与从宗教复兴中获得再生的、戒酒的和在礼拜日遵守宗教规范的人相比,那些喜好在礼拜日尽情休闲和娱乐的人或愿意不时饮酒的人决不认为自己比前者缺少道德感。
改良派的批评者
许多美国人把改良运动看成是一种对他们自由的攻击。饮酒是类如民兵聚会等各种欢庆活动和事件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同殖民地时期一样,在19世纪早期的城镇里,酒店是工人们喜好的聚会场所,他们不光在这里饮酒,而且也讨论政治,这里还是供组织开会和开展大众娱乐健身的地方。一位住在马萨诸塞伍斯特(Worcester)的“热爱自由的公民”问到,一群公民凭什么规定其他公民应如何享受自己的私人生活。
美国天主教徒的人数随着爱尔兰和德国移民的到来而不断增长;他们对改良运动充满了敌意。天主教徒对自由的理解与新教改良派非常地不同。他们把原罪看成是个人和社会无法摆脱的负担。在他们看来,那种认为罪恶可以从世界上消失的完美主义说法有悖于真正的宗教信仰。他们毫不留情地反对改良派的努力,认为这种努力无异于一种将新教道德观强加于人的做法。当改良派大谈人是自由的道德使者时,天主教徒并不刻意强调个人的独立性,而更看重以家庭和教会为基础的社区的重要性。纽约市红衣主教约翰·休斯(John Hughes)是美国最重要的天主教会的领袖人物,他宣称说,“人”并不是一个自主的生命,而“因他的天性,注定是社会的一员”。
改良主义者与自由
改良主义者必须要在创建道德秩序的愿望与对增强个人自由的追求这两者之间求得一种妥协。他们为此采用了一种新的自由观,即自由既是解放人的,同时又是约束人的。改良派坚持说,他们的目的一方面是帮助美国人享有真正的自由。改良派看到,个人自由在当时越来越意味着得到机会、参与经济收入的竞争和改变个人的待遇,他们大谈将美国人从“奴隶制”中解放出来,这些不同种类的奴役形式——从奴隶制、酗酒、贫困到罪恶——使得个人难以获取成功。
另一方面,改良主义者又坚持提出通过自我约束而获得一种自我成就感。他们对自由个人的定义是一个能够把自制变成一种内在自觉行为的人。1843年从德国移民来到宾夕法尼亚的牧师菲利浦·沙夫(Philip Schaff)写道,“从美国的观点来看,真正的民族自由”决不是“限制的缺席”;相反,自由是建立在“一种道德基础以及每个公民自我拥有和自我控制的美德之上的”。在某种意义上,改良主义者认为,美国社会拥有过多的自由——类似于约翰·温斯洛普曾经在马萨诸塞清教时代警告过的无政府主义的“自然自由”,它们与富有道德正义感的公民应拥有的“基督教自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自由。
许多东部的宗教群体担心,西部的定居者和外来移民缺乏自制的能力,过着一种充满恶习——如酗酒、违反礼拜日的教规和缺乏新教虔诚感等——的生活,他们组成了美国宗教手册协会(American Tract Society)、美国圣经研究会(American Bible Society)和其他类似组织,负责向东部城市和西部边疆地区发送圣经和鼓吹宗教价值观的传单。1825—1835年,手册协会发送的宗教传单加起来一共有5亿页。改良派对自由的理解,以及他们利用新型印刷技术的能力对这一时期的改革运动都产生了影响。
精神病院的发明
这一时期改良运动中的解放与控制之间的紧张关系在新体制的创建过程中也非常明显。改良主义者希望通过这些新的机构把人改造成为自由的、道德高尚的公民。殖民地时期,对于犯罪行为的惩罚大多是采用鞭笞、罚款和流放的方式。穷人在自己家中接受救济,孤儿一般在本社区中安置,精神病患者则是由各自的家庭来照顾。
19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美国人开启了一个体制建设的计划,这些体制包括监狱、济贫所、精神病院和孤儿院。这些机构在许多方面很不相同,但它们与公社主义者和信奉“完美主义”的宗教改革派共享一种理念,即那些过去被视为无法救治的社会疾病是可以被消灭的。“治疗”这些令人反感的社会成员的方法,就是将受到传染的人和尚未成人的年轻人置放在一个能够转变他们素质的环境中。监狱和精神病院最终会变得十分拥挤,对犯人和病人的改造似乎变得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把这些人关在这里,让他们远离社会。然而,在开始的时候,这些机构的确受到这样一种理念的影响,即那些在这些机构中呆过的人都会变成生气勃勃的、具有自律的公民。
图 纽约难民收容所。19世纪20、30年代建立的诸多机构之一,目的是通过帮助和改造罪犯与穷人来医治社会疾病。
公立学校
内战前最大的体制建设是建立公立学校的运动,即由政府税收支持的、面向所有儿童开放的学校体制。19世纪早期,大多数儿童是在地方资助的学校、私立学校、慈善学校或在家里接受教育,还有许多的儿童根本就无学可上。学校改革同时代表了改革运动的好几个目的。霍勒斯·曼(Horace Mann)是马萨诸塞的一位律师和辉格党的政治家,担任过该州的教育委员会的总监,他是这个时期教育改革运动的领军人物。他写作的年度报告在全国广泛地传阅,报告将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解放与社会控制结合在一起。
曼无疑是支持在本州出现的新型工业秩序的。但他提出,要实施全民公立教育,让所有阶级背景的儿童拥有一个共同的学习经历,帮助那些处于不利地位的儿童争取进步,从而恢复平等在一个断裂社会中的位置。教育将会“使所有人的条件变得平等起来”——事实上,它可以是工业社会相对于移民西部去购买农场的另一个选择。早期的劳工运动也分享这种观点——免费的公立教育是个人提高社会地位的途径——并以此作为自己的目标之一。与此同时,曼认为,学校可以将学生从那些在管教孩子方面失职的父母手中拯救过来,增强社会的稳定。素质构建与阅读、写作和算术是同等的重要。在某种程度上,学校的“无声课程”——即服从权威、严格守时、根据随上下课的铃声而变化的预设时间段来安排自己的时间——都在帮助学生为在新工业经济中求职做准备。
曼认为,学校是训练自由的个人的——即那些已经将自律自制的要求内化了的人。然而,他也遭遇了来自学生父母的反对,后者不愿把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的权利拱手交给老师和官僚。尽管如此,在劳工组织、工厂主和中产阶级改良人士的支持下,每个北部州都在1860年建立起了面向本州所有儿童的、由政府税收支持的公立学校系统。公立学校运动第一次为妇女创造了一种真实的职业生涯,妇女们很快就主导了教师的行业。在南部,识字的黑人被不断看成是对当地社会秩序的一种威胁,种植园主们又不愿意交税来支持面对贫穷白人孩子的教育,所以,公共教育就落在了北部的后面。这也是南北双方在发展上越来越走向分道扬镳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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