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离世后,丧葬抚恤金能领40个月工资,人人都有份吗?

最近有网友在后台留言问我,说网络上有人发文称退休人员离世后,家属最高能领40个月退休工资,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我们先来说答案,该言论无法评判对错,只能说是片面的,因为想要领取40个月工资的丧葬抚恤金,必须符合国家设定的前提条件。

根据2011年国家发布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如果国家机关退休人员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如果是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乘以2就是87668元,所以对于国家机关的退休人员,光是抚恤金这一项就不只40个月工资。

对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

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对于普通企业职工来说,丧葬抚恤金没有统一的标准,是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立的。

概括来说,退休人员离世后,家属想要领取40个月工资的丧葬抚恤金,离世人员必须是机关单位或者事业单位因公死亡的退休人员,而企业员工是无法享受该待遇的。

这里还要提醒所有人,家里退休老人离世后,除了领取丧葬抚恤金之外,说不定还有3笔钱可以领,看你符合条件吗?

第一,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

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单位缴纳的16%进入统筹账户,用来发放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的8%进入个人账户,用来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式为个人账户本息余额÷计发月数,不同的退休年龄对应不同的计发月数,如果离世退休老人领取养老金的累计月份,没有超过计发月数,意味着退休人员个人养老金账户还有余额,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为了方便理解,举一个简单的例子,60岁退休计发月数139个月,如果退休人员领了100个月的养老金就离世,那个人账户还有39个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继承。

第二,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

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改革后单位缴纳的7%的医保费全部进入医保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的2%的医保费进入职工个人账户,在职时,参保人的个人医保账户每月都有一笔进账。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医保累计缴费满足国家规定的年限,退休后能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即使不用缴纳社保费,医保卡也有一笔钱进账。如果参保人在世时,医保卡的钱不能提现,只能用来支付看病买药的费用,但如果退休人员离世,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第三,生活特困补助。

如果退休人员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比如其配偶到达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其子女、弟妹未满16周岁或者虽满16周岁,但仍在上学的。如果是这些情况,退休人员离世后,遗属可以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并领取生活特困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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