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了一跳!竟有那么多家族在假冒“杨维桢”
这件事至少说明两点:一、“扯虎皮拉大旗”,这是古代宗谱的一个通病。二、杨维桢是“文章巨公”果然不虚,要不然修宗谱的人也不会如此“钟情”他。
看到如此众多假冒杨维桢的文字,不禁想起明代小说《西湖二记》中对杨维桢的一句评价——“元朝第一个才子”。古人将自己的文章冠以“杨维桢”的大名,除了给家族增光添彩,或许还有对才子崇拜的情愫蕴含其中吧。看来,杨维桢在古代的知名度实在是太高了。
现在终于弄清了真假,此后但凡再见到宗谱中杨维桢的文字,就不必再将它当回事了。我们可以崇拜杨维桢,但决不可迷信宗谱上杨维桢的文字。“尽信书不如无书”,这句话用在这里竟是那样的贴切。
为此斗胆建议:凡宗谱上录有杨维桢序文的家族,倘遇到重修宗谱,是否可在杨维桢序文后添加两个字——“存疑”。这既是对历史负责,也是对家族负责。
对杨维桢谱序文的关注,也让我无意中查到了杨维桢的后代。毘陵前坟里杨氏,即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东华村前坟里杨氏,是杨维桢的后裔。其世系为:“一世祖宏(字国器,号澹圃),元代居山阴铁崖山(今属浙江诸暨);二世维桢(字廉夫,号铁崖,又号忠一),元末明初迁居江苏松江;五世熙,明代因贸易迁居澄江(今江阴)观音寺前;九世兴宗(字绳承,号景庵),明代迁居常州青果巷内;十一世位育(字安生,号顺天),明代迁居前坟里;至十二世仁、信、仪分启三房。”说杨维桢号“忠一”,令我大惑不解,难道这个家族的祖宗也是假冒的?有机会得去找来他们的宗谱,看看这件事究竟是真还是假的。
以下是各谱序文的鉴定结果。
(文中或写“杨维桢”,或写“杨维祯”,是依据宗谱实录。其实这也是一个鉴定的依据,但这里忽略不用。)
编号:01
《暨阳天稠乡砚石包氏宗谱》之杨维桢《暨阳东安包氏源流序》
鉴定结果:假的!
此序结尾署:“大元至正十七年岁次丁酉吉旦,枫川铁崖杨维祯撰。”这便是假的铁证。杨维桢文末署名惯用“泉塘铁崖”,因为他的读书之山——铁崖山就在泉塘边上,他哪怕喝了再多的酒,也不会胡说自己的籍贯是“枫川铁崖”。泉塘是泉塘,枫川是枫川,风马牛不相及。“枫川”即枫溪,是枫桥的代名词,而在元代,泉塘与枫川属于不同的乡,与现在的地域概念完全是两码事。
编号:02
《暨阳孝义蔡氏宗谱》《乌岩蔡氏宗谱》之杨维桢《蔡氏家乘序》
鉴定结果:假的!
此序结尾署:“大元至正二十六年丙午菊月上澣之吉,建德路总管推官同邑铁崖杨维桢拜撰。”至正二十六年丙午为1368年,此年杨维桢七十一岁,寓居松江,无官一身轻了,怎么可能使用“建德路总管推官”这个职务呢?杨维桢任“建德路总管府理官”的时间:始自至正十六年(1356)秋,止于至正十八年(1358)三月。
编号:03
《暨阳浣东袁氏宗谱》之《杨维桢先生原序》(明洪武四年)
鉴定结果:假的!
序末未见时间及署名,但标题下标注了“明洪武四年”,言下之意,是杨维桢撰于洪武四年(1371)的序言。可问题是,杨维桢卒于明洪武三年(1370)五月二十五日,难道死人也会写文章?且此序写作乏善可陈,非杨的笔墨一目了然。
编号:04
《暨阳紫岩朱氏宗谱》之杨维桢《紫岩朱氏谱原》
鉴定结果:假的!
文中有言:“(文聪)公天资粹美,学问宏博,中太定丁卯(1327)乡试,余忝与同年之列。”太定,即“泰定”之误,杨维桢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同年”,即“同年友”,同年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朱文聪参加乡试在泰定丁卯(1327),杨维桢参加乡试在泰定丙寅(1326),何来“同年”之说?泰定丁卯(1327)杨维桢参加了在大都举行的会试,名列第三十二,为二甲进士,授承事郎、天台县尹兼劝农事。此序标注撰写时间为“天历元年(1328)春三月望日”,而这个时间段里,杨维桢正在从京城返回诸暨的半路上与朋友游山玩水、诗词唱和呢。且此序写作乏善可陈,绝非杨的笔墨。
编号:05
《浦阳黄氏宗谱》(含暨阳)之杨维桢《五桂堂序》
鉴定结果:假的!
此序结尾署:“大元至正十年三月望日,赐进士第中宪大夫江西等处儒学提举同邑铁崖杨维祯撰。”大元至正十年为1350年,杨维桢五十五岁,是年仍在松江吕氏璜溪义塾授学,年底返杭州就职。杨维桢擢奉训大夫、江西等处儒学提举则在至正十八年(1358)冬。时间与职务完全不匹配,且“中宪大夫”也是胡乱添加,杨维桢压根就没这个头衔。又此序的写作艺术乏善可陈。
编号:06
《暨阳边氏宗谱》之杨维桢《边氏宗谱叙》
鉴定结果:假的!
马脚暴露在“予宰天台越丁卯之四年”这句话里。“丁卯”是杨维桢中进士之年(1327),是年杨维桢三十二岁。但杨维桢真正赴天台任县令是在1328年。从杨维桢中进士那年开始计算,“越丁卯之四年”则是至顺二年(1331),是年杨维桢免官后正在老家泉塘读书讲学,还每日赋诗一首,那么同山的边守成跑到天台去能碰到杨维桢吗?从杨维桢任职天台县令那年开始计算,“越丁卯之四年”,则是至顺三年(1332),是年杨维桢仍居老家泉塘,同山的边守成去天台岂不是又白跑了一趟。这篇托名杨维桢的谱序,设计颇为巧妙,达到了乱真的地步。
编号:07
《暨阳全堂汤氏宗谱》之杨维桢序
鉴定结果:假的!
此序结尾署:“至正岁次庚子年三月上浣吉旦,泰定丁卯进士江西儒学提举铁崖杨维祯拜撰。”至正庚子为1360年,杨维桢六十五岁,阖家寓居在松江。从情理上分析,泉塘与汤村近在咫尺,杨维桢为汤氏作谱完全说得通。但仔细推敲仍有问题。其一,杨维桢虽任命为“奉训大夫、江西等处儒学提举”,但因元末动乱,他未去任职,故即使此序为他所作,也不可能署上此职务。如他为暨阳檀溪何氏宗谱作序,末署“邑人泉塘钱崖杨维桢氏撰”,就显得自然贴切。其二,杨维桢在父母去世、守孝满三年后,他将属于自己屋庐都送给了兄弟,此后再也没有重返家乡泉塘。杨维桢临终时撰《归泉塘记》,说明他已久别故乡,去世时忽有叶落归根的愿望。但此序开篇用了一句“予散步溪边”,极易迷惑读者。
编号:08
《富阳延陵东安吴氏宗谱》之杨维桢《延陵东安吴氏元辑世谱序》
鉴定结果:假的!
吴氏谱上的杨序,假得很有水平。一是时间,“至正丙申”(1356),这一年正好是杨维桢调到建德路做推官的年份,而署名恰好是“建德路总管府推官铁崖杨维桢”。再看文字内容,这篇谱序写得很有水平,现身说法,且文中有一句“今之学于吾者众矣”,也与杨维桢曾经的授徒生涯符合。但是后来再考证,竟发现这是抄袭之作,是抄袭了宋濂的《俞氏宗谱序》(见宋濂《文选集》)。除将“俞氏”改成“吴氏”,全篇改动的字数极少,抄得够认真的。抄袭者当然不是杨维桢,而是当时做家谱的人,属于“宋冠杨戴”。
编号:09
《富阳燉煌郡洪氏宗谱》之杨维桢《续修富邑燉煌郡洪氏宗谱序》
鉴定结果:假的!
此序作于1346年。这一年杨维桢51岁,处于十年不调期间。但谱序结尾署名“礼部主事杨维桢”,则纯属子虚乌有,与史实严重不符。杨维桢十年不调,谋官未果,何来这个“礼部主事”?杨维桢又何曾做过“礼部主事”?定是后人根据杨维桢曾被朱元璋征召到南京编纂礼乐书一事,而随意想象捏造的。另外,看此序的内容,泛泛而论,了无新意,与杨维桢的史家身份极不相称。
编号:10
《东阳雅溪卢氏家乘》之杨维桢序
鉴定结果:假的!
此序虽因老谱破损而残缺不全,但从署名中仍可看出做假的痕迹。杨维桢任建德路总管府理官在至正十六年秋。至正十六年七月之前,仍任杭州科课提举司副提举,而此序署“……六年丙戌之春”(残缺文字当有“十”字)与“建德路部管府推官”是不匹配的。而且,杨维桢署名时从未使用过“暨阳”一词。
编号:11
《概浦杨氏宗谱》之杨维桢《概浦杨氏续谱序》
鉴定结果:假的!
“至元丁丑黄钟中浣之吉,枫川铁崖杨维祯撰。”至元丁丑为元至正三年(1337),杨维桢任职钱清盐场司令。若杨维桢果真为诸暨杨氏宗谱作序,必署其进士身份及所任职务,且杨维桢自己也姓杨,他在序中必然会涉及诸暨杨氏祖先出自关西的相关文字,但此序只字未提。又,“枫川杨维祯”也是造假时暴露的一个马脚。
编号:12
《会稽日铸造宋氏宗谱》之杨维桢《会稽日铸宋氏续修宗谱序》
鉴定结果:十分可疑!
编号:13
《暨阳宅埠陈氏宗谱》之杨维桢《陈氏世谱序》
鉴定结果:假的!
篇幅实在太短了,严格地说它不像谱序,且所写内容毫无新意,决非大家手笔。
编号:14
《暨阳檀溪何氏宗谱》之杨维桢《暨阳檀溪何氏宗谱序》
鉴定结果:可能是真的。
编号:15
(余姚)《兰风魏氏宗谱》之杨维桢作像赞
鉴定结果:假的!
在宗谱“唐莫州司马明公遗像”背后有四句像赞:“有福有德,克鞏克昌,子子孙孙,弗替引长。”末署“杨维祯拜题”。文字何等俗套!此处还不署杨维桢的籍贯,意在让人无法指控它的假冒。宗谱其它地方并无出现杨维桢的文字,却在像赞里突兀冒出一个杨维桢,令人匪夷所思。显然这是拿名人凑数,给祖宗遗像贴金,故必假无疑。
编号:16
(无锡)《华氏通四堠阳晴云公支宗谱》撰文
鉴定结果:真的!
此谱收录了杨维桢的《春草轩辞》,亦见杨维桢作品集。宗谱目录标注“元进士、会稽人、杨维桢、廉夫、铁崖”,宗谱还收录了郑元祐、陈基、李孝光、张雨、张世昌、贡师泰等杨维桢朋友圈内的诗人作品,属于杨维桢生前与该房族的人有过密切交往,且有诗文酬唱,故必真无疑。
编号:17
(嵊州)《瞻山张氏宗谱》之杨维桢《始祖文节公记》《君子堂记》
鉴定结果:假的!
两记的署名相互矛盾,前记署:“元至顺二年(1331)六月吉旦,赐进士承事郎天台县尹杨维桢撰。”后记署:“元至顺二年(1331)季夏望日,承事郎前天台县尹杨维桢记。”杨维桢免去天台县尹在1330年,1331年他已返回家乡诸暨了,故《始祖文节公记》的署名中未标“前”字,而同时撰写的《君子堂记》的署名中却有“前”字。无非是《君子堂记》造假造得像一些,但《始祖文节公记》仍然露出了马脚。
编号:18
(诸暨)《暨阳虞氏宗谱》之杨维桢《瑞莲堂记》
鉴定结果:怀疑是假的。
编号:19
(上海金山)《夏氏家谱》杨维桢撰文多篇(尚未查到)
鉴定结果:无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