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这三点,过逍遥的神仙生活!

一、“从简”以享受生活

人生在世的根本其实不是繁,而是要简。简就是要“简易”、“简约”,就是要抓住主要的本质的东西。简的原则就是要少思、安闲、轻松。

司马谈曾总结说:“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这或可说是对道家从简精神最合适的概括。由此而来,从简便成为道教应物处事的重要指导思想。“至道不繁”,从简使自己和他人都能有一个轻松的心情,相互交往也就没有那么的机关和算计,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生活。

司马承祯说“简则益生”,也就是说从简而行才能健康心身。以简处事,一是要知生之有分,不务分之所无;二是要明白什么是无益于生的;三是要安闲无累。对于如何做到以简处事,孙思邈真人则提出了十二少的方法,即“少思少念,少笑少言、少喜少怒、少乐少愁、少好少恶、少事少机。”保持了这十二少,即守住了生命生存的根本。

简单生活即由心灵的虚闲开始,抛弃不必要的牵绊,让思想自由地飞翔,与“道”同游。日常生活也应是以简易为好,天天美味大餐于身体也不一定有益,反而可能生害,诚如司马真人所说:蔬食弊衣,足养性命,岂待酒肉罗绮然后生全哉!

从简的另一方面就是要“崇俭抑奢”,这也是道教的传统美德,太上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所谓“俭”,即节约,这其中包括对物质追求的节制和个人贪欲的抑制。老子认为,沉溺于声色滋味等感官享受,受制于名缰利锁,不仅会大大地损害身体,更会妨碍体悟大道。因此,老子倡导“少私寡欲”,恬淡俭啬,节制物质欲望和个人私欲。节约而不奢侈,收敛贪欲,甘于恬淡,顺乎道义而有所节制,乃是俭之德。

“简”才能达到轻松,放松我们的心情。少一些烦恼,少一些忧郁,多一些开心,多一些快乐,像云一样逍遥。在上个世纪早期就有人曾经预言:“有史以来,人类将首次面对一个真正永恒的问题——如何利用工作以外的自由与闲暇,过快乐、智慧的美好生活。”我们有不少人为了得到奢华的生活可以忙碌几年、几十年,却舍不得花费几个小时享受生活。舍弃物质而重精神,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似乎很难让人做出选择,神仙逍遥的道教思想,可以让我们从中寻找解开困惑的钥匙。

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人的贪心也在快速膨胀,社会上出现了许多贪污腐败的现象。究其原因,是私欲膨胀促使他们绞尽脑汁争夺名利财富、贪图荣华富贵,其下场必定是可悲的。生命才是最宝贵的,一旦失去则不可复得。懂得了这一道理,便不会为声色财富这些个人私欲所牵累,自然能够在实践中做到去奢去贪,崇俭节欲,从内心深处认同俭朴廉洁等道德要求,将其化为自身的品德。

由此通过确立珍爱生命这一价值取向,来调节人们的需求结构,从而淡化人们对于一己之私欲的过分贪求,淡化小我,不为物累,以求得心灵的安和,实现肉体健康和精神自由,如此,才能最好地享受生活,实现体悟大道的人生理想。

二、“从朴”以真爱生活

“朴”的本质是质朴而无华,像生命之初的婴儿一样。道教讲“抱朴”,就是去除后天之伪,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朴素之道。也就是要求学道者持守质朴无华的本真,这样才能与道合一,达到自身人格的完善,而走向这种复归之路的关键则是“少私寡欲”,《道德经》第十九章说:“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元代道士李道纯阐释为“清心释累,绝虑忘情”,是修道的必经之路。卸下心灵沉重的包袱,才可以“穷理”;抛开俗事纷扰,才能“尽性”;摈弃了一己私欲,最终能“造道”。道教所倡导的“抱朴”,依托于人们对于生命的珍惜和热爱而得以实现。真爱生活是一种智慧,而古老的道教,正是这种能用之不竭的源头活水,使世人更为合理、合“道”地安排自己的生活。

“素朴纯一,足以知天”,知天者,即能与天同寿。保持恬淡无欲、清静素朴的思想,不过分地追求外在的功名利禄和荣华富贵,不为个人的私欲而绞尽脑汁,不为个人的得失算计而心神不安,始终保持一种“安时而处顺”、“知足而常乐”的高尚情操,养成一种“与人无忤、与物无争”的旷达胸怀,才是“返朴归真”的真谛所在。

《太平经》中有“下古人心邪蔽,不若太上古之三皇,人心质朴,心意专一,各乐称天心,而忠信不欺其上,故可无文也”之句,意在批评世人品行邪恶,颂扬古人的质朴。在我们经常慨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今天,尤其需要这种返朴归真的境界。

返归淳朴,即不要用人为的东西去毁灭天然,不要用造作去毁灭性命,不要因贪求名声而成为名声的牺牲品。

三、“从和”以快乐生活

“和谐”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理念。“和”的意义,一是要通,二是要顺,三是要悦,四是要包容。通则和谐,和则相生。

所谓通就是通畅、通达,古人曾说:道之言通,通无所通,而无所不通。天地万物的自然运化生长,展现的是道通万物的自然和谐。道经中说,“道以通达为义”。所谓“道以通达为义”,就是既要自通还要通他。在现实世界中我们知道,道路畅通则人行通达,水流畅通则润泽万物,货物畅通则人心稳定,人之血脉畅通则无病痛。人生在世,最重要的是心通无碍,只有心通才减少烦恼与忧苦,也只有排除烦恼与忧苦才有顺心如意。在道教看来,通则无碍,通则和谐,通则安定,通则太平,通则繁荣。

所谓顺就是顺应大势,也就是要顺应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若水一样顺势而行。一年四季二十四节气,乃天地自然之常势,人应当顺应其变化。白天应当劳作,晚间应当休息,也是自然之常理。所谓悦就是保持与营造和悦的心态和处境,人之心身和悦,才能神清气爽,健康常在。家庭有和悦才能和睦,小孩在这样一种氛围中成长,才有快乐,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所谓包容就是要宽容地对待他人,以有容乃大的胸怀,容纳不同的东西,像大海一样能容纳万川河水,并赋予其生机。和所包含的以上四个方面,引导着世人快乐地生活。具体当从以下三方面来促进。

第一当以人自身的和谐为基础。社会是由人组成的,要维护社会的和平与和谐,我们首先要保持自己个人内心的和谐与安宁。道教认为,人心的烦恼和不安定主要来自外物的缠绕和贪求欲望之心过度,从而产生烦恼与焦虑,产生妒忌心甚至仇恨心,因此有人生苦短之感叹,而之所以“苦短”,是因为我们为“烦恼”所缠绕。而“烦恼”实际上起于“妄心”。

《常清静经》说:“既有妄心,即惊其神。既惊其神,即着万物。既着万物,即生贪求。既生贪求,即是烦恼。烦恼妄想,忧苦心身,便遭浊辱,流浪生死,常沉苦海,永失真道。”

只有我们内心清静恬淡,少私寡欲,无为不争,去除贪求妄想,自知而不自见,自爱而不自贵,自信而不自傲,自强而不自恃,保持个人内心的安宁与平静,才能使生活既充实又平和,像水一样,无我而又能坚持自我,在心灵的深处树立起和谐和平的信念,从而健全人的心身,维护和谐,促进和谐,人与人、人与自然和睦相处,各种生命自得其乐。

第二当以人与社会的和谐为现实追求。追求人与社会的和谐,要求我们人人都心怀慈爱,对他人友善,要宽容他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放弃自我,而是要求我们要充分理解他人。《南华经》中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宗教和文化之间,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是完全能够和睦相处、共存共荣的。追求人与社会的和谐,首先是要促进家庭的和谐。道教《正一法文天师教戒科经》强调要“父慈子孝,夫信妇贞,兄敬弟顺”,以做到“室家合和”,“天垂福庆”。

其次,要以慈爱之心灵和诚信之行为对待他人。社会和谐的根本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应该建立在相互尊敬、相互帮助和诚信友爱的基础上。富有者应帮助贫穷者,而不是使贫穷者越来越贫穷;不同人群之间应增进交流,促进理解。通过交流,既能发现彼此之间的共同之处,从而坚信人类文化有一些核心的东西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同时,我们又能深入地了解彼此之间的相异处,做到不失自我而又尊重、包容他人,尊重他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互利互惠,慈爱和同。

第三当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最高追求。人与自然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只有确保天地自然的平安,人类才能获得长久的平安。因此,要追求社会的和谐,我们还必须树立起对自然的正确态度。道教认为,天地万物都源自于“道”,“一切有形,皆含道性”。万物都有按照道所赋予它的本性自然发展的权利,我们应该尊重自然万物的生存权利,不要随意作践自然、毁坏自然。

人应该“与天地合其德”,对万物利而不害,以促进整个宇宙更加和谐和完美为目标,而不应该以毁灭各种自然物的行为来扼杀宇宙的生机。《道德经》中教导我们说,应“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就是要顺应世界万物生长变化过程的自然本性,不以人为的强制方式去破坏这个过程的本来面貌,因势利导,无为而无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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