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逢诬告——憨山大师传【连载(70)】
5芙蓉江上
憨山和官府的关系极深,总督戴耀是憨山最有力的支持者。以南华寺住持愿祖为首的几个不法僧人,担心事情过后,憨山通过官府报复自己,所以先下手为强,捏造了几条罪状,说憨山侵吞寺产若干金,拆毁殿堂若干座,向南韶道提出诉讼,此案被官府受理,憨山成了被告。
对于这场官司,憨山表示:“诸辱可安忍,若言染指常住金钱,此干大法,岂可缄默乎?”所以决定把官司打到底。
憨山改革南华寺之初,就制定下严格的财务制度,委任可靠僧人经手,手续齐全,是不怕调查的。南韶道受理案件后,派人调查,结果被告憨山无罪,原告住持愿祖反而有侵吞公款的行为,被依法治罪。愿祖不服判决,向广东省按院上诉。这时,恰巧总督戴耀离任,按院便受理了此案。憨山于是在万历三十七年五月离开南华寺,乘船赴省,听候官府审理。
刚开始的几个月,憨山对这场官司很有信心,心情也不坏,在船上还兴致勃勃地写了一部《大学决疑》。他在端州时,常有一些儒生来请教,所以他决定写这部阐释儒家经典的著作。闲居在船上,正是写作的好时机,憨山在写序言时,语气显得十分幽默,可以想见当时的心境。当时,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官司的复杂性。
由于广东省提刑按察使司“直指”官缺员,也可能是由于愿祖一方的僧人进行了大量的活动,这件案子被有意无意地搁置下来,好几年无人审理。憨山奉命住在芙蓉江的船上,等候官府的问话,谁知一等就是两年。这是憨山一生最艰苦的时期,盘缠很快用尽,身体也生了病。
后来,有位别驾官项楚东,住在浛洸,听说了憨山的困苦情况,不避嫌疑,邀请憨山到他那里调理病体。憨山在前往浛洸途中,又遭遇大风,船被礁石撞破,差点溺水而死。到浛洸见了项楚东之后,憨山大病发作,生命危险,项楚东尽心调护,请医生治疗,总算保住了性命。
(补充几句)此稿为前几年所写,当时未见到福征著的《憨山年谱疏》,有很多材料没有引用。据福征的《年谱疏》,憨山大师这几年曾经帮助总督戴耀平息安南的叛乱,有大功于国家。但戴耀在处理安南事件时,颇多过失,几乎就是死罪,幸得憨山大师补救,未酿成大祸。事后,朝廷追究下来,戴耀仅仅是被罢了官。戴耀是憨山官场上的大靠山,戴耀一倒台,南华寺僧人就开始造憨山的反,打起官司来。
6官司的反复
根据《年谱》的记载,万历三十八年秋七月,新的“直指”官方才到任,开始审理憨山的案子。但这个时间,与前边记载的“船居于芙蓉江上者二年”有所冲突。在《梦游集》卷五十的《附录未竟因缘》中,说是辛亥年秋天,也就是万历三十九年秋天,“直指”官王公到任视事,下令“司理”官蒋公问案。这样,憨山等待审案的时间恰好是两年多。(《附录未竟因缘》是南华寺的弟子们负责记录撰写的,时间应该更可靠一些。《年谱》是憨山晚年口述,弟子们笔录,时间可能有颠倒。)
负责审案的“司理”官蒋公,态度明显地偏向愿祖一方,经过审理,判憨山有罪。憨山修建的禅堂,以及置办的供赡山场田地等,判归南华寺大雄宝殿名下。而宝殿的产权,本来归愿祖等僧人所有,所以,等于将产业判归了愿祖。
对憨山本人的判决是递解出境,赶出广东省。曾经跟着憨山一起出力重兴南华寺的部分弟子和寺僧,也都算作“从犯”,判了刑。
看来,在憨山困居江船和旅馆的两年多时间里,愿祖等原告僧人,上上下下做了不少打点,“司理”蒋公完全被他们买通了。
判决结果呈报到新任“直指”王公那里,立即遭到批驳。王公说:“愿祖有盗卖寺基的罪行,已经查实,没想到他仍然这么刁钻逞狂!憨山重兴南华寺,是给六祖立下大功的人,这也有目共睹。难道违法的僧人不处罚,反而处罚有功的人吗?不仅夺走人家新置的产业,连原有的无尽庵也夺了去,这是平等法门吗?这公平吗?”
新到广东上任的王公,能说出这番振振有辞的话,说明憨山一方,这两年确实也没有闲着,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总镇王公等官场朋友,可能又给憨山帮了不少忙。
王公将案卷批驳下来,命令南韶道台刘公认真复审。刘公派郡丞陈公,带人到南华寺,根据案卷上所列的项目,一件一件地落实。结果,愿祖控告憨山的罪状没有一件能落实的,全是诬告。
愿祖无计可施,含羞自尽。憨山的官司最终取得胜利,真相大白。
找回清白之后,憨山已经身心俱疲。门下弟子、寺中僧人以及护法的官员们,再三请求憨山回寺,重新料理工作,继续振兴禅宗祖庭。但六十六岁的憨山,身体衰病,心中厌倦,说什么也不肯答应。他将南华寺禅堂的香灯事务,交付给弟子圆修负责,自己彻底摆脱了南华寺,准备退归林下,念佛养老。
在弟子们的再三请求下,憨山答应住在广州长春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