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墩舆情课】第十四课:舆情篇之“深度评论”
【系列舆情课摘要】:自墩墩舆情课首篇开序后,作者将系列舆情课大致分为政务篇、舆情篇、案例篇及建模篇四大类,目前开始更新舆情篇,敬请关注,欢迎分享点评。
PS:训练舆情,就是在训练你的媒介素养!
随着时间推移,掺杂着信息真伪、舆论利益的舆情会很快扩散至舆论场的每个角落。许多人认为至此,舆情信息已扩无可扩,网上网下产生的影响便会随之戛然而止,所以只需宁耐一时,忍过这几日的“舆情阵痛期”便能高枕无忧了。
然而,现实可能并不如想得那么美好,舆情发生也好、舆情传播也罢,这两个阶段的舆情虽然热度攀升快,传播幅度广,但传播的还都是舆情信息本身,舆情处置的难度也相对较低,可一旦舆情发展进入第三阶段—【深度评论】,不仅舆情的处置难度进一步加大,而且舆情评论对线下处置及相关部门的压力也会空前增加。
【深度评论】
深度评论,是指舆情信息在舆论场中传播一定时间后,就会达到信息量的相对饱和状态,此后主流媒体、商业媒体、自媒体会介入舆情评论,发表这样那样的深度评论,来对整个舆情始末、相关部门责任区分及涉事双方的是非对错发表评论。
评论是刊发单位或个人对某个事件、现象的主观评论,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也容易获得公共舆论的认同,进而对舆情事件形成某种认知共识。
【主流媒体评论】
主流媒体的深度评论相对严谨、客观,最能代表公共舆论或高层对某个舆情事件的立场与态度,一般来讲,当突发舆情事件发生时,如果新华社、人民日报这样的主流媒体刊发评论的基调是以谴责涉事部门的失职或渎职为主的话,那么事后对涉事部门的监管问责就在所难免。例如:哈尔滨天价鱼事件中,新华社在事发后2月17日刊发题为【天价鱼”调查的难度到底有多大?】的舆情评论,矛头直指监管部门不作为。随后,事件中10名相关责任人员相继被问责。
【商业媒体评论】
商业媒体的深度评论无论从语言风格、还是主观意见,都要比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的评论自由度要大。有的热衷于时政热点,有的倾向于娱乐八卦;有的喜欢刊发批判性文章,有的则喜欢温和基调的评论文章;总的来说,各有各的喜好,各有各的特点。为此,各个商业媒体网站都组建了自己的评论员群,定向约稿、定向专题、定向刊发。
这一类的舆情评论都或多或少的掺杂着一些网站的利益,有希望借此获取更多点击量的,也有想借评论对某个特定群体施压的,更有一些利用评论进行舆情绑架的,不仅评论的基调复杂多样,而且还容易受到既有利益的诱惑而使评论陷入为了写而写,缺乏思想与情感。
【自媒体评论】
相比前两者,自媒体评论更加难以理清,这或许与自媒体人员的构成有关。年龄、阅历、背景、学识、专业、职业、立场这些天然的差别都让自媒体群体在参与舆情热点的评论中水平参差不齐,写作素养迥异,情绪化评论的倾向性重。这些都让舆情评论作用下的舆情走势呈现出了情绪绪论权重加大后的偏移走势。“不按剧本走就是不对”这样的情绪化现象在自媒体评论中显得较为常见,情绪舆论的不稳定性就体现于此。例如:5月2日黑龙江绥化市发生当时席卷全国的热点舆情事件—庆安枪案。案发后,由于网上一些律师集体将枪案描绘成当地政府恶意打死上访村民,以至于后续舆情的自媒体评论中出现了一个具有代表意义的现象,那就是,任何试图理清民警开枪与当地腐败是两个不同概念时,都被认为是包庇、说瞎话。
【舆情建议】
情况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自己拥有较强写作能力的评论员,可以通过文字创作来引导情绪、传播事实、取得共识;另一种则是缺乏这种能力的评论员队伍。这时候可以有针对性地邀请媒体、时评人一起见证事件真相,开展评论解读。不在具体事件所属地的媒体发表涉事评论,往往会因信息沟通不足、事实了解不全而发表偏向性评论。这时候,舆情处置应侧重本地媒体、若干家有意向采访的媒体及部分秉持理性观念的时评人参与,撰写基于真实情况的客观评论,将事情“讲清楚”、“讲明白”。
备注:舆论引导有三个“注重”,望切记:注重引导情绪、注重传播事实、注重取得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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