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中国通史」第六讲:先秦时期是一夫一妻制吗?
大家好,今天我们要讲先秦时期的婚姻制度,中国古代是不是一夫一妻制?
为什么要讨论婚姻这个问题呢?因为中国农耕时代,对婚姻非常重视,夫妻之爱是建立家庭的开始。并且有男女之别,才能建立起礼制。所以,儒家文化把夫妻伦理作为一切伦理关系的根本,《诗经》也以《关雎》作为开篇。
先秦,人与人之间有非常明确的等级差异,分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人、庶民等层级,阶层之间划分明确。不同等级在生活条件和生活享受方面有着严格的规定,包括衣食住行,穿什么颜色衣服,坐多少匹马拉的车都是不同的,这就是周朝的礼制。
而在娶妻方面,阶层之间差异也很大。周朝规定,娶妻一般是同等地位级别,不同级别之间很难通婚。比如某国国君娶妻,往往会是另外一国的公主,绝不可能是娶庶民出身的女子。妻子家族的背景,也决定了她在家庭中的地位。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之间其实是平等的。所以,我们如果形容古代夫妻关系,应该用“相敬如宾”比较恰当,就是彼此地位平等,需要互相尊重。
电视剧《东周列国》中秦国公主文嬴剧照
举个例子,当时晋国公子重耳,也就是后来的晋文公,娶了秦国公主,新婚第二天,公主递来毛巾让他擦手,晋文公没有接,而是甩了甩手。当时公主就生气了,说秦国也是大国,我们之间是平等的,你怎么敢这样侮辱我?晋文公一听这话,吓得立马道歉,担心引来秦国的不满。
所以,先秦时候贵族需要给予妻子足够的尊重,否则可能会引起双方家庭甚至是国家之间的矛盾。
夫妻关系是平等的,出身也差不多。可是妾就非常不同,妾往往出身寒微,地位也就会低得多。那么,对妾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尊重。
有一个词语,叫“娶妻纳妾”,却从来不会说,“娶妾纳妻”。这主要是因为妻与妾有着本质性的差异。古代对夫人是一种迎娶的制度,需要严格按照礼节来执行。但是对于妾来说,往往是“纳”,“纳”有收纳的意思,就显得很随意。
在先秦,娶妻第一步是提亲,古代的时候,提亲往往是带着礼物,这个礼物最初是大雁。到了汉代之后,变得越来越多样,越来越复杂,送什么礼物要看看具体情况,比如,牛羊、首饰,或者鱼等,但是最常见并且最符合规矩的还是大雁。这主要是因为大雁一生只有一个配偶,所以,大雁就被视为忠贞的象征。
送完礼,互相告知出生日期以及姓名,进行占卜,看双方在一起是否合适。之后告知女方,就是所谓的“纳吉”,再送礼物,最好还是大雁。
随后男方再送上正式的聘礼,选择良辰吉日,请求女方接受。如果女方同意,那就是迎亲了,迎亲之后便可以成亲。
古代的妻妾,从装饰看可能是明代
从这方面来看,古代娶妻的仪式往往比较繁琐而且隆重,为了显示对妻子的尊重。妻子往往也需与男性家族“门当户对”,不需要漂亮,而是以贤惠为主。
纳妾相对随意,没有繁琐的程序,没有聘礼更不会有婚礼。妾有时候会比较漂亮,相对注重的是姿色。而且妾可能是由很多种途径得来,比如:战争掠夺,由女婢转变,由妻子的侍婢陪嫁而来,甚至是家族长辈的姬妾继承而来的。
先秦有个非常独特的制度,就是陪嫁制度。这一制度就是贵族在嫁一个公主的时候,往往会陪嫁几个宗室的女子,甚至是自己的妹妹,当然都不是正妻的女儿,而是妾生的女儿。简单地说,就是“嫁一陪一”或者“嫁一陪多”。并且陪嫁的女子越多,表明这个女主人越是尊贵。
最典型的就是刚才所说的秦穆公的女儿文嬴,他以前嫁给过晋文公的侄子晋怀公。晋怀公抛弃了怀嬴,但是秦穆公很宠爱他这个女儿,便又强行把她嫁给了晋文公。由于是再婚,并且被抛弃过,但是为了显示自己的身份,秦穆公让同宗室的四个女子陪嫁,所以秦穆公嫁文嬴给晋文公其实是“嫁一陪四”。而除了文嬴是夫人,其他四人都是姬妾。
到了春秋时期,这种纳妾方式叫“媵(yìng)妾制”,在当时社会中比较普遍,也是一种身份与地位的象征。
除了“媵妾制”外,如果男性对自己的侍从婢女有兴趣的话,往往会“嬖(bì)”。这是级别更低的,就是宠幸了某人,非正式的性伴侣关系。这个“嬖”,含有一定的贬低与轻视的含义,所以往往对一些不良的臣子也用“嬖臣”的说法。
但是不论是娶、纳、嬖哪一种方式获得异性伴侣,都是周朝礼制允许的,只是有等级、地位的差异。娶的是名正言顺的妻子,纳的是正式性伴侣,嬖的只是非正式性伴侣。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纳妾方式,就是继承或者收留兄长的妾。一般在少数民族区域被称为“收婚制”,在周朝是不被允许的。随着周朝礼制的崩溃,往往也有不少贵族将兄长的妾纳为己有。
妾因为出身寒微,在家庭中没有太高的地位。妻可以进入祠堂祭祀,而妾不行。并且妻生下的孩子是嫡子,妾生下的孩子是庶子,这两者之间差异也很大,嫡子可以继承父亲爵位,庶子只能继承下一等级的爵位。
周礼还有一个非常奇特的规定:每五天要与妻妾同房,并且妾晚上是不能与丈夫睡在一起的,还有白天不允许行房等。在妻妾之外,还有侍婢,往往也潜在成为丈夫的性伴侣,也可能因为受到丈夫宠爱晋升为妾。
根据周王朝的礼制,对各阶层的妻妾数目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比如,天子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一共一百二十一人。而诸侯可以一妻八妾,共九人,象征九州。这些是在册有身份的女性,而不在册的婢女则难以计数。
大夫可以有一妻二妾,有身份的士人可以一妻一妾,普通庶民是不能纳妾的。并且不同阶层对“妻”的称呼也不同。天子嫡妻称“后”,诸侯嫡妻称“夫人”,卿大夫嫡妻称“内子”。
到了周王朝后期,礼崩乐坏,礼制越来越乱,很多诸侯并不严格遵守制度,一些国家也不严格遵守礼制。根本不把周天子放在眼里的楚国,更不会严格遵守礼制,这些国家内的诸侯与大夫,娶的妻可能更为随意一些,妾的数量会有很大变化。
例如秦始皇的生母赵姬,出身卑微,是名歌姬,后来当上了秦国国君的夫人和太后,这显然是违背周礼的。
前面讲了贵族之间的婚礼,需要一系列的程序,但是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其实完全不是这样的。《礼记》有言“礼不下庶民”,普通庶民并不需要严格遵守礼制,但不能纳妾。他们的婚恋很自由,在每年春天上巳节的时候,男女可以随意出行,并且互相发生爱恋婚配。
《诗经》中有不少篇记载男女之爱,其实也是一些很直白的情歌,从中可以看到很自然的感情,但并不视为淫乱,如《关雎》《子衿》《野有蔓草》等。
周朝的婚礼制度主要是对贵族进行约束,防止他们因为权力而过度放纵,但是,当周礼逐渐崩溃之时,这套制度的约束性就会下降。到了春秋后期,越来越多违背周朝婚礼制度的现象出现,最典型就是卫宣公和楚平王将本来为自己儿子所娶的妻子占为己有。
这种婚姻制度背后体现的是儒家的等级观念,在后世当中,如果儒家思想约束力越强,等级之间差异越是明显,不同阶层之间就很难通婚。反之,社会越是平民化,不同阶层间通婚会更为普遍。
总之,中国古代夫妻地位是平等的,妾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很多时候,我们会认为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度,其实这个不太准确,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