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业务的销售额如何确定?
例如一笔免税业务100元(假设如果征税适用13%的税率),增值税上不含税销售额是100元,还是100÷(1+13%)=88.50万元?举个简单例子,财会部落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成本为100元(不含税),拿到的发票上增值税13元(100×13%),销售的时候价格为120元(不含税),开出去的发票上增值税15.6元(120×13%),那么要交增值税就是2.6元(15.6-13)。其实就是(120-100)×13%=2.6元,对产生的增值部分纳税,这是增值税。还是以刚刚举的例子来说,如果是以120元(含税价135.6元)价格销售给了最终消费者财会君,那么财会君需要掏的钱就是含税价135.6元,相当于增值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了。但是实际的税金是由产品上游的销售商、生产商去缴纳的,各自交了产品增值的那部分税金。A公司(假设没有上游企业)实际交了13元增值税,但是向财会部落公司收回了;财会部落公司交了2.6元增值税,也付了A公司13元的增值税,但是最后向财会君收回了15.6元。在整个增值税链条里,A公司和财会部落公司都充当了向消费者收税的角色。如果明白了这个道理,那再来看看增值税免税。其实国家给予增值税免税,通俗的讲就是不用交税,最终传导下来就是商品的价格下降,对应例子的商品价格应该是120元,也就是消费者只需要掏120元就能买到商品。2019年4月,增值税税率从16%调整到13%,奔驰宝马就对终端的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整。以宝马118i款价格为例,原价格229,900元,增值税税率从16%调整为13%,那么价格应该229,900÷(1+16%)×(1+13%)=223,954.31元,与调整后的价格223,800元差异不大。奔驰宝马这样的大公司是严格贯彻了国家税收调控政策精神,实际情况中可能没有那么完美,降税率的税收红利很可能是被企业吃掉了。举了奔驰宝马降价的例子,其实就是告诉大家,根据增值税价外税的原理,减免税其实减的是增值税,而不是不含税销售额。对于增值税免税业务而言,销售额就是实际成交价格,也就是发票上面的价税合计金额。以上面这张餐饮发票为例,因为是疫情期间的业务,生活服务免税,销售额就是价税合计金额320元,这个320元里是不含增值税的。另外,我们在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的时候,申报表的销售额填的不含税销售额,对于免税业务,填列的就是价税合计金额。我们可以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掏了320元享受了免税的餐饮服务,如果320元里还有增值税,这个税又免给了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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