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少年愁》3:愤怒的小马

文/林歌

林歌,80后,文学爱好者,旅游规划师。行遍千山万水,写过四海八荒。新浪微博@林歌,公众号:握刀听雨堂

代表作:武侠系列《银月洗剑传奇》《刺世嫉邪赋》《凤凰东南飞》《光明皇帝》,青春系列《南塘》《一场游戏》《一个地方,两个姑娘》,两京系列《长安古意》《东京梦华》,诗集《江湖故句》等,计1000万字。

一般说来,熟悉小马的人都很清楚,这个人并不像他的名字那样经常愤怒。

他乖下来的时候简直就像是个大孩子。

外表上看去如同一团炽热的火焰,而内心却犹如春风抚摸下的湖水,波澜不惊。

算起来,小马也应该是性情中人。

我知道,那个时候,他正在悄悄地喜欢着一个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我曾经见过好几次,虽然不是特别的漂亮,却是那么得让人爱恋。

看上去文文静静的,眼神特别干净。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她的时候,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另外一个姑娘的影子。

在我的记忆中,这个姑娘总是穿着一身浅蓝色的裙子,披着一件米白色的斗篷。

在夕阳的余晖下看来,就像是一株柔弱而美丽的水仙花。

我记得她也喜欢夕阳。

每当夕阳西下的时候,她总会拉着我的手,让我陪她到河边的柳堤上去看夕阳。

两个人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着,什么也不说。

就那么看着,看着……

她每次总会趁着我出神的时候,突然捧起一把凉凉的,爽爽的河水,洒到我的脸上,身上,然后,再娇笑着逃开,等着我去追她。

我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十岁的那个下午。

那也是一个有夕阳,夕阳漫天的黄昏。

当时,她正坐在我们家后园的亭子里,默然无闻的。

仿佛正在悄悄地数着这满天的夕阳荡起的波纹。

我记得,那间亭子周围的栏杆是用朱漆涂红的。

亭子下面的花是红的。

而那些夕阳的余晖也是红的。

不知道是这朱红的栏杆和鲜花染红了漫天夕阳,还是漫天夕阳染红的这栏杆和鲜花。

但是,当她坐在亭子里,看着这满天夕阳的时候,那些夕阳的余晖,朱红的栏杆,已经满地的鲜花,仿佛都已经失去了颜色。

我的记忆中,只剩下一个如花的人。

现在,我们几乎已经有将近十年的时间没有见面了。

在这十年之中,我,我的父母,我家后园的那只凉亭,以及我身边的每个人都在发生着不经意的变化。

有的变化很大,已经完全不是原来的样子,几乎脱胎换骨。

有的是稍微地发了福。

有的则是眼睛大了一些,皮肤又黑了一些。

那么,她呢?

她是否还会常常坐在湖边凉亭的栏杆上,去看那些落在湖中的夕阳,去看那些夕阳下荡动着波纹的小湖?

她是否还会追着漫天飞舞的柳絮满地乱跑,直到一不小心跌落进湖里,像只鱼一样站在水边嘿嘿地傻笑。

每次想起她,我都会很不自觉地去摸一下左手的小拇指。

在那根手指上,戴着一枚戒指。

一枚雕刻着“凰”字的戒指。

虽然没有镶着钻石和宝玉,却是我这一生之中最珍贵的东西。

其实,我们的父母在很早的时候,早到甚至是我们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已经为我们定下了亲事。

我们两家本来就是世交。

而彼此的父母也都是亲戚。

仔细算起来的话,我们本来就是一对表兄妹。

可是,我们的父母说为了增加两家的感情,为了使两家亲上加亲,所以,便相互约定成了儿女亲家。

在我和她快要出生的时候,我的父母和她的父母就商定说,如果以后两家出生的都是男孩儿的话,就让我们结为兄弟,如果两家出生的都是女儿的话,就让我们结为姐妹,如果是一男一女的话,就结为夫妻。

当我和她出生之后,双方的父母都很高兴。

是为两个小生命的出生而高兴。

同时,也为两家能够亲上加亲而高兴。

在我们满月的时候,他们就替我们相互交换了定情物。

那个时候,我们虽然还都不太懂什么叫做定情物,但我们的心里却都明白,一定要好好地去珍惜它。

交换之后,我的手上遍有了一枚雕刻着“凰”字的戒指。

那么,理所当然,在她的手上则有一枚雕刻着“凤”字的戒指。

凤配凰,凰配凤。

凤凰双飞,一生一世都要在一起。

这些话都是我们的父母告诉我们的。

当时,我虽然还不太懂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却知道,假如有人胆敢去欺负她的话,我一定会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她的。

仔细想一想,时间过得可真快呀。

明明都还是襁褓中的两个孩子,只一转眼的工夫,已经长成了两个翩翩的少年。

再一转眼,十年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而我们也已经分别快有十年的时间了吧。

十年的时间,已经足以让人忘记一切。

而这段婚姻,仿佛已经被很多人忘记了。

但我却知道,我永远不会忘记。

我无法忘记那个曾经陪伴着我度过了十年最快乐的生活的人。

更忘不了她在这十年当中留在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那么,她呢?

她会不会忘记?

我相信,她也一定不会忘记。

一定不会。

就像是愤怒的小马永远不会忘记林诗音一样。

哦,忘记说了,那个让小马中意的姑娘,就叫林诗音。

现在,让我们来说一说我和林诗音第一次相遇时的情形吧。

而在诉说我们相遇的情形之前呢,先容我讲一下我和小马相遇之后的情形。

那天,我和小马认识之后,谈了很久。

总觉得这么浑浑噩噩地混下去实在没什么意思,真的应该找些事来做。

而那个时候,墟上那家书院正在从民间征选有志青年入学。

半年之后,如果考核成绩合格的话,就可以参加每年一度的科举考试。

然后,直接进入宫廷,为皇帝服务,为皇后服务,为皇太子服务,为公主服务。

而我和小马就去应征了。

初试的时候,我好像是先练了一趟拳吧,之后又念了一首诗,然后,一下子就把那考官给震住了,觉得我是个不可多得的文武双全的人,所以,立刻把我招为门下弟子,说要对我大嘉的培养,成为天子门生。

至于说愤怒的小马当时表演的是什么节目,我好像不记得了。

我只记得我表演完之后感觉肚子很饿,就拿着小马给我的那几个大钱去隔壁的一家饭馆吃面。

当我柔着发胀的肚子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小马已经在那里接受众人的祝贺了。

至于他入选的原因,我曾经追问过好几次,而每次小马给我的答案都不一样。

第一次他说,他给那考官表演了一套旋风腿,当场将那副考官的凳子踢翻。

而那主考官和副考官正好闹不和,所以,那主考官当时想都没有多想,就把他给录取了。

这样以后在小马成为天子门生之后,就可以多个帮手。

第二次他说,那主考官一见他就大呼奇才,然后,甚至都没有让他进行表演才艺表演就直接破格录取。

而第三次他又说,一进考场,他就向那美女考官抛了个二分火力三份妖冶五分极具杀伤力的媚眼儿。

结果,那美女考官立刻被电得七荤八素的,哭着让着这辈子非他不嫁。

如果其他考官不答应的话就去他们家告诉他们老婆说他们强奸她。

至于哪种答案比较靠谱儿,我至今仍然无法确定。

不过,经过我跟小马这么长时间的交往所积累的经验来看,我觉得,这三种情况都不是很靠谱儿。

这家伙就是那种牛逼哄哄的主儿,基本上都是有骆驼的时候从来不吹牛,有大象的时候从来不吹骆驼。

要想从他的嘴里套出真话,简直比让大象翻跟头还难。

反正,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们都顺利地通过考试,进入了墟上唯一的一家书院。

武林书院。

其实,我和小马之所以要进这么一所听起来牛逼哄哄的书院,并不是真的想中个状元探花可以光宗耀祖什么的,而是因为我们当时实在没地方去了。

既然已经被录取了,那就进去打发日子里吧。

更何况,在里面不仅吃饭睡觉都不用掏钱,而且,每个月好像还有几两银子的补贴。

又有的玩,又有银子可以赚,何乐而不为呢。

我和小马在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都很兴奋,还特地去买了件体面的衣服。

当然,钱都是小马出的。

当时我身上一个大子儿也没有。

说好以后发了津贴还他,可小马在钱这方面好像一点儿也不在乎。

我知道,愤怒的小马一定不是他的真名字。

就像我聪明的丁喜一样。

在名字的背后都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

在这一点上,从他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的那些行为就可以看得出来。

穷人家出身的人绝对不会养成这种大手大脚的习惯的。

但无论怎样,我们是好朋友。

而好朋友从来都不会相互打听对方隐私的。

在刚刚进入学校的那段时间,由于人生地不熟,总是被学长们欺负。

欺负得跟狗一样。

他们先是在报道的当天冒充学校教务处的领导,骗我们说,为了禁止攀比,培养浓重的学习氛围,所有私人财物一律没收。

然后又说,为了让我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别是体,需要为我们做一个全身检查和体能测验。

于是,我们被迫只穿着背心短裤围着操场跑了一圈又一圈。

在我们累得跟死狗似的呼哧呼哧喘粗气的时候,他们又说为了培养我们的道德心公益心为以后行走江湖行侠仗义打抱不平做铺垫,就联合校医务室和学校宣传处拍摄一部具有公益性质的短片。

而主演呢,就是从我们这些新生中海选。

海选通过,可以直入学生会。

这番话听得我们热血沸腾。

但是,我们都错了。

我们错就错在,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新生,对方身份不明。

这些所谓的学校领导说要给我们进行体检,拍电视短片,其实,只不过是想耍我们这些新进来的菜鸟而已。

因为当我们脱光了衣服排成队围着那座空教室跑圈子的时候,突然涌进来好些拿着相机胡乱拍照哈哈大笑的家伙。

后来,我们才知道,其实,这些人并不是学校的领导,而是我们的学长。

那个冒充教务处主任的矮胖子叫做哈哈儿。

而那个冒充院长对我们进行训话的肌肉男,则叫宫九。

都是一群欠揍的家伙。

在知道真相之后,我看见愤怒的小马真的愤怒了。

如果不是我当时及时拉住了他紧紧攥起来的拳头的话,我想,当时肯定要出人命的。

我低声对他说,要忍,忍,忍,如果现在真的出手的话,那么,我们接下来的生活一定很惨的,这些学长们很容易记仇的。

可是,我错了。

我似乎忘记了“得寸进尺”这句话。

这些学长中,就说宫九最坏。

也最喜欢捉弄我们。

比方说,他会在我们半夜睡得最熟的时候,突然敲房门,说学校正在紧急集合。

可是,当我们真的在操场上集合的时候,他却又笑着说,其实怕我们晚上汤喝得太多,让我们集体起来小便。

但这还不是最过分的。

让我们真正感到愤怒甚至发指的是,他白天拼命给我们灌汤,晚上就在厕所里放了几只也不知道饿了几天的大狼狗。

等我们提着裤子进去的时候,那几只比牛犊还要大的狼狗立刻张着血盆大嘴朝我们冲了出来。

那个时候,幸好我还没有完全从睡梦中苏醒过来,所以,在上厕所的时候,就落在了队伍的后面,躲过一劫。

而小马则不然了。

当时,也不知道他是为了在那些学长们面前好好的表现一番,告诉他们说,其实自己不是那么好惹的,还是他真的内急要拉肚子,所以,就成了那几只也不知道饿了几天的大狼狗首当其中的猎物。

那一次,他被咬中了屁股,躺在地上哇啦哇啦乱叫。

那副可怜的样子甚至连那几只大狼狗都不好意思吃他了。

但正是由于这次意外,才让他和林诗音邂逅。

因为这几只被宫九偷来袭击我们的狼狗不仅是她家的,而且,在医务室里给小马包扎屁股的实习大夫,正好也是她。

后来,小马满脸幸福地说,他本来是个娇生惯养的人,平时里别说是打针了,就是看见别人打针,他也会吓得两眼发晕头皮发骂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林诗音在给他消毒涂药包扎伤口的时候,他却一点儿也不觉得疼,只觉得一阵温暖的春风拂过他的胸膛,不,是拂过他的屁股。

然后,他就被林诗音的那只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的手给电到了,接着,这股电流就传遍了他的全身。

接下来,他就彻底地爱上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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