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这四个职场错误,政治生命容易猝死

原创 敖让 资治通鉴读史悟道 2020-10-04

【材料】《资治通鉴》汉纪 孝顺皇帝 永和元年 公元136年
是岁,以执金吾梁冀为河南尹。冀性嗜酒,逸游自恣,居职多纵暴非法。
父商所亲客雒阳令吕放以告商,商以让冀。冀遣人于道刺杀放,而恐商知之,乃推疑放之怨仇。
请以放弟禹为雒阳令,使捕之;尽灭其宗、亲、宾客百馀人。
【译文】这年,任命执金吾梁冀为河南尹。梁冀平生爱喝酒,纵情作乐,为所欲为,居官多有暴虐大多暴虐不法。
其父梁商所亲信的门客吕放,是洛阳县令,将上述情况报告了梁商,梁商因此责备梁冀。
梁冀怀恨在心,竟派人埋伏于道路,刺杀了吕放,而他又担心被父亲发觉,于是把嫌疑推到吕放的仇人身上。
并请求任命吕放的弟弟吕禹为洛阳令,让他来逮捕杀人凶手;吕禹大肆抓捕,竟将吕放仇人的宗族、亲属、宾客等一百余人,全部诛杀。
【解析】这个吕放犯了四个错误,以至于身死。
一、识人不明
吕放对于梁冀的认识,是不够充分的,没想到梁冀如此暴戾,一言不合就要杀全家。如果吕放能预料到,梁冀会是这个反应,想必会三思而行。
决策的失败,往往是从判断的失误开始的,而判断的准确性,又基于平时的观察。
汉朝是郡县制,州这个级别虚设刺史,不管行政;现在是省市县;洛阳令和河南尹的关系,大概类似于北京市长和河北省长,只是中间多了个市,行政级别不一样。
梁冀可以说是吕放的顶头上司了,而且还是老领导的儿子,吕放从前在梁商家当门客,不可以说不熟悉情况,对老领导的儿子的脾性都没个正确的认识,可见在识人方面是很失败的。
包括对于自己的弟弟吕禹的认识也是很浅显。梁冀一方面暗杀吕放,一方面又支持吕禹为洛阳令,而且为了撇清嫌疑,还故意让吕禹负责吕放被杀案,很显然吕禹跟梁冀是一伙的。
杀兄之仇,梁冀根本就不担心吕禹反水。为什么?这说明双方已经绑定了,说不定吕放的死,吕禹也是深度参与者。让凶手来抓凶手,岂能不放心?
二、以疏间亲
吕放犯的第二个错误,就是离间父子关系。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梁冀就算罪恶罄竹难书,作为父亲的梁商难道还能杀了他不成?
这种几率是微乎其微的,就算大将军梁商真的杀了梁冀,吕放也不会有好下场。因为以后梁商每每看到吕放,就会想起自己亲手法办的儿子,不免悲从中来,以后看到吕放就烦。
好点的下场是,吕放会被梁商贬到外地,免得看了心烦;差的下场就是哪天忍不了了,找个为什么左脚先进门的理由杀了。
若是梁商没有法办梁冀,而是像材料中那样去责备,希望他改正,那可能就有大麻烦了。
好点的结果是,谏言生效,梁冀痛改前非,可如果梁冀是个听得进话的人,当面直禀一样会有作用,若是非要通过梁商的父亲身份压制性改正错误,则说明是心不甘情不愿的,以后又岂能给吕放好果子吃?
坏点的结果,就是如材料中这样了,梁冀当场爆炸,直接把吕放暗杀了。吕放只是门客,梁冀是梁商的儿子,就算梁商知道吕放是梁冀杀得,又岂能痛下杀手虎毒食子?
就算会这样,但吕放早已人头落地,对于他来说意义也不大了。这是以疏间亲的最惨后果,被吕放幸运的抽中了。
三、以卑谋尊
注意材料中有个现象,吕放向梁商反映梁冀的班班劣迹,最后惨遭杀害;梁冀暗杀吕放后,为了掩人耳目,却敢再次任命吕禹为洛阳令。
两人同样是以疏间亲,为什么下场如此不同?一个沦为失败者,一个成为胜利者。
这就是两人的尊卑关系有所不同了。梁冀谋划杀害吕放,这是以尊谋卑,尊贵者手上有大量的牌可以打。
威逼利诱、层层加码,面对权力的诱惑,吕禹抛弃亲情,参与到对吕放的谋害中来,并不是很意外的事,这种事在历史上和生活中,都是屡见不鲜。
而吕放不同,相对于梁冀和梁商来说,吕放根本没有可以打的牌,微不足道,人微言轻,一旦因为言论激怒对方,则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所以说,地位卑微,就应该谨言慎行,以卑谋尊,往往就是取祸之道。
四、回避矛盾
依我看,吕放如果真想纠正梁冀的行为,与其向梁商反映,就不如堂堂正正向皇帝反映。
向梁商反映,就算梁冀事后杀害了吕放,梁商就算有所怀疑,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若是向皇帝反映,则结局大有不同,若吕放事后蹊跷而死,顺帝岂能不怀疑梁冀?之后又岂能重用梁冀?这也算死得有点价值。
反过来说,矛盾曝光到皇帝那里,若是吕放事后身死,梁冀必是最大嫌疑者。梁冀敢在自己老爸眼皮子底下为所欲为,可未必敢在皇帝手底下无所顾忌。
从这方面来说,矛盾公开化之后,梁冀投鼠忌器,吕放因此反而更安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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