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问道老子:什么是“道法自然”的“法可法非常法”?
现代流行版本《老子》第二十五章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段话的大意是,有一个混然而成的自然存在,就是天地产生以前的状态。它无声无影,空旷寂静,独立自主自由自在本性不改,并且自然而然周而复始永不衰竭地运行着。可以说,它就是天地万物之母。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就把它写成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看似胸怀博大包罗万象而又无声无形,可以说是悄然消逝。它看似消逝地杳无音信,可以说是遥远无际。它看似行迹遥远却又悄然回来了,可以说是周游一圈又返归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世界有四大而人居其一。人摆脱不了地的法则,地摆脱不了天的法则,天摆脱不了道的法则,而道的法则本来就是自然法则。
以经解经,我们可以参考阅读一下《老子》第十六章:“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尽力摆脱私欲功利对你的诱惑纷扰和束缚控制吧!通过聚精会神意守丹田,使自己的身心完全进入清明静谧的自由自在境界。这时,你就会看到宇宙世界万事万物运动变化的真实景象,我考察发现这原来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世间万物芸芸众生,最终都要回归其根本。回归本根状态就可以称为清静,清静状态就可以称为复归于生命循环,复归于生命循环状态就可以称为自然常态,知道这个自然常态就可以称为聪慧明达。不知道这个自然常态,轻举妄动就必然会惹出祸乱招来凶灾。知道了这个自然常态,处世接物就会大度包容,大度包容就会自觉自律公正无私,公正无私就会统筹兼顾周全缜密,周全缜密就会审时度势顺天应人,顺天应人就会自觉遵循自然大道,道法自然就会均衡发展循环永续,循环永续周而复始就会身死犹存精神不灭。
再联系上下文来看,中国人经常通过“天地人”三才搭配术的数理,来对一个人的命理进行推算。任何人做事,也都会有一套“天时地利人和”的“道术用”与“时势位”运筹谋划。兵家则通过“道天地将法”,来进行“道术用”与“时势位”的“上兵伐谋”。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显然,古今中外“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军事战略战术,也同样都是“术为道之用”的“术万变而道不变”。
众所周知,在中国文化的汉语文字里,这个“道法自然”之“法”,既可以当动词用,也可以当名词用。在当动词用时,就是取法、效法、参照和遵循的意思。在当名词用时,就是法术、法则、法规、法令和法律的意思。人的主观意识能动性,就决定了“法”的动机和初心。所谓“故常无欲以观其妙”与“常有欲以观其徼”之“欲”,都是个人主观意识能动性“心善渊”的原初动机,也是“道为术之本”的“无形之气”。正因为人类创造和使用语言工具的智能发达,就产生了“道可道非常道”的“盗亦有道”,也便衍生出了“大道废有仁义”的“名可名非常名”,更有了法术和法规的“术万变而道不变”。就拿“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来讲,从“商鞅变法”直到“戊戌变法”,都是“人治”的“法术万变而道不变”。自从“民主法治”的古希腊奴隶制商业城邦和斯巴达商业军国主义时代开始,西方世界也同样是“人治”的“法术万变而道不变”。然而,当“人治”与“法治”非黑即白的西方表达范式普世流行之时,这便隐藏着一个脑子急转弯的文字游戏“逻辑陷阱”。
同样是拿这个非黑即白“零和博弈”的语言逻辑来判断,如果说“法治”就是道法自然的“非人治”,那么又是谁在进行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呢? 难道这都不是人之所为的“人治”吗?进而言之,如果说“法治”就是效法自然科学的“道治”,那么这个“道治”的“道为术之本”究竟又是什么“道”呢?至此,我们就会发现,就连道法自然和尊重自然法则,都存在着“道可道非常道”的“道不同”,也同样存在着正邪善恶虚实真伪的非黑即白“零和博弈”。毫无疑问,道法自然法则大公无私抑强扶弱“天之道”,才是“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人间正道。而道法丛林法则自私自利弱肉强食“兽之道”,便是“大道既隐天下为私”的歪门邪道。所谓效法自然科学的“道治”,恰恰就是“大道既隐天下为私”的“名可名非常名”。
如前所述,以中国式“道术用”与“时势位”天人合一有无相生阴阳易变系统运动思维来看,中国人“西学东渐”的科学技术概念,只是“术为道之用”的“名可名非常名”。在物质世界“有形之象”的探索研究领域,当人们自觉遵循自然天道之时,就会获得科学新发现和技术新突破。人类社会的科学技术发展史,实际上就是人们自觉认识和利用自然天道的过程。然而,这些不断创新的先进科技工具和手段,终究只是“术为道之用”的技术工具。自然法则“天之道”才真正是“道为术之本”,并决定着人们“术为道之用”的初心和动机。一旦涉及到人的初心和动机,就自然涉及到了人类精神世界“无形之气”的“术为道之用”,也就涉及到社会科学的“道为术之本”。问题恰恰在于,人们在面对人类自身成长和发展的社会科学时,却又丧失了自然法则“天之道”的“道为术之本”,这还是根源于“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的假公济私。
事实上,宇宙自然世界,原本就是一个“无形之气”和“有形之象”互相转化有无相生的运动循环系统,也是一个能量守恒的自然生态命运共同体。只是到了“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以后,才有了人类主观意识能动性“道法自然”的“名可名非常名”。就像地球上的“恐龙时代”有无相生盛极而衰一样,人类文明也同样是一个有无相生盛极的过程,每个人都只是宇宙时空中微不足道的匆匆过客。转眼之间,这个“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的“名可名非常名”,也就同人类文明一起又回归于看不见的“无形之气”。人类“不知常妄作凶”的悲哀,难道不是“恐龙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又何尝不是“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当然,作为低级动物的恐龙,也根本不存在主观意识能动性核心价值观的“名可名非常名”。那么,人类道法丛林法则自私自利弱肉强食“兽之道”,又会产生什么人生价值观差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