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俗字研究》疏误七(“约”与“省” 附:“□(上厶+下乙)“)
张涌泉先生《汉语俗字研究》中讨论了“约”与“省”两字(见下图)。对此裘先生亦有按语。
这两个字是否因受别的字影响产生了潜意识而改变字形了呢?
先谈一下“
”字。若按照张先生的理论“宪
”写作“宪
”似乎更妥。“
”字《字汇》、《集韵》、《类篇》、《四声篇海》、《正字通》、《重订直音篇》均云通“省”,并亦均云“
”字通“省”。“省”字,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漢禁中謂之省中。師古曰。言入此中者皆當察視。不可妄也。釋詁曰。省、善也。此引伸之義。大傳曰。大夫有大事省於其君。謂君察之而得其大善也。”《康熙字典》云“禁署也。《前漢·昭帝紀》帝姊長公主共養省中。蔡邕云'本爲禁中,避元后父名改曰省中。’師古曰'省,察也。言入此中者當察視,不可妄也。’”而“宀”《说文》云“交覆深屋也。象形”;“門 ”《说文》云“从二戶。象形。凡門之屬皆从門。”可见“
”、“
”二字皆應从其意中来。當非受其他字影響而產生潛意識之類。
再说一下”
”字。此字极少见,似不见于各种字书。《说文解字》解“契”云“大約也。从大从㓞。”可见,”
”字的形成亦未必如张先生所推测。附:“□(上厶+下乙)“
张涌泉先生《汉语俗字研究》中讨论了“□(上厶+下乙)“字(见下图),並解“厶“為“某“,于是以此字為是“某乙“的合文。然文中云“唐天子太宗皇帝李某乙”是何意?此話不免讓人莫名其妙。
此處“乙“當作“某“解。如《史记·卷一○三·万石君传》云“奋长子建,次子甲,次子乙,次子庆。”
所以“□(上厶+下乙)“當釋為“某某”,此字即“某某”的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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