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承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承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承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作为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并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承办活动所需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对参加活动的演职、服务、保障等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协调活动场地所属单位做好相关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承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承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作为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承办活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活动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承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3.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巡查、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8.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重大节庆活动举办的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在取得合格手续的前提下方可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