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1994)认为:
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
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
公司就是由这样的一个公司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而不是由出资人个人来经营和管理。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在《公司治理结构原则》中明确提出: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据以对工商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指出: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组织架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等治理制衡机制,以及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等治理运行机制。
IIA指出,一个健全的治理结构是建立在有效治理体系的四个主要群体的协同之上的,这四个主要群体是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并称之为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IIA认为,公司治理需要适当的组织结构和程序来实现:(1)治理结构对利益相关者负责,并体现诚信、领导力和透明度来检视整个组织;(2)通过基于风险的决策和资源分配,管理层采取行动(包括管理风险)以实现组织目标;(3)独立的内部审计职能提供确认和建议并推动持续改进。2012 年,欧洲内审机构联合会(ECIIA) 对欧盟成员国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研究,以确定内部审计部门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现状。该研究显示,在芬兰,法国,希腊等国家中,公司内部审计有 41%认为是强制性的。在荷兰,瑞典和英国等国家,有 48%是强烈建议内部审计部门参与公司治理领域。《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提出,良好的公司治理应当包括健全的组织构架,健全的组织构架要求建立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之一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领导并监督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已然成为有效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英国美国等股权比较分散的国家,推崇外部治理模式,即股东至上治理模式。公司组织构成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其中, 董事会内设专门的由外部独立董事会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而且必须有专业专家,内部审计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在德国日本等股权比较集中的国家, 崇尚内部治理,推崇利益相关者提供信息。公司组织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内部审计部门要与监事会密切配合,及时向监事会提供有关信息。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权比较集中, 公司组织构成形成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监事会三足鼎立的局面: 董事会行使行政权,股东大会行使立法权, 监事会行使监督权, 主要监督董事会及高层经理人的责任履行情况。
根据国内外情况,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内部审计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五种,这五种模式的独立性、权威性方面各有特点。
但从理论上讲,在总裁和董事会的双重领导下的第一种模式是最佳组织模式, 因为它最大地保证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表 1 内部审计模式及其效果对比
参考文献:
1.刘峰. 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及其发展趋势[J]. 北方经贸, 2018.
2.乔春华, 蒋苏娅. 审计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与作用[J]. 审计研究, 2006, 000(001):61-64.
3.魏慧慧. 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互动研究[J]. 知识经济, 2018, 000(005):30-31.
4.公众号:大风控,《IIA发布更新版“三道防线”模型,三道防线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作者:小叶
转自公众号:数据化审计(ID:SmartAudit)
文章来源网络,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如果您认为我们有问题,请告知我们,我们会立即修改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