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交警被指控“诱使”违反交规的女孩肉偿

越南网络爆出新闻,称越南芽庄市一名交警被指控“诱使”违反交规的女孩进酒店肉偿,之后被人拍下视频,事件曝光。

疑似事件当中的男女主角

据悉,该名交警叫做阮景安,是芽庄市的一名交警。大概3月中旬的时候,一名叫做K.N.的女孩子骑摩托违反交规,被阮景安拦车叫停,要求该女子进酒店两小时肉偿。阮景安帮该女孩补缴60万越南盾(25美元)的罚款,并按照规定交换被罚没的驾照。
阮景安目前被指控“是一名党员,是交通警察的执法代表,尽管有妻子和两个孩子,但是自甘堕落,肮脏,生活不健康,违背人与人之间的道德”。
随同指控的,还有在肉偿事件发生现场的酒店房间拍摄的照片,该照片网友们认为是由阮景安的妻子抓奸拍摄的。
阮景安4月19日回应越民电子报采访时说:“事情发生后,我向芽庄市公安厅作了汇报,媒体及网络的一些报道不符合实情,有些描述是不正确的,有些地方讲的是不合理的。如果我错了,我接受处罚。至于网络上传言,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声誉和荣誉。”
该报称,目前阮景安在单位不再获准出门巡查,只是处理办公室的工作。
越南交警在执法
关于此事,胡志明市法律报援引芽庄公安厅领导陈文江的话说,该机构已经了解情况,正在确认相关事实,如果属实肯定严惩。胡志明市法律报称,记者已经明确了解到发布该信息的Facebook账户的联系电话,经过联系得知发布该帖的人自称是阮景安的妻子。她说Facebook上发布的内容全部属实,全部有确凿证据。
其实,笔者看到相关新闻,除了阮景安这次诱使肉偿的事件,越南也发生不少警方要求被害人肉偿的案件。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胡志明市法律报2011年曾经刊文称,平阳省警方一名警员涉嫌诱使同是该省牺牲警员妻子肉偿。彼时,阮氏青泉是阮工日的妻子,而阮工日不幸在平阳省槟吉县公安不正常死亡。
为了调查其死因,平阳省方面派出的调查组当中,一名叫做阿福的警员参与调查,其多次致电给阮氏青泉要求去酒店肉偿,还说只有肉偿才能将其丈夫之死调查清楚,包括旁敲侧击的要求卖一块地来打理相关费用,才能结案等。
那么,问题来了。

越南女交警在指挥交通

回到前文所述,如果肉偿属实,那么这名交警借助执法之便,利用违反交规女孩子的恐慌和资金困难,要求肉偿就放过交规处罚,则这名交警是性侵。如果涉案女孩子是自愿肉偿以便有钱缴纳罚金,这就是有买卖交易的性行为,即俗称的卖淫嫖娼。
记者连续了河内市律师团的邓文强律师,他说尽管目前该事件的事实仍未得到确认,但却引发了范围非常广的社会舆论,造成了恶劣影响。如果属实,则是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案件,违反人民警察的道德,作风和生活方式。同时,涉嫌违法犯罪。因而,需要当局尽快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对违法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律师分析称,网上图片显示了在旅馆内被抓现行的男女之间的非法关系,调查机构需要以此图像来跟进调查,明确涉案人员的身份,以及事情是如何发生的,为什么在酒店被抓现行,是抓奸还是有人下套,这些都是此案的关键。
如果有证据表明违反交规的女孩子,由于被交警抓到而恐慌,没有钱缴纳罚金,害怕被没收车辆及车辆相关证件及驾照,被交警要求肉偿,则改名交警属于性侵,将根据《 2015年刑法典》第143条关于强奸相关的刑法规定处理。
根据该法第143条第一款,将被处以1到5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被解职,剥夺人民警察头衔。
如果涉案女孩子是自愿肉偿,事件当中没有恐慌,企图拿钱缴纳罚金,这就是有买卖交易的性行为,即俗称的卖淫嫖娼。如果是这种情况,依据关于社会安全秩序领域的政府第167/2013/ND-CP好法令,涉案两人都要接受行政处罚,对于交警则被开除党籍,最严重的还有可能被剥夺人民警察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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