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父亲和儿子都是美国总统,他却甘愿务农,死后尸体被盗走!

(说历史的女人——第1453期)

总统制之所以优越于君主制,首先因为它不是世袭的,而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所以在世界上就很难出现父子俩都当过总统的现象。即便在最典型的总统制国家美国,历史上也仅仅出现了两对父子总统。但这也不是世袭的,也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并且这两对父子总统之间也没有任何“承袭”关系。第一对父子总统是亚当斯父子,父亲约翰·亚当斯是美国第2任总统,而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是美国第6任总统;第二对是布什父子,父亲乔治·布什是美国第41任总统,儿子乔治·沃克·布什则是第43任总统。这两对父子总统中间都是被别的总统隔开的。

一个家庭中的父子俩都当过总统,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十分神奇的事情。但在美国也出现了一个另类神奇的事情,之所以神奇是因为在美国二百多年的历史上仅此一例:此人的父亲当过总统,他的儿子也当过总统,但他本人却是常人一个。这对他来说真是不够幸运。不过即便如此他也很牛了,似乎他在小时候就可以炫耀:我老爹是总统;到老了,他也可以炫耀:我儿子是总统!

然而这只是一种假设。他小时候没有炫耀过,老了更没有炫耀过。因为他本人比较低调。还有个关键的问题是,此人的老爹当选总统时已经68岁,那时他自己也不小了,也已经37岁;另一方面,他的儿子当选总统时,他本人已经去世12年,他更是没有炫耀过。

不过即便如此,将此人的一生放在整个美国的历史上,仍然不失一抹神奇的色彩。做为总统的儿子和总统的父亲,他本人自然也不是一个寻常之辈(说他是常人只是相对而言),但他却十分低调,放着大官不当,甘愿回家务农;然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去世前尽管经过了周全的安排,死后尸体还是被神奇盗走。那么他生前究竟如何“低调”,死后究竟如何“神奇”,本期解读。

(一)一不小心当了国会议员

他叫约翰·斯科特·哈里森,是美国第9任总统威廉·亨利·哈里森的10个子女中的第5个,1804年10月4日生于美国印第安纳州的温森斯,他出生时父亲还是该州的州长。

由于约翰·斯科特·哈里森(以下简称约翰)的兄弟姐妹太多,他小时候也没有得到父亲的多大关照,再说其父威廉也是位军人,军务、政务都很繁忙,所以他的才智基本都是遗传基因决定的(他的祖父本杰明·哈里森是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之一)。他很有才气。约翰在大学时学的是法律,准备将来当律师,从这里可以看出小时候的他还是很有志向的。

但他毕业后却从来没有当过律师。因为父亲实在是太忙了,没有时间管理家事和自己庞大的农场,所以约翰毕业以后就被父亲指定到自己的农场工作了,当然是管理农场。

让一个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去侍弄庄稼,这简直有点大材小用。不过约翰也不反对老爹的安排,他向来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再说,他学到的知识也没有丢,在管理农场的同时,他还在研究法律,同时也很关注社会和国家大事。

机会总是给那些有准备的人的。一个偶然的机会,约翰的农场里来了几个朋友,他们说,兄弟,你满腹才学在这里当农民岂不是浪费了?何不出去闯一闯?于是他的朋友们就鼓动他去竞选国会议员。他一想有道理,就想去碰碰运气。

结果出乎意料,像天上掉下个馅饼一样,约翰竟然获胜,成功当选众议员议员,从此步入政坛。

(二)低调的人生

成为议员,这在约翰看来本非我意;但既然大家赏脸,他也就“义不容辞”了,不然对不起那一张张选票。所以他只有无奈走出农场,当了一名国家干部。他的议员当的不算太出色,不过也没有出现什么故障,该履行的职责都履行了,该办的事都办了。他这人低调,不爱跟别人争名夺利,这倒给他带来了很好的声誉。于是当一任议员期满时,他又被选中,无奈他只有接着干下去。毕竟风华正茂的他,还是想施展一下自己的抱负的。

第二任议员约翰干得有声有色,受到他父亲的称赞。于是他干劲十足,自信心更加高涨了。但当他试图在美国政坛一展手脚之时,却遇到了麻烦。因为在别人看来,向来低调的他不会有什么做为,所以跟他“友善”;而一旦他表露出雄心,别人就开始对他警惕了,他的周围开始出现敌人。所以在约翰第二任议员期满,准备雄心勃勃进行第三次竞选时,却意外落选了。

这时他有点失落。不过此时他曾经驰骋疆场的父亲却仍然“野心勃勃”,狠狠地瞄准了“总统”的宝座,他要竞选总统,不拿到总统誓不罢休。所以他父亲就劝他说,儿子,你还是回家管理咱们的农场吧,官场上勾心斗角,不适合你,还是让我来吧。父亲威廉还真是在68岁时当选了美国总统。

而向来处事比较低调的约翰就认命了。回去就回去,从此,短时间涉足政坛的约翰再次走回田园,回家当农民了。这也是一种境界。

约翰家的农场也不小,有400英亩。英亩比较大,400英亩相当于2400多亩地。这在地广人稀的美国尽管不算啥,但要是拿到中国就很牛了。在咱们中国,旧时的农村有句口头禅:“二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这已经是一个普通农民很理想的生活愿景了;后来闹革命时,更是有了新的愿景,于是那句俗话又升级为:“二十亩地一头牛,炕上坐个烫发头”,这给那时代的农民鼓舞很大。可这些相对于约翰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他有2400多亩土地,老婆也是自来卷,连头都不用烫,呵呵。

在自己的农庄里,没有官场的勾心斗角,没有政治的阴谋诡计,没有流血,没有牺牲,阳光充足,空气清新,水源干净,粮食蔬菜无污染,骑骑马,散散步,整天过着远离尘嚣的日子也挺好。于是约翰就很满足。此后约翰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呆在他的农场里。

(三)神奇的结局

本来回归乡土的约翰过着平平静静、与世无争的生活,他也是子女成群,享尽天伦之乐。他20岁结婚,第一任妻子去世后,又在27岁时同伊丽莎白·拉姆奇结婚,两任妻子共为他生下13个子女。约翰不涉足政治,在家却当了个好父亲,很重视子女教育,他的儿子本杰明·哈里森后来成了美国第23任总统。

约翰在他兄弟姐妹10人之中,也算是最幸福最幸运的了。首先他是最长寿的,活了74岁,而其他九个兄弟姐妹都很短寿,他们分别在50、32、26、36、34、33、28、32、3岁时去世,平均寿命只有30岁。这同约翰的回归田园、与世无争有很大关系,而其他好几位都涉足了政坛,处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

不过饶是如此,很低调的约翰也经常受到政界的骚扰。好在他能管住自己,绝不搀和政治,方得善终,长寿74岁。不过他去世后,却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情,尸体却被人盗走了,是怎么回事呢?

约翰是在1878年5月25日因病去世的。在他去世的前几天,他的一个年轻的侄子迪文去世了,埋葬在哈里森家族的墓地里。但数日后坟墓被盗,迪文的尸体也被盗走了。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约翰在去世前嘱咐他的儿子们,他去世后要把他的坟墓挖深一些,最后再用水泥封住,弄得牢固一些。他们的子女都答应了。

但是约翰去世入葬数日后,怪事发生了。当时他的儿子们去找堂兄弟迪文的尸体,来到辛辛那提的医学院解剖室,因为他们怀疑迪文的尸体被人偷去卖给医学院做研究用了。

他们兄弟几个在那儿找了一整天都没有找到迪文的尸体,准备离开停尸所时,突然发现一根柱子上吊着一具尸体!尸体的脸用布遮盖着。他们还以为是迪文的尸体呢,结果走近尸体扯下他脸上的布一看,顿时被吓得毛骨悚然!

这具尸体竟然是他们的父亲约翰!

当时约翰·哈里森的尸体被盗这件事被炒的沸沸扬扬。因为约翰尽管平常生活比较低调,但他终究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他的父亲威廉·哈里森曾经当过美国的总统;而他的一个儿子本杰明·哈里森,在当时美国的政坛也是一位炙手可热的人物;即便约翰本人也当过两任国会议员。总之他还是同政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他的尸体被盗这件事还是被媒体热炒,被盗的原因也是众说纷纭。

其一是,约翰的尸体是在医学院的解剖室附近发现的,应该是有人偷盗尸体卖给医学院的,属“谋财害尸”;第二主要是政治原因,约翰的父亲当过总统,有过不少政敌;还有就是他的儿子本杰明也在政坛树立了不少仇敌,是这些人为了报复他们家族而采取的极端行为。

最终,约翰的尸体被儿子们重新下葬。下葬那天,约翰的儿子本杰明当然也在场。他站在父亲的坟头若有所思……

10年之后,本杰明·哈里森成功当选美国第23任总统。约翰·哈里森在九泉之下也当瞑目了。

多年以后,约翰·哈里森在世上的一切痕迹几消失殆尽,人们唯一记住的是,他是美国第9任总统的儿子,也美国第23任总统的父亲。如此而已。

不过,这就够了。约翰没有怨言。因为他本就是个低调的人……

(文/说历史的女人·冰岛啖冰)

参考资料:《美国历届总统一览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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