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骑行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有“3禁”,违规或将被罚款、扣车
生活节奏的加快,意味着在方方面面都需要提高效率,而和效率有直接关系的莫过于交通工具,拥有一辆高效率的交通工具,可以让人们的出行效率更高,每天在路途中花费的时间更短,这也是所有人所希望的。
而在出行工具上,目前最主流的莫过于汽车,目前,我国的汽车人均拥有比例已经达到了18%,意味着每100人中就有18人拥有汽车,而一些城市的汽车人均拥有比例已经达到了40%以上,而且,随着我国老百姓经济收入的增长,这个比例或将会持续增长,当然,无论在怎么增长,纵观所有发达国家,也不会实现人人都买汽车的状况。
汽车虽然是主流,但它不是人们对于交通工具的唯一选择,尤其在我国,其实以“电”为动力的交通工具更受青睐,比较典型的代表就是电动车与电动三轮车,它们分别拥有3.7亿辆和7000万的保有量,但是,由于这2类交通工具在道路的乱象较多,给道路安全带来了较大的隐患,近几年受到了不小的管理压制,尤其是不少地方都实施“限行、禁行”管理,让本地的电动车、电动三轮车使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治理思路出现转变
电动车因为是我国具有创新性的交通工具,它的主要使用国就是中国,所以,在管理制度上只能靠不断地探索,而在治理的早期,就在治理方式的思路上有了“弯路”,治理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的乱象情况,把造成乱象的“治人”忽视,而是限制车辆的使用,比如在2019年,福建福州就表示,2020年起,蓝色的号牌不能进市区,并表示会有序淘汰电动车,而电动车人均保有量非常高的海南海口,直接在2019年3月就停摆了电动车的挂牌,导致了不少购买电动车的车主,有路不能走,有牌不能上,查到就要被罚款、扣车,也只能默默委屈。
而这样的治理思路,不仅让不少车主的反感,也得到了不少媒体的批评,比如新华社、人民网等媒体就力挺电动车,人民网批评:电动车治理不能一刀切,新华社批评:为什么不给电动车上牌照,而且还要抓没有牌照的车。诸多媒体的“抱不平”,让电动车治理终于扭转思路,把“治车”转向为“治人”。
骑行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有“3禁”是严查行为
所谓“治人”,就是加强对于电动车的驾驶人治理,而这也是小行家认为,电动车出现乱象、出现交通事故的根源,我一直觉得“车本无罪”,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是驾驶人,而并不是为人们解决出行需求的车,当然,无论是代步使用的电动车,还是存在代步和载货的电动三轮车,它们也确实有不少行为需要约束,车主需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各位车主需要注意了,8月起,8月起,骑行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有“3禁”,违规或将被罚款、扣车,有这些行为的车主,要改改了。
骑车上路严查的第1个行为:不遵守各行其道,两轮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它能够行驶的道路是非机动车道,而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它行驶的道路是机动车道,但是,我们经常能够看到一种行为,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电动三轮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这种违规占道行驶,不仅会让交通秩序得到破坏,而且还容易出现交通事故,当然,占道行驶还包括了电动车在快速路、高速路、隧道等等禁行区行驶,而这些违反“冲禁令”的行为,都会面临罚款的处罚,比如深圳的电动车新规8月1日实施就规定,违反冲禁令罚款2000元,而机动车违规上路,还包括了2分的记分处罚,如果带来交通事故,还会面临被扣车。
骑车上路严查的第2个行为:未戴安全头盔上路,电动车上路需要佩戴头盔,这是很多人车主都有的意识,不过,很多电动三轮车主会忽视这一点,按照道交法的规定,如果电动三轮车有安全带,必须要系安全带,如果没有安全带,家还是让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如果未佩戴头盔,会面临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记2分,而电动车未佩戴头盔,各地处罚标准不一致,江浙沪主要是罚款50元为主,而深圳未佩戴头盔罚款200元一次,虽然佩戴头盔宣传的时间已经相当长,但是还有不少车主出门会忽视,深圳电动车新规实施首日 1300人不戴头盔骑车被查,所以,为了避免被处罚,各位车主要牢记戴头盔再出门。
骑车上路严查的第3个行为:违规载人行驶,用电动车载人看似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不过,无论是电动车还是摩托车,它们在载人都是有明确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载人年龄不能超过12周岁,而电动三轮车对于载人,道交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部分省市规定是不允许电动三轮车载人,无论是电动车还是电动三轮车如果违规载人,因为这类违法辨识力比较高,是见一个罚一个,所以,无论是出于被处罚,还是从自身的安全考虑,驾驶电动车都尽量不要进行载人,更不要违规载人。
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治理,罚款、扣车并非真正目的
看似针对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的治理,主要是以罚款或扣车的方式为主,但是,无论是交管部门还是专家都特别强调,这类处罚的方式并不是治理电动车的目的,而想要实现治理的目的,就是让一些屡教不改的车主,接受相应的处罚,不要再有一些不遵守交通规则,不佩戴头盔拿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当回事的做法。
事实上,关于电动车出台的管理,其实都是有一个过渡期,也会有一个给车主的适应期,比如8月1日深圳实施的电动车治理头盔,就从8月1号到8月7号为止,对于电动车不戴头盔的行为只查不处罚,其实就是给车主一个机会,而一周的时间,即便是没有头盔也完全有时间做好准备,但是如果一周之后还仍然不戴头盔,那么这类人被处罚,只能说是罚的“并不委屈”。
最后,小行家还是认为,电动车相关的严查、约束,其实是一件好事,我是目睹过电动车之前的乱象,在道路上随便跑,甚至连红绿灯都能忽略,这种情况让人对于电动车“嗤之以鼻”,而对于这类车主,进行严查严惩,其实是有利于电动车发展和使用,更有利于道路交通的安全。
您觉得电动车还有哪些行为应该严查?或者哪些行为不该严查,也欢迎大家评论交流,关注电动车小行家,每天分享电动车相关资讯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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