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面对双重国籍情况
先说结论:可以间接排查,但难度太大,且没有必要。
首先,中国不承认的双国籍的说法,依据为《国籍法》: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要被「自动丧失」中国籍,三大前提条件缺一不可:
* 中国公民(废话);
* 定居外国;
* 自愿加入或取得。
学以致用,先做一下这道行测题:
(单选题)依据《国籍法》第九条,以下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情形是( )。
(A) 在美国出生,父母均为中国公民,持中国「旅行证」「身份证」和美国护照长期生活在广州,未满 18 岁的姚同学。
(B) 已自愿获得加拿大护照,但未注销中国国籍,同时持「身份证」在中国内陆工作和生活吴先生。
(C) 同时持中国护照和美国绿卡,长期在美国工作生活的曾博士。
(D) 持中国身份证和护照,且长期在以色列定居的李先生,因为拥有犹太血统,被以国政府颁发以色列国籍。
(E) 同时持中国和澳洲护照,在澳洲定居的 Q 女士。
参考答案:(E)
答案解析:
选项 (A) 的姚同学的美国国籍循美国宪法的 natural born 原则获得,并非自愿;其中国国籍循《国籍法》随父母获得,且长期生活在广州,并未满足「定居外国」的必要条件,故其中国国籍不会自动丧失。
选项 (B) 的吴先生天然拥有中国籍,在加拿大工作生活后,经过深思熟虑,宣誓加入了加国国籍并效忠英女王,但未注销中国国籍,使用户籍系统衍生的身份证、社保卡继续以中国公民的身份在中国内陆生活,并不满足《国籍法》的「定居外国」的必要条件,故其中国国籍不会自动丧失;
选项 (C) 的曾博士天然拥有中国籍,持美国永久居留权在加州定居,但始终未加入美籍,并不满足「自愿取得外国国籍」的必要条件,故其中国国籍不会自动丧失;
选项 (D) 的李先生天然拥有中国籍,满足了定居在外国的必要条件,但其以国国籍属于强买强卖、被迫取得,并非自愿,故其中国国籍不会自动丧失;
选项 (E) 的 Q 女士天然拥有中国籍,透过宣誓获得了澳洲国籍且定居澳洲,满足所有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件,为正确选项。
看到了没,要同时满足「自动丧失中国籍」的所有条件非常难,执法实践上认定丧失中国籍更是难上加难:比如你还有 30 年的房贷、微粒贷还欠几百块、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正在被起诉,是无法被注销国籍的;要是欠债不还,想离婚不得还被注销了国籍,债主原配半夜做梦都给你哭醒。
在中国境内工作生活,在不使用外国旅行证件入境的前提下,你不说没人知道你自愿加入了外国籍,即便在境内被逮到了,又没满足定居国外的条件,你奈我何?
除非个别不懂那句古训,自己作死:
持美国籍和中国身份证在上海生活的大妈
这上海大妈有了美国籍,根据报道还有内陆的一套户籍、身份证和社保,应该是持美国护照办理中国签证,发现户口和外交部、边检系统不联网,长期身份证还能用。
要不是脑子有问题,在公交车不戴口罩大喊大叫,估计到了老人家头七都不会被排查到。
这下可好,处罚为「注销户口和限期离境」。
那说回排查方法,按目前的手段,结论还是几乎无法靠数据库排查出来。
各个国家的公民数据属于内政信息,通常不会交换。
如果这样玩,回国后把外国旅行证件锁到保险柜,夹着尾巴,牢记古训用身份证做人,只有鬼知道你有外国国籍了,排查无从谈起。
再说了,为什么要排查双重国籍呢?必要性在哪?
搞得好像获取美加澳的国籍就像菜市买菜,985 毕业雅思 4 个 7 点击就送一样;还是我们人才实在过剩了,卡脖子技术领域胜券在握,得把这些人从信息技术、芯片制造等顶尖跨国或私企揪出来,把高薪工作机会腾出来给国民;还是持有双重国籍的人非奸即盗,有暴力犯罪倾向,危害治安,又不是在境内犯罪,掏出加拿大护照就不能拘留你;还是社保资金池太满了,把他们排查出来确保胜利的果实不被窃取?
想多了,人家干嘛觊觎那几个钢镚。
如今的事实就是,全球出入境签章逐步电子化,不信你试试在护照上搜集个戳看看难度有多大;在内陆机场离境也可以无条件走自助通道,更不会一页一页比对入境戳了;只要是合法的内陆出入境证件,都给你无条件走自助通道入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主人回个家干嘛还要拦?
这就是大国胸怀和自信。
普通人保持众所周知的默契,在不触犯底线的情况下,鼓励这些主人回来贡献自己的学识和智慧,而不是搞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为难大家,非要排查双重国籍,是茅台喝太多了吗?
对岸和香港在这方面就有不错的示范,例如:
台积电创始人张忠谋博士,持中美双国籍;
台积电改变光刻技术格局的功臣林本坚博士,越南出生,持中美双国籍;
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光纤之父、中科院院士高锟教授,上海出生,持英美双国籍和香港永久居留权。
设想要他们二选一,还会有对岸领先全球的半导体优势和香港独特的科研地位吗?
最后多说一句,注销中国国籍是非常非常非常难的,基本要满足神志清醒且自愿申请,按以上玩法的话,自动丧失国籍几乎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