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今年宅基地使用有新变化,“四不得”政策大家提前了解

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是越来越好了,但在农村发展的过程中,各地区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新问题,据笔者了解的情况,现在的农村,很多地方都出现了超占宅基地建房的情况,尤其是开展房地确权颁证的过程中,一些农房因为之前违规了现在却无法得到了确权,村民的权益也因为没有得到保障。

除了确权之后出现的问题之外,在农村地区,近些年来,因为宅基地资源紧张,乱占耕地建房的情况也很严重,这些房屋最后也不得确权合法化。另外,据笔者了解的情况,今年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有了新的变化,“四不得”政策农民可以提前了解下。

1、非本村村民不得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小产权房

大家都知道,宅基地使用权只有村集体成员享有,非本村村民是没有这项福利措施的,近些年来,我国在农村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也重点提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规定,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是不允许城镇居民下乡购买宅基地盖别墅和私人会所。

村民也不得非法买卖宅基地给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建房,如果被发现的话,不仅购买人会受到处罚,非法买卖的宅基地也会按照规定收归村集体。而宅基地确权颁证之后,对于非法买卖的行为我国也会严查,大家要注意避免了。

2、农村村民不得违法占用耕地建造的房屋

在农村,以前很多村民建房都是在自家的耕地上建造,虽然说这些违规现象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但在最近几年,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我国对耕地的管理也变得非常严格,不仅划定了保护农田,并且还实施了特殊保护法。

从现在开始,村民在使用耕地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一些规定,比如说;未经批准,私占耕地建房是不允许的,又如;没有办理耕地变更手续,在基本农田建造的房子等等;这些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当事人也会受到处罚。

3、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造农房

以前,在农村地区,村民建房都很随意,只要和村里打声招呼就可以自选一块土地建房,因为,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一些建造在水源或保护区内的房屋。

近些年来,我国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为了留住绿水青山,我国也在各地区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生态保护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村民是不得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历史名胜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内建房的,违者不仅房屋会被拆除,最后还会追究当事人责任。

4、不得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在耕地或多占宅基地建房

一户一宅制度已经实施多年,在农村地区,近些年来,有些地方实施一户一宅之后,对宅基地的审批也变得非常严格,村民在没有独立户口的情况下想申请新的宅基地盖房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当然,国家实这项制度也是为了节约土地资源,避免更多的人为了利益圈地,从而导致更多的村民无地可批。

今年,我国已经发布了严格的管制措施,要求各地区必须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任何人不得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在耕地或多占宅基地建房,对于这一点,村民们要心里有数,以免吃亏。

对此,村民怎么看待,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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