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结算中按工程总造价水电费怎么扣取

结算中对于水电费的处理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包干使用的,则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支出扣取,不涉及造价调整,也就是代收代缴的概念;
二、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按实调整的,则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支出扣取并调整结算造价;
三、如果招标文件和合同未作规定或不明的,则不管原投标报价多少都按预算水电费扣取。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定额水电消耗量与实际发生量是有区别的,一般电力公司和水务公司计取的损耗都要远大于规定损耗率。希望以上意见对你有所帮助,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或资深造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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