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同仁堂上市遇挫,老字号品牌上演知识产权“罗生门”
近年来,“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成为公众广泛共识。随着公众维权意识增强,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逐渐增多,表现出高度专业、形式多样、周期较长、维权成本较高等特点。
近期关注度较高的知识产权纠纷有北京同仁堂与天津同仁堂的商标字号争端。
按时间线复盘,8月13日,北京同仁堂在官网发出声明,对天津同仁堂提起商标字号侵权诉讼。北京同仁堂官网称,天津同仁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北京同仁堂“同仁堂”文字和“同仁堂”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侵权标识,并通过企业名称文字突出使用、虚假宣传等方式引起混淆,侵害了北京同仁堂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权利,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北京同仁堂声明提起诉讼后,天津同仁堂于8月24日在官网刊文回应:天津同仁堂的前身可追溯至清朝时期,历史上曾使用京都同仁堂张家老药铺、京同仁堂和记、天津同仁堂制药厂等名称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声明中提到,天津同仁堂的企业名称、字号和商标等均系合法取得,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毋庸置疑。
北京同仁堂的“同仁堂”商标,为中国“首批马德里商标注册”的国际商标,于2006年被商务部认定为首批“中华老字号”。巧的是,同年天津同仁堂也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注册商标为“太阳”。而其前身天津同仁堂制药厂,此前还于1994年被原国内贸易部认证为“中华老字号”。因此,两家同仁堂都是“中华老字号”,经营范围均涉及中成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也都在相关市场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一时间,知识产权“罗生门”重现。双方同为商务部认定的首批“中华老字号”,同样源远流长,经营范围均涉及中成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也都在相关市场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至于争议的核心“同仁堂”商标,据北京同仁堂官网信息显示,北京同仁堂的“同仁堂”商标,为中国“首批马德里商标注册”的国际商标。创立于1669年的北京同仁堂,是拥有350余年历史的中医药老字号,是极具代表性的中华中医药民族品牌,而同仁堂集团是“同仁堂”字号的唯一合法承继者,是“同仁堂”商标的唯一合法持有人。
而同为“中华老字号”的天津同仁堂,注册商标为“太阳”,并且注册了包括“天津同仁堂”“津同仁”在内的122件商标,其中“津同仁”商标提交了全类注册。
天津同仁堂表示,公司的企业名称、字号和商标均系合法取得。公司在尊重历史传承和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商品和生产经营活动中,规范使用“太阳”及“津同仁”等合法注册的商标。
纠纷双方各执一词,一时间难有定论。但对老字号品牌来说,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政府层面在保护,企业层面也要自强,老字号品牌需要从机制、思维、营销、技术等方面探索,才能实现高估值和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