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尔格拉姆实验:一个实验哲学的案例

从2000年以来,一场新的哲学运动开始在欧美兴起并逐渐波及于中国,这就是一种新的哲学研究范式——实验哲学。这场运动吸引了越来越多哲学研究者的注意,不断改写着人们在语言、认知、直觉、道德、自由意志等哲学传统主题上的认识,并且积累下来了丰富的研究文献。但与此同时,它也将哲学与实验之间的关系问题提了出来,引起多方面的争论和思考。这些争论和思考无疑会促使人们重新认识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提出诸如“哲学仅仅是纯粹的概念思辨吗?”、“哲学同哲学家的个人经验具有什么样的关系?”、“诉诸科学性质的实验会对哲学产生怎样的影响?”之类的问题。而本文就是对这样一些问题的思考和解答。

让我们首先来引用米尔格拉姆实验(Milgram Experiment),来表明当我们把实验引入到哲学思考中后,会对传统的哲学思想产生怎样的冲击。这个社会心理学的实验案例就是上世纪60年代以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斯坦利·米尔格拉姆(S.Milgram)的名字命名的一系列著名的实验, 米尔格拉姆进行这一实验的目的是想要解决这样一个令人感到困惑的问题,这就是,成千上万的普通德国人为什么会参与纳粹屠杀犹太人的暴行,他们究竟是由于天生的残忍、邪恶、冷酷、无情,还是由于制度的原因、环境的原因。

实验招募了上千名年龄、社会阶层、受教育程度不等的志愿者,实验人员告诉参与者所进行的是一项关于“体罚对学习的效用”的实验,参与者将扮演“老师”的角色,对隔壁房间的扮演“学生”的另一位参与者以电击的方式进行体罚教育,但实际上“学生”是由实验人员假扮的。实验人员要求扮演“老师”的参与者根据扮演“学生”的参与者每次回答问题的错误对其施以电击,电击的强度随错误率的提高而提升,从最初的15伏特可以一直上升到足以令人致死的450伏特。电击实际上是假的,被电击者随电击强度的提高而发出的各种痛苦的叫声直至最后的死亡也是假的,但是,扮演“老师”的参与者对此完全不知情。

注:图为米尔格拉姆实验概述图

实验发现,尽管在实验过程中许多扮演“老师”的参与者会随着被电击者痛苦程度的增加感到不安、甚至想要停止实验,但是,当实验人员以权威的身份命令他继续进行实验时,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继续进行这个实验,直至假扮“学生”的实验人员“死亡”。

米尔格拉姆实验的初衷是为了研究社会服从的心理机制,表明一种体制化的权威环境对人的服从心理的影响。但是, 这个实验却被当代情境主义者用来证明德性伦理学所持有的基本理论观点的错误。因为,如果此类社会心理学实验证明在人的道德行为中环境因素远比假定的品质因素发挥的作用更大,在许多特定的环境条件设计下,假定的行为者的道德品质不仅没有发挥作用,甚至行为者还有完全相反的行为表现,那么,一个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 作为德性伦理学理论体系基石的“德性”这个概念就是不可靠的,它远不是像德性伦理学家们所主张的那样稳固而持久,在人的道德行为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情境主义的这些研究严重地威胁到了德性伦理学作为一种哲学理论的合理性,从而,由此引发了双方激烈的论战。

本文引入这一理论论争正是要表明实验在当代哲学研究中日益凸显的重要意义,表明在哲学遭遇实验或者说引入实验后,传统意义上的哲学思考会受到怎样的冲击,并且产生怎样的变化。

注:图为《雅典学院》

首先,如果我们审视哲学史,则必须承认 哲学同实验的这个看似科学主义的关联实际上并不新奇,甚至可以说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这种关联就已经被系统地建立起来了。在《论动物的部分》第一卷第5章里,他明确地谈到了经验观察对于哲学思考在方法论上的重要意义。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考是立足于大量的经验实证材料基础上的概念思辨,由此建立起一个庞大的科学体系,这不仅包括一个庞大的自然哲学的科学体系,其中有物理学、心理学、动物学,等等,而且还极其自然地包括一个“后物理学的”亦即形而上学的科学体系,它构成了对于整个自然的原因层面的科学解释系统。

又例如,像蒯因在思考“何物存在”时,对例如“伯克利学院的又圆又方的屋顶”的思考,他似乎是在进行纯粹的概念分析,但是,却不可否认,是在就他所分析的“非存在”概念进行一次简单的思想实验。所以,假如我们无法否认任何一位哲学家在进行他的哲学思考时都不可避免地诉诸了他的世界经验,是通过诉诸这一经验、实地运用这一经验来展开他的无论何种性质的哲学思考的,那么,我们便可以说, 没有哪一个哲学家的哲学思考不是通过做实验完成的。它和科学实验的唯一差别仅仅是,到今天为止,对于绝大多数的哲学家、特别是人文领域的哲学家来说,他们更多地诉诸的是对自身经验的内省,是在个人人生阅历基础上所做出的哲学思考,广泛涉及到了本体论的问题、认识论的问题和实践哲学的问题,等等。

注:图为蒯因

显然,一旦我们认识到这一点,哲学和实验之间的距离就不再是遥远的、漠不相干的,同时,哲学和实验之间的这样一种基于传统的经验内省方式的关联就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当“实验哲学”这个研究范式被明确地提出来,哲学诉诸经验的方式也就面临着彻底变革的挑战,而“实验”对于哲学来说也就取得了实质的意义。就目前能够涉及到的范围而言,在“实验哲学”这个概念的多种内涵下,至少,我们可以有把握地预见到哲学的工作方式可能会发生的如下一些重要的变化。

首先,它不再是单纯私人内省式的,相反,它还需要能够有效地诉诸公共经验。从而,它不仅不能是个人内心的神秘体验,而必须取得公共认知的形态,而且它还必须充分地考察“他人”的经验,以合理的方式来获知在同一个主题上的“另一些人”的看法。这样,调查问卷的方式,田野考察的方式,等等,像这样的一些属于科学实验的内容就必须被纳入到哲学思考的范围之中来。

其次,它将有助于规范个人内省式的经验观察,使之能够被纳入到反思的层面,以更自觉和更具有合理性的方式进行,而不至于本身是含混和不自觉的。换句话说,当“实验哲学”被作为一种做哲学的科学方式提出来时,哲学家也就不能满足于“扶手椅哲学家”的地位,而应当像社会学家一样具有田野工作的热情和动力,他们不能再仅仅以自己书斋中的几件陈设(例如桌子、椅子,至多是窗外的花园)作为自己反思的经验对象,相反,他们需要实地去考察在自己思考主题上的整个人类的经验。

第三,一当从个人内省式的经验观察转化为田野考察意义上的经验观察,哲学家也就不再能够诉诸自己简单而单纯的直观,并且迷信这种简单而单纯的直观,相反,他们由此必须充分考察到整个人类经验的复杂性,并且借助这种复杂性来对自己的直观、乃至一切诉诸简单直观的哲学观点进行批判性的审查。而由此针对直观我们也就会形成一个新的见解,这就是:直观并不像我们通常以为的那样简单或单纯,相反,直观内涵着复杂的经验,它实际上是复杂经验的综合,只是由于这一综合在漫长的个人的或族群的经验积累过程中由于长时间的习惯而成为下意识的、甚至本能化的,它才仿佛成为无需中介、瞬间完成的认识过程,也就是说,成为我们通常所以为的“直观”。显然,一旦我们认识到这一点,基于哲学家个人内省的经验观察甚或是直观就越发变得可疑起来,而对更为复杂的经验的考察、调查也就越发显得重要起来,这就包括就相关主题上他人经验的调查,以发现这一经验的复杂性。

这样,很清楚, 一旦“实验”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被引入到哲学中来,哲学思考本身的内涵就变得丰富起来。它不再像传统观点所认为的那样仅仅是“沉思的”、“思辨的”,至多借助于哲学家的个人直观。相反,由于哲学家个人的直观也是经验,从而对哲学家个人经验的参照他人经验的充分考察和分析就变得必要,而在这个基础上的哲学思考才真正变得“科学”起来。也就是说,它不再是建立在不自觉、盲目和简单的个人经验观察与内省的基础上,而是获得了自己真正牢靠的经验的基础,这就是置身于与他人经验的复杂的社会关联之上的个人经验。 只有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哲学思考才是真正有价值、与真理相关的思考,才是真正“哲学的”思考。

END

本文节选自《自然辩证法通讯》2020年第42卷第9期

原标题为《哲学与实验》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