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江西宗族械斗:李氏先赢后输,陈氏先输后赢,双方都死伤惨重

真理在大炮的射程之内,国与国之间的话语权,取决于武装力量的强弱。一个国家的领土大小,取决于该国军队战斗力的强弱。村与村之间的纷争,就是国与国纷争的缩小版。国与国之间争领土打仗叫战争,村与村之间争土地打仗叫宗族械斗。宗族械斗,用江西的土话说就是“杀大阵”“打大司”。

江西民风彪悍,历史上经常发生宗族械斗。古代的时候,县衙门只有十几个衙役,面对大规模宗族械斗,根本就无力弹压。宗族械斗又不是造反,朝廷的官军也不会出动弹压。县衙门想管管不了,官军有能力管却不想管,这样的情况就给了宗族械斗生存的土壤。

现在是法治社会,没有宗族械斗存在的土壤。现在的年轻人,基本上没有见过宗族械斗。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有很多人参加过你死我活的宗族械斗。笔者这几年出去采风,经常听到一些老人讲述江西历史上宗族械斗的故事。

清朝光绪年间,江西某地的李氏家族,就和当地的陈氏家族发生了一起大规模械斗。所有的械斗,都是缘起于利益纷争。李氏家族和陈氏家族的械斗,是为了争夺两个村子边界上的几百亩土地。

李氏村子和陈氏村子之间有一块荒地,两个村子的村民世世代代在这里放牛砍柴。到了清朝的时候,人口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原有的耕地不足以养活膨胀的人口,李氏家族和陈氏家族先后在荒地上开荒种地。双方开垦的土地犬牙交错,没有明确的边界,就引发了争田事件。

一开始的争田只是吵架,后来就发展到打架。如果是大姓跟小姓之间的争田,就很好解决。反正就是小姓吃亏,大姓拿赢手。问题的关键是,李氏是大姓,陈氏也不是小姓。双方势均力敌,谁也不肯相让。既然如此,那就只能打一仗来解决问题了。

江西历史上的宗族械斗,也有一套约定俗成的规矩。比如要派人下战书,约定械斗的时间、地点,双方要准时去约定的地点出阵。一方败退之后,胜利方只能追击到败方村口,绝对不能追击到村里。这些约定俗成的规矩,成了大家都遵守的武德。

李氏村子先是请一位刘老先生,到陈氏村子下战书。如果是小姓,看到李氏家族的战书,肯定就会示弱,把有争议的田地,让给李氏家族。问题的关键是,陈氏家族也是大姓,不可能会示弱。

陈氏家族回书一封,让刘老先生带给李氏家族。双方约定,于光绪三年九月初十上午,在有争议的田地上“杀大阵”。当时没有晚稻,割完早稻的平整良田,正好用来打仗。李氏家族和陈氏家族,就在那里打了一仗。

李氏家族出阵600多个壮丁,陈氏家族出阵500多个壮丁。李氏家族人多,赢得了大阵。陈氏家族败退,李氏追击到陈氏村口,就停止了追击。此战,李氏家族阵亡4人,陈氏家族阵亡16人。

陈氏家族吃亏之后,还不服气,又下战书,邀李氏家族于十月初六早上在原地再次械斗。陈氏家族这次是有备而来,他们邀请了邻近的陈氏家族村子300多壮丁来助拳。

李氏家族打赢了第一阵之后就轻敌了,他们没有请邻近的李氏家族村子助拳。双方在十月初六如约打了第二场械斗,陈氏家族人数上占优,取得了这次械斗的胜利。此战,李氏家族有19人阵亡,陈氏家族有9人阵亡。

李氏家族不服气,准备邀请邻近的李氏村庄派壮丁助拳,再次向陈氏家族发起挑战。知县见到双方冲突愈演愈烈,只能出面调停。官军怕局势失控,也派兵弹压。在知县和官军的压力之下,李氏家族和陈氏家族的第三次械斗被迫取消。

李氏家族和陈氏家族经过两次大规模械斗,结下了几代人的怨仇。自那以后,这两个村子虽然比邻而居,但是互不通婚。这样的情况持续了近百年时间。直到最近几十年,当年参与械斗的村民早已作古,他们的子孙后代才化解怨仇互相联姻。

备注:本文的素材来自于江西省某市某县一位李氏老人的口述,为了不影响两个村子的团结,我就不说当年参与械斗的是哪两个村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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