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谈:金朝役法制度

金朝的役法制,在历史上也占有一定的地位,在金朝也是具有重要的组成部分。谈到役法制度,金朝的役法制和其他朝代的役法制大致一样,主要分为职役,兵役与力役,尤其是力役,在金朝给老百姓带来及其繁杂的负担,有钱的人民可以用钱代役,减轻自己的力役负担,没有钱的人民依然要承受力役的重担。

金朝疆域分布图

职役

说起金朝的职役,大多都是延用宋朝的旧制而来。金朝时期,在京府州县有一个郭家村,又称为郭下置坊正,村子根据户数的多少而分为乡置里正,按照户口的多少催促赋役,而且还要劝课农桑。村里面有300户人家以上可以设置主首(村子的负责人)4个人,200户人家以上设置主首3个人,50户人家以上设置主首2个人,50户以下设置主首1个人。所为的置壮丁主要是辅佐主首,每天还要巡视看看有没有盗贼。

猛安谋克部的村寨里,50户人家以上设置寨使(村寨的负责人)1个人,所管理的事务与主首一样。对于寺观设置有纲首(寺观的负责人)。凡是坊正与里正每户有十分要缴纳三分,比较富的老百姓要捐款给低保者,且每人不得超过一百贯铜钱,服役不得超过一年。

金朝时期,京府州县中的置坊正、里正、主首、壮丁,这些与宋代的里正、户长、壮丁有相同之处。州县的坊正与里正都要由富家出钱招人充任,然而主首与壮丁也要出钱招人充任。由此可见,低保者要由富家人民帮助,从而让贫富差距减少。

参加力役,参考图

兵役

金朝女真族的军事组织主要是猛安谋克,老百姓用来平常生产,到打仗之时,再找壮丁来充当士兵,猛安谋克主要有契丹人与奚人组成。海陵王南下攻打宋朝,特命户部尚书梁球,兵部尚书萧德温统计女真、契丹与奚人三个部落的人数,不限人数,实行签兵,大概人数有24万人。

长城认为金朝一打仗,从兵力上就是一个弊端,因为人口数量比较少,一方面要发展生产经济,另一方面还要扩张领土,虽然金朝的女真部落,契丹部落等都勇猛善战,可是每次打仗都要损失,有损失就要有补充,长时间下来,从战时上没有益处,从生产经济上更没有好处。

金朝时期,为了招兵,也可以签汉人为兵,到熙宗时期,这些方法已经发展成常规的制度。由签汉人为兵,便知金朝的兵役在不断完善,也不断形成规范的制度化,更给老百姓增加了沉重的负担。

总体来讲,兵役在金朝给人民增加了负担,又削弱了金朝的经济发展,相应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会下滑。

力役

除了兵役以外,老百姓还要面对各种繁杂的力役。在金朝力役也可以出钱替代,世宗大定二十三年之前,要向没有受力役的人们征收钱财。后来由于参与力役的人们得不到雇钱,金朝就进行改制,雇主不出雇钱,金朝朝廷便免去被雇服役人的租税,以及用铺马钱(又叫养马钱)来偿还。

老百姓正在力役,参考图1

金朝时期力役比较繁重。公元1131年,金朝向漠北的曷董城(今蒙古乌兰巴托西)与公1137年刘齐侵犯宋朝的时候,先后都向河北,山东,山西等处召集老百姓想。在海陵南下之时,征集老百姓造军器与战船,一次征集人员竟有40万,工程紧急,日夜不停,其病死人员颇多。

在海陵对南宋发动战争之时,征集马匹有56万匹之多,又调养很多马夫来喂养。除此之外,金朝修筑各个工程,都要调集很多老百姓与工匠。金朝时,修燕京宫殿用了三年之久,整个工程动员80余万老百姓,士兵40余万。夏天的修工程的老百姓,因生病去世很多。

在修建汴京宫殿之时,运木头所用的费用就有2000万,拉一辆车所用人力就有500人。整个工程都要调集工匠与士兵,且四个月轮换一次。近的地方有将近千里,远的地方更有数千里,老家近的老百姓住在北边,回去一趟要走半年的路程,老家远的老百姓回去一趟要走一年多的路程。其中河北人在这次工程中去世的比较多,岭北西京的人大概有七八千,回老家的人也不过只有一千余人。

老百姓力役劳动,参考图2

长城来看由这些工程可见,力役的繁重,以及复杂程度比较大。老百姓也是过着背井离乡的日子,所耗费的人力与物力都是非常多的。从工程去世的老百姓来看,金朝并没有实行很好的改革制度,以及创新技能,更没有减轻老百姓服力役的方法。

《金史·世宗纪·赞》记载海陵时“赋役繁兴,盗贼满野,兵甲并起,万姓盻盻,国内骚然,老无留养之丁,幼无顾复之爱,颠危愁困,待尽朝夕。”

金世宗执政之后,由于海陵之时,过度把力役负担增加到人民身上,从而造成当时社会不安,为了缓和当时的阶级矛盾,便实行了部分改革制度措施,用巩固社会的安定。其与力役有关者主要表现在:

大定二年(1162)五月作出规定:“凡有徭役,均科强户,不得抑配贫民。”三年下诏:“今闻河南、陕西、山东、北京以东及北边州郡,调发甚多,而省部又与他州一例征取赋役,是重扰也。可凭元帅府已取者例,蠲除之。”

金世宗初期,把海陵之时南下攻宋的士兵大量裁减返回老家,从而减轻兵役负担的一种措施。这些措施从一定程度上,对缓和当时社会矛盾是非常有利的,虽然做了一些改革措施,但是,当时的老百姓并没有完全免去各种力役负担。

金朝大定、明昌时期,是社会发展及其繁荣之时,力役之征逐渐减轻,被称之为“小康”之世。随着当时形势的发展,由盛转衰,特别在金朝后期,力役繁重已不多见。

《金史·食货志》中记载高汝砺言:“今民之赋役,三倍平时,飞挽转输,日不暇给。”

《金文最》第八十卷的《单州(今山东单县)乌延太守去思碑》中记载:“军旅之用,飞刍挽粟之役,一出于民。河南最为近边,其间应办,方之余路为多。”

召集老百姓进行役法,参考图3

在金朝统治期间,力役之征有改革,有增有减,有些是朝廷法定的赋役,有些是法定之外的。在工程方面,有些是有益于社会,有些是有益于人民,比如:动员老百姓兴修水利。在金章宗时期,修建芦沟石桥(今北京西南郊),用了将近三年的时间完工。对于这些力役之征,在诸多史书中都有记载。反之,没有益于天下民生,只为朝廷统治者享福作乐,或者是军政不完善,乱用民力来维护朝廷统治运作,至人民于水火之中而不顾,老百姓的痛声与反击声哀声哉道。

在《中州集卷五》中,赵元的《修城去》这首诗,真实地反映了当时金朝在蒙古军打击之下,让老百姓尝到了修城之苦。金朝的腐败统治者在军事来犯之时无力救国之策,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建筑的城池不高,如城池高又会顾虑不坚固,在城池外在修三重壕,结果出现“一锹复一杵,沥尽民脂膏”。最终城池被攻陷,十万老百姓无保,“敌兵出境已逾月,风吹未干城下血”。

在“百死之余能几人”的情况下,还“鞭背驱行补城缺”。用这种方式修好的城池,不能起到保国与保民的益处,因此,赵元在最后发出了“君不得一李勣贤长城,莫道世间无李勣”这种动人肺腑之声。

品史公曰:从金朝的役法制来看,由繁重的兵役与力役到逐步改革,让老百姓逐步的减轻繁重负担。但是,尽管改革之后有些好转,老百姓还是要面对各种繁杂的力役,尤其在修筑工程上面,让很多老百姓有家不能回,很多城池修筑不坚固,进而导致轻松被敌军攻破。

参考文献:

  • 《金史·世宗纪·赞》

  • 《大金国志·熙宗帝纪》

  • 《金史·食货志》

  • 《中国通史》

  • 《金文最》

  • 《中州集》

文:长城说历史

图:来源网络,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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