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汗,就不能用“麻黄”了吗?—— 麻黄、石膏配伍解析
导读:今天来看岳美中先生为我们讲解仲景的麻黄、石膏配伍。
方剂的组织,不应看做是彼此孤立、彼此不相依赖的各个药味毫无规律性的偶然堆积,而是应把它看做是一个有联系性的统一整体,其中各个药味都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有机地紧密联系着的。
可是要从一些错综复杂的方剂组成中,去深入掌握其组织规律,最好从古人的卓有成效的多种典型范例的方剂里面去进行细致分析。
方剂固有“七方”的体例,“十剂”的范围,而它的中心组成环节,究竟是什么呢?
我初步认为应当是它的药味“配伍”的原则。配伍是两味药以上的相辅相成、相反相抑的一种组织方法。
作者拟从张仲景的几个方剂探讨药物配伍问题,若果我们能从中探索到古人用药配伍的规律性,则在疏方用药时,权衡在手,进退从心,临床疗效,将会有所提高。
不过作者学识简陋,难免有见到树木见不到森林之失,希望得到批评和指正。
下面介绍麻黄石膏相伍。
麻黄为发汗药,但在复合方剂中,可因配伍而转移其作用。
观仲景麻黄汤,治无汗而喘,而麻杏甘石汤,则治汗出而喘之证。
或谓柯琴注《伤寒论》,认为麻杏甘石汤条文当是“无汗而喘,大热者”,非用麻黄以治有汗,这可取前人之说以论列之。
邹澍曾云:“说者谓麻黄得石膏则发汗不猛,此言虽不经见,然以麻杏甘膏汤之‘汗出而喘’,越婢汤之‘续自汗出’证之,则不可谓无据矣。”邹氏此论甚是。
若麻杏甘石汤条文,尚可改“汗出”为“无汗”,若改越婢汤之“续自汗出”为“续无汗出”,则不成文理了。
又周岩曰:“仲圣方石膏、麻黄并用,认定麻黄散寒发汗,石膏洩热止汗,相为制还相为用;大青龙汤咸以为发汗之猛剂矣。窃谓发汗之猛,当推麻黄汤,不当推大青龙。
麻黄汤中,桂枝、杏仁皆堪为麻黄发汗效力,而无石膏以制麻黄。
大青龙汤受石膏之制,六两犹之三两,杏仁又少30枚,用于脉浮紧、身疼痛,则曰伤寒;用于中风,则曰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中风自较伤寒为轻,身不疼但重,自非但取解表。
越婢汤之麻黄亦制于石膏者,而故制之、而故多之,则越婢之证使然也。‘风水恶风,一身悉肿,脉浮不渴’,种种皆麻黄证,惟里热之‘续自汗出’,则不能无石膏,故用麻黄至六两,石膏因有麻黄,故虽无大热,而用之半斤,其不以石膏倍麻黄者,化阳尤要于退阳也。
且石膏多则不能发汗,又有可证者,麻杏甘石汤之石膏倍麻黄是也,麻黄四两,虽不及大青龙之六两,而较麻黄汤之三两,尚多一两,即杏仁少于麻黄20枚,而麻黄一两,则非杏仁20枚可比,此汤何不用于无汗之证,而反用于汗出应止之证?则以石膏制麻黄,更甚于越婢耳。
石膏止阳明热炽之汗,亦止肺经热塞之喘,既有麻黄,原可不加杏仁,因麻黄受制力微,故辅杏仁解表间余邪,无大汗而用石膏至半斤,其又与越婢正同。”
又莫文泉曰:“麻杏甘石汤以外无热,故用麻黄汤而去桂枝;以内无烦渴,故用白虎汤而去知母,各有精义。
又此方视越婢主治大同,但此喘则加杏仁,彼不喘自无杏仁,经方用药之例,其严如此。”
上面诸家所说,对经方配伍问题,均分析入微,抉出制方的精蕴,使我们:
一、可以明了麻、石相伍,是取其相互制约作用,所以麻黄不妨用于有汗之证;
二、从中更说明了麻黄与桂枝、杏仁相伍,则蕴有相互促进作用,能辅助麻黄发汗;
三、附带说明了药味之配伍问题,不仅在药味的搭配上,而药量多寡的美系,也很重要。
如麻杏甘石汤之麻黄、石膏用量,是四两与半斤之比;越婢汤、大青龙汤,麻、石用量是六两与半斤之比。
内中精义,正如周氏所云,《伤寒》、《金匮》中类此者正多,果能就周说一隅反之,于疏方用量上,不患不权衡在手。
另外,在麻、石相伍里面,似乎还含有另一意义。
石膏固为监制辛温发散性之麻黄而设,从作用上来说是相反的;但石膏性辛寒,寒与温虽相敌对,而辛与辛却又一致,则是石膏对麻黄一面起到制约作用,一面又起到协同作用,所以才能止表汗而兼通肺中塞滞。
假如将石膏易以苦寒之黄芩,恐怕在监制之外,其苦降性反而削弱了麻黄的辛通止喘作用。
仲景之方,义蕴无穷,能细心研讨,自会有很多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