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休谟:彻底的怀疑主义者
大卫.休谟(公元1711年-1776年),原名大卫.休姆,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不可知论哲学家、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被视为苏格兰启蒙运动和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休谟的哲学思想虽然在近代哲学中占有的重要地位,但他最先是以历史学者的身份成名的,其代表著作《人性论》,初期并不受重视,甚至被主流学界所否定。直到近60岁时,随着德国哲学家康德的夸赞,他才获得了从未获得的荣誉。
在《人性论》中,休谟提出人类认识事物的方式(如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等)是有限的,这使得我们只能认识到事物“愿意呈现给我们的一面”。故此,我们的认识与真实的事物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永远存在,我们也就不能完全地认识真理。进而,他发明了“经常连结”这个词,表示我们观察到某件事物总是“造成”另一事物时,所观察到的其实总是与另一件事物“经常连结”。实际上,我们并不能确定这件事物的确造成另一件事物,两件事物在未来也不一定会一直“相互连结”。例如,一块石头在太阳的照射下发热了。我们观察到的是石头、太阳、发热三种现象,这种现象是各自独立的,我们并不能观察到三者之间的联系。故此,原因和结果是人类自以为的关系, “因果律”并不一定成立,这只不过是人类的思维惯性或期待罢了。
休谟的哲学是彻底的怀疑主义,从正面的意义来说,他指出了认识的局限性,即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存在很多我们难以认识的事物或现象;从负面的意义来说,把人类导向了“虚无主义”,即无限的怀疑,最终把人导向未知,从而引发虚无主义。
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是普遍怀疑主义者。他说:“绝不承认任何事物为真,对于我完全不怀疑的事物才是为真理。”这句话解释为:我们尽可以怀疑一切,但怀疑的目的不是为了怀疑,而是为了寻找我们所确信不疑的真理。人类文明的进步就是这样一点点地推动的。两者比较,虽然休谟的怀疑主义是彻底的,也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笛卡尔更进一步,把怀疑主义发展到了极致。正如中华文化中所说的:“阴极阳生”,怀疑到了极致方能发现真理。
另外,休谟对“因果律”的反驳也并不能让人彻底信服。不如解释为:一件事物或事件的存在和发展,是由无数个因素组成的,其中的任何一个因素都能影响事物或事件的存在和发展。对于这些因素中我们只能认识一部分,故此,原因和结果只是我们认为的原因和结果,而不是真正的原因和结果。例如,某人用猎枪把一只鸟打下来了。我们用习惯的因果律来解释:某人打枪是原因,鸟被打下来是结果。但如果仔细考察这个事件,会发现该事件的原因和结果是由无穷多的因素构成的,例如,某人的枪法水平、枪的保养水平、风速、温度、湿度等,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改变,结果就将完全不同。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把原因认定为某人打枪,无疑是一种人的思维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