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社会组织社工薪酬指导方案:指导工资基数6323元/月 浮动系数

1月13日,由天津市民政局提出,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起草的《天津市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团体标准的形式,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正式发布,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天津社会组织中工作的社工专业人员薪酬能达到多少?一起来看看吧!

《方案》将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岗位职级的“指导工资基数”定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323元。“浮动系数”的确定,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由低到高的岗位职级之间的增长幅度即要体现级差合理、均衡递增,又要具有发展空间和激励作用;二是将一级、二级督导师的基础工资标准分别设在三级高级社工师和一级社工师档次;三是同级浮动系数为0.2,由各社会组织自主裁定。

实务类上下级之间浮动系数为0.1,督导类上下级之间浮动系数为0.2。各岗位职级的基础薪酬为:“指导工资基数”ד浮动系数”。

对薪酬上限不作具体规定,社工每月应发薪酬中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附《方案》主要内容: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转载请注明来源)

作者:房新枝

责编:夏学娟 张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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