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清代奇案水井里捞出人头,夫妻二人被害,贪欲害了五条人命!
清朝咸丰年间,直隶某县有一个叫凉水井的小镇,镇上的城隍庙前有一口水井,这口水井里的清澈甘甜,附近民众都到这里来挑水吃,小镇也因水井得名。 一天早晨,镇上豆腐店里的伙计赵福林起早挑水,当他把水桶提上来时,发现水桶里竟然打上来一颗女人的头颅,女人的长发裹住面部,看不清楚长相。赵福林见到这恐怖的一幕,吓得丢下水桶跑去县衙报案。
当地县令接到报案,立刻派捕头杨元忠带着衙役和仵作赶去查看。按照《大清律例·刑律》规定:但凡命案发生,县令或主事官员必须赶赴现场勘验,县令或者主事因事来不了的,必须要派得力人员赶往勘验。杨捕头来到现场,发现水桶里有一颗女人头颅,周围已经围了一圈看热闹的百姓,百姓们对着人头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杨捕头问一旁的保长徐有成是否认识这个女人,徐有成说镇上人口他都熟悉,就是不认识这个女人。女人的头颅被打捞上来时,有不少人来看热闹,他们也说没有见过这个女人。杨捕头又问仵作有什么发现,仵作说人头是被利刃割下来的,其手法残忍狠毒,下手时非常有劲。头上其他部位完好,没有割砍的痕迹。 井中发现了人头,尸体可能会在井里。杨捕头于是让保长徐有成找来各种工具,在井口上边搭上架子,用一个竹篮将衙役送入井下去打捞尸体。衙役果然在井底发现了尸体,衙役用绳子将井底的尸体拴住,众人在井口上用力拉拽,没多久就把尸体拉出了井口。
尸体拉上来后,杨捕头上前一看,却发现这分明是一具男子的尸体。男子尸体被砍掉头颅,只有四肢尚在,尸体身上没有外伤,只有脖子处有砍割的伤痕。杨捕头又让围观的人辨识这具男尸,结果所有人都不认识男子是谁。一个人头和一具无头尸体,围观的人都不认识,这下真的成为了无头公案了。杨捕头让徐有成将人头和尸体收敛安放在临时搭建的停尸房里,待查找到凶手再将其掩埋。 中午时分,杨捕头等人肚中已经饥渴,于是踱步到镇上的一家“亨运达”酒楼吃饭。杨捕头等人换了便衣才过来吃饭,目的是不想惊扰镇上百姓。杨捕头等人进入酒楼后,当地保丁李晃早已经迎候在门外。李晃见杨捕头等人进入酒楼,马上迎上去招待他们入住,并说保长徐有成已经给他们包下了食宿,众位大人可以在此尽情享用。 杨捕头听罢,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悦。办案属于正常工作,不该由保长出钱请吃请住,况且杨捕头打算微服私访,这下被人认出,案子还如何查呢?杨捕头当即推辞,带着三个衙役转到了离城隍庙不远处的一个小酒馆吃饭。
杨捕头几人进入小酒馆后,要来了一些酒菜饭食。就在四人喝酒聊天之际,酒馆里一个负责上菜的小二借着给杨捕头斟酒的机会,悄悄告诉杨捕头:“保丁李晃知道被杀的女人谁,找他就可以。”杨捕头听了此话,故意装作没有听到一样,继续喝酒吃菜。 酒足饭饱之后,杨捕头给了小二一块碎银子,将他约到镇外一片小树林里询问他有关案子的事情。小二叫刘奎,今年17岁,半年前在街上扛树枝时不小心杵到了李晃,结果被李晃打了几个嘴巴。刘奎当众被人羞辱,心中一直咽不下这口气,这口气到现在也没有出。 今天上午,当豆腐店伙计赵福林从井中捞出人头之后,李晃陪着保长徐有成到现场查看,当李晃走近查看人头时,嘴里低声说出看一句:“咦,他的尸体怎么也在水井里呀?”李晃说话的声音虽然不大,却已经被站在他身边的刘奎听得一清二楚。李晃这句话说得蹊跷,好像他早就知道水井里有尸体似的。
杨捕头听了刘奎的话,问他是否因为当初受了李晃的气,所以趁机诬陷报复。诬陷报复是要被治罪的,至少要被杖责二十大板。刘奎说他绝对没有说谎,也不是单单为了报复李晃,保长徐有成有钱有势,在当地横行霸道,欺男霸女,做下了不少坏事恶事。 保丁李晃是徐有成的心腹,此人狗仗人势,处处为徐有成行凶作恶,镇上人人惧恨他们,奈何徐有成在此地盘踞多年,镇上居民都敢怒不敢言。李晃有一个相好的女人名叫胡杏花,住在城隍庙附近,可以去那里找李晃。杨捕头听了刘奎的话,让他不要声张此事,又低声对他嘱咐了几句才将他放回去。
当天晚上,杨捕头四人悄悄摸进镇里,他们按照刘奎指点的位置翻墙进入了胡杏花的家中,从胡杏花的被窝里将光溜溜的李晃提出来,叫他穿上衣服后连夜用马车拉去县里审问。杨捕头将李晃拖入大堂审问,请来县令拷问李晃。杨捕头提前将查案的情形汇报给了县令,县令一拍惊堂木,喝问李晃为何谋杀井里的一男一女,还不赶快老实交代罪行? 李晃跪在大堂地上,叩头如捣蒜一般说自己并未杀人,更不知道井中的尸体是谁?他在相好胡杏花家里睡觉,不知何故被杨捕头等人抓来审问,他真的是冤枉的。县令见李晃油嘴滑舌,且容貌猥琐可鄙,知道此人并非善良之辈,于是让衙役杖责李晃。几大杀威棒打下去,李晃被打得皮开肉绽,只得老老实实承认了一切:
原来,井里的无头男尸叫陈显安、女人叫林淑珍,是陈显安的妻子。陈显安是保长徐有成的远房表弟,老家在山西大同,从事布匹和茶叶买卖。此次准备进京开绸缎庄,顺道来看看表哥徐有成。陈显安这几年经商发了财,他携带了一千两银票前来开店,买了两辆装饰豪华的马车作为交通工具。 陈显安有钱且仗义,出手很大方。来到镇上之后,给表哥又是买衣服、又是买鼻烟壶等,徐有成一家上下都收到了陈显安的礼物。陈显安此行还带着新婚妻子林淑珍,林淑珍是大同一户仕宦人家的女儿,自小知书达理且长得貌美如花,容貌宛若天人。徐有成见表弟陈显安身怀重金,又有美妻为伴,心中不免嫉妒起这个当年连饭都吃不饱的穷表弟来。徐有成见了陈显安及其妻子后,日夜茶饭不思,心中堵得不行。最后他决定杀了陈显安,夺走他的一切。
一天晚上,徐有成假惺惺地在“亨运达”酒楼摆下了一桌上等酒席,为表弟一家饯行。按照陈显安的计划,准备明天启程出发进京,表哥徐有成隆重为他饯行,他自然没有半点怀疑就带着妻子林淑珍前往赴宴。 徐有成早就在酒里下了蒙汗药,陈显安夫妇才喝了几杯酒就被迷昏倒在桌子上。徐有成迷昏陈显安夫妇后,叫来城隍庙的慧空和尚把陈显安用车运到郊外杀害。随后,徐有成又让人用一顶小轿把昏迷不醒的林淑珍抬回自己家里,当夜将林淑珍糟蹋。 半夜时分,蒙汗药退去之后,林淑珍醒了过来,看到身边躺着的是徐有成后,当即大哭大闹起来。林淑珍抓起桌子上的古玩瓷器朝徐有成的脑袋砸去,徐有成躲闪过去,随手拔出床头挂着的一把快刀,一刀就砍掉了林淑珍的头颅。徐有成杀死了林淑珍,心中有些后悔,但此时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了。他找来心腹保丁李晃,让李晃将林淑珍的人头和尸体包上,用车推到外面去埋了。
李晃是徐有成最忠实的狗腿子之一,他和城隍庙的慧空和尚被镇上人称为徐有成的“双狗”。李晃二话不说就弄来口袋将林淑珍的尸体和头颅装上手推车,一路朝正外走去。李晃推着小车来到凉水井时,车子突然陷入了一个土坑里,林淑珍的脑袋突然“嗖”地一下就被折进了水井里。 李晃见人头掉进水井里,当时吓得不知所措,他趴在井边看了看,井里黑漆漆的一片看不清楚,李晃没有办法捞起人头,他也料想人头已经沉入了井底,索性懒得去捞了,于是便推着尸体赶往镇外的一片树林将尸体掩埋。 李晃埋好尸体返回镇上复命,把人头掉入井里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徐有成,徐有成打了李晃两个耳光骂他办事不力。他们原本打算第二天晚上悄悄将头颅捞起,谁知第二天天还没亮豆腐店的伙计赵福林就捞出了头颅,并第一时间跑去县衙报了案。因为赵福林报案很早,所以李晃等人没有机会捞起头颅毁掉。
为何陈显安的无头尸体在井里被发现?李晃说他也不知道。后来,杨元忠捕头一行来到镇上办案后,徐有成又指使李晃在“亨运达”酒楼为他们包下食宿,一来是为了监视他们办案,二来也是为了在情况不妙时对他们下毒。县令听了李晃的供词,相信李晃所说的话为真,于是又让李晃带着杨捕头等人到镇外挖出了林淑珍的尸体,同时又派人将徐有成抓捕归案,城隍庙里的慧空和尚也一起拘捕到堂。县令升堂问案,分别对他们进行审理。 慧空和尚交代:他早年是一个土匪,杀人越货做了不少恶事,后来出家当了和尚。保长徐有成知道他的身世后,经常以此要挟他,让他暗中做些杀人劫财的勾当,又将城隍庙的香火钱分一半给他。前天晚上,他按照徐有成的指令,把昏睡的陈显安用斧头砍死后,装进口袋用扁担挑着出城去。结果来到城隍庙附近时,由于尸体实在太重,一边重一边轻很难挑。于是他就把尸体丢进了凉水井里,只把一颗不重的人头埋到了山里的一棵老柿子树下。 慧空和尚招供,县令又派杨捕头等人到老柿子树下挖出了陈显安的人头,县令又让人传信给山西大同找到陈显安的家人前来辨认,证实了这两具尸体是陈显安、林淑珍夫妇的。人证物证俱在,徐有成百般抵赖也没有用,最终只得承认了恶行。
按照《大清律例·刑律》规定,徐有成等人犯下了杀人毁尸罪,下毒谋害妇人罪,按律判处斩首。最终徐有成、慧空和尚、李晃被判处斩首,示众三日,“亨运达”酒楼的掌柜被杖责三十,并关押三年,酒楼属于徐有成的私产罚没充官。徐有成强占陈显安的一千两银子,如数判归其家属。 此案到此才算结案,百姓此时才明白这起案子的来龙去脉。真可谓是人心隔肚皮,徐有成在镇上作恶多年,原本就不缺钱,但他看到表弟过得很好后,就动了嫉妒心、贪恋心,垂涎表弟的钱财、垂涎弟媳的美貌,加之他在当地一手遮天多年,认为可以为所欲为,于是便做下了这等丧心病狂之举。陈显安到死都不明白,害了他的竟然是他的表哥。陈显安夫妇、徐有成及其两个帮凶都先后送了命,五条人命的背后,贪欲是最大的恶魔。
此案告诫后人:财不可露白,人不可全信,有些看似很亲的人,实则包藏祸心,防人之心不可无,遇难时已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