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文书如何令法官采纳?
刑事律师文书如何令法官采纳?
——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王思鲁
脱离事实、证据和具体法律条文的讲情,讲政治,讲法治,会让法官当“废纸”处理;不立足于事实、证据和法律的对法官的形容词(包括成语)攻击、冷嘲热讽,会给当事人带来灭顶之灾,甚至令法官针对律师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立足于事实、证据和法律的攻击、冷嘲热讽,亦易使法官“恼羞成怒”,放大人性恶的一面,尽量寻找不利于辩方的理由裁判,针对律师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刑事律师文书要服法官,分二种情形:法官不存在非正常压力或偏见的案件,应运用法官易读明白,读起来爽,可全文复制编辑成裁判文书的文字将有充分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的理由写清楚;这会令法官笑纳。法官存在偏见或冤人入罪的外来力量的冤案(这其实很少),对法官,只能是立足于事实、证据和法律“逼服”;文书形式有多种,给法官的,给现实中“法官的上司”的,等等;表达方式据情而调。
广强律师事务所系由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领衔的、致力于全国性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有效辩护的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广强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庞大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并在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界率先将刑事辩护推向精准化、类罪化有效辩护,几十名各具特长的精准化刑事辩护律师分别致力诈骗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传销犯罪、职务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税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网络犯罪等类犯罪重大案件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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