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把老百姓分成四等,待遇越往下越差,现在都颠倒过来了

哪四等,事情其实是这个样子滴。

秦统一六国之后,共设立三十六郡,当然,不是一下子设立起来的,有的在统一之前,有的在统一之后,对三十六郡的具体名称,历朝历代都没搞清楚。

远的不说, 2002年6、7月间,在湖南省湘西土家苗族自治州龙山县里耶镇里耶古井当中发现大量秦帝国时期定期丢弃、销毁的地方公文,里面就有个“洞庭郡”的说法,而这个洞庭郡,则是两千年来专家学者们都没有提到过的。

你想想,别的专家们都搞不清楚的事情,我自然更没办法弄清楚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秦始皇以及他以前的君主并没有那么博爱,对全天下老百姓还是划分等级的,怎么个分法:

第一类:设置于战国时期秦国固有领土的各郡,以及各郡的老百姓。

秦国将这样的郡称为内史,也就是老秦人自己的土地及其土地上的人民。

对这一类人,秦始皇是非常偏爱的,何以见得,1974年在秦始皇陵外围出土的兵马俑,其中军马俑八千个,有人根据这类军马俑的体貌特征做了个分类研究,竟惊奇的发现:

八千个军马俑只有三类:脸颊胖乎乎的关中士兵、圆脸尖下颌的巴蜀士兵以及高颧骨的陇东士兵。

这是什么意思?

关中、巴蜀、陇东都是老秦人故地,那里的人吃苦耐劳、骁勇善战,秦始皇打心底里喜欢他们,甚至都打算即便到了那边,也要带一批这样的士兵过去。

由此可见,在秦始皇对于老百姓的分类当中,西北的老秦人是第一类人,他们居住于政治核心圈所在的内史郡,享受着高于其他地区老百姓的待遇;

第二类:超越国境,建立于位于六国前哨部位的各郡,以及这里的人民。

这一类地区和百姓位于秦国前哨部位,对秦国东出有重要作用,当年曾反复争夺,也属于最早归附,并对统一六国立下卓越功勋的,但因为他们不是原住民,所以将他们划分到第二类,虽然是第二类,但待遇却与老秦人基本等同;

第三类:歼灭六国后,接管的原六国各郡以及人民。

在统一六国之前,各诸侯国已经开始实施郡县制了,六国歼灭以后,这类地区的老百姓,他们统一称之为新黔首,对这类郡县,一般会派老秦人出任长吏,也就是郡守、郡尉、郡监一类的高级地方长官,对新地区予以统治,这类地区,用现在的话说,以转化思想教育为主,目的就是使他们尽快接受大秦帝国的统治,因为忠诚度上不如前两类地区,所以将这些地方的百姓当成第三类人,政策上享有优待,至于物质待遇上怎么样,就不是很统一了。

第四类:全国统一后扩张领土所设各郡,以及各郡的人民。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荡平天下已成过去式,这时候呢,又根据南北边疆的局势,将放逐蛮夷提升到基本国策的高度。

而放逐蛮夷呢,主要针对的是北方的匈奴以及南方的百越,这一类地区,尤其是百越,也就是如今广东、广西、江苏、浙江一带,在当时人们的眼里,野蛮不化、桀骜难驯,属于最下等的人民,所以以军事高压为主。

综上所述,秦始皇眼里的四等人,严格一点说其实是三等,即:

西北的老秦人、原六国的中原人以及南方的百越人,其中以南方的百越人最为低等,所以采用的手段也相应的比较野蛮。

有句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又所谓江山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两千年前在秦始皇眼里,老秦人是天下最优等的老百姓,可到了两千年后,特别是现在,南方后来居上的发展起来,就因为有钱,所以广东以及江浙一带,成了人人向往的地区,而这一带的人民呢,也就相应的牛气起来,至于以前的老秦人呢,现在恐怕要快马加鞭,才能追赶的上了。

参考资料: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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