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边漫话之打箭炉的锅庄(三十)
西藏人民历来以牧马、养牛、放羊为业,以农为主的内陆则十分需要马。据史书记载,早在西汉时期朝廷就开始到西羌(后来的西藏)买马。汉安帝元初二年(公元115年),虞诩就建议说:“今虏皆马骑,日行数百里,来如风雨,去如绝弦,以步追之,势不相敌。......莫如罢诸郡兵,各令出钱千,二十人共市一马”。安帝采纳了虞诩的建议,从此开始买马西羌。
在唐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德宗贞元三年(公元787年),李泌就提出“请发左藏恶缯(藏在库中的劣质丝绸),染为彩缬,因党项以市之,每头(马)不过二三匹。计十八万匹,可致六万余头(马)“ ,答说“善”。
继玄宗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开赤岭藏汉贸易市埸后,在宪宗元和十年(公元815年),皇上应藏族的请求,又开陇州塞为市。当时主要还是以丝绸易马的民间贸易。
藏汉之间的茶叶贸易,特别是以官营为主的茶马贸易,是在这以后才逐渐兴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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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在神宗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以前的一百一十多年间,有以川茶与原、渭、德顺(均属今甘肃省)三郡藏族交换马匹的贸易,但为数不多,且准许商人在川陕自由卖茶。随着朝廷与北方民族战争的加剧,亟需从西藏得到马匹,熙宁七年熙河经略使王韶便提出:“西人颇以善马至边,其所嗜唯茶,而乏茶与之为市,谓趣卖茶司买之”。皇上采纳了他的意见,从此便开始了在西藏的茶马贸易。朝廷紧紧控制其内陆的茶叶,选择藏汉毗邻的合适地方开展以茶换马的交易,这便是以官营为主的“茶马互市”。
茶,是西藏人民的生活必需品,朝廷欺其高原不产,更是把茶叶贸易作为其推行“羁縻”政策的重要政治手段,并视为一项主要的财税来源。就在北宋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朝廷规定,川陕茶民生产的茶叶,必须“尽卖于官埸”,茶叶收购和茶马贸易,实行官营。当时在四川设立的官营茶叶收购埸所就有四十一处之多。为了垄断茶叶经营及茶马交易,朝廷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榷茶法》(即茶叶专卖法),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都大提举茶马司”(专管藏汉茶马贸易),设置了专门的市埸。北宋年间,主要是收购四川产的茶叶,到甘肃三郡专设的市埸换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