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浮躁时代中,我们如何认识幸福、把握幸福?

幸福,

是指一个人的需求

得到满足而产生长久的喜悦,

并希望一直保持现状的心理情绪,

幸福并不与快乐、快感、方便完全划等号。

幸福可以划分为四个维度,满足、快乐、投入、意义。每个维度的幸福都是好的,但是将浅层次的快乐转化为深远的满足感和持久的幸福感是一件益处更大的事情。

谈到幸福的条件,必然包括欲望的满足,而中国社会自古以来是人伦礼法的社会,因此历来只有少数哲人会谈及,比如荀子主张:「养人之欲,给人以求。」戴震曰:「遂欲达情。」多数的哲学家谈及幸福,特别是宋明理学家和明清的经学家在面对自己的崇高理想和社会责任时,一般会摒弃过多的人欲,追求较高的人生价值,以合天道,救济苍生。

尚书说:「天道福善祸淫。」在中国早期的文献典籍里,就把福和善连在一起。孔子说:「君子忧道不忧贫」 、「君子谋道不谋食」。相对于士大夫阶层应该奋力追求最高层次的善,也就是道福,物质的满足显得微不足道。

中国哲学中的幸福观

儒家特别提出孔颜乐处等理性之乐。理性之乐对中国普通老百姓的影响是巨大的,形成了中国民间幸福感的重要心理取向;传统文化中又有对欲望节制的倡导,促就人们形成知足常乐的思想。

中国的主流文化表面上似乎并没有倡导人们追求现实的幸福与快乐,也从来没有一派思想把追求现实的幸福当作人生的目标与动力,从基本需求满足上的幸福及至最高精神需求满足所达到的幸福,在客观上共同造就中国人形成了乐天知命的心态和性格,形成中国人幸福感的独特体验。

幸福是最终最高的善

对于幸福,从亚里士多德时代到今天,不论哲人贤达,还是芸芸众生,无论是形而上的,还是世俗的,都曾认真思考过。因为,幸福是人类本性中所追求的终极,是人生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与我们的灵与肉密切相关。

人类在几千年对幸福的追求、感受和认知获得的体验中,总结了幸福的本质和基本条件,有一个普遍的基本的幸福观念,这就是:幸福是最终最高的善,而为人类奋力以赴的目标。」亚里士多德不反对财富和肉体的享乐,认为这是促进幸福的条件,但也强调幸福生活就是善良生活。柏拉图更是把幸福定义为灵魂的和谐——真正有品德人的生活状态。

幸福感深受文化影响

文化会影响甚至主宰人们对幸福的主观体验,即影响或主宰人们的主观幸福感。

文化是建构幸福观及塑造个人幸福主观经验的重要力量,文化也因此为人们设定了幸福的不同来源与条件。现代人文精神缺失,过分以金钱和物质衡量幸福,甚至将其作为衡量幸福感的唯一标准,西方哲人说我们早已经沦为生产链条上的机器了,甚为可悲。

传统文化提供了实现幸福感途径的各种思想基础,帮助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在自己可以企及的范围内实现理想人格,在服务社会中体味现实之上的理性之乐,为中国人提供了一个周全、圆融的幸福途径和愿景,帮助中国人在不同的环境中,保持积极向上、心向未来的乐观心,这也正是国人长久保持泰然乐观的精神动力。

这样的文化思想,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现代人提供了一种多重意义的幸福范式,帮助现代人在追求和实现幸福的过程中,回归本性,重视文化基因中的幸福本质,理解多层次意义上的幸福。个体在满足基本人性需求的基础上,通过不同的道路追求到自己真正、持久而深刻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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