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人物】冯贝堡乡胡宪权

胡宪权

胡宪权,1927年6月20日出生,法库县冯贝堡乡冯贝堡村人。1936年至1942年,在家乡的小学读书。1942年至1945年,在奉天省立铁岭县国民高等学校(四年制)读书。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八路军冀热辽军区部队进驻铁岭县城,并将原铁岭国民高等学校改组为铁岭联合中学(八路军政工人员到校任教)。胡宪权在铁岭联合中学高中班继续读书。

1945年11月,胡宪权在铁岭县参加革命工作,之后随县大队转移到法库县。1946年1月,进入由辽宁省政府主办的辽宁民主学院(开始设在法库城内)学习,1946年3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4月,到辽西省银行(设在洮南县)工作。1947年1月,被派往辽西省安广县(今属吉林省)银行办事处任主任。同年3月,安广县和大费县合并为赉广县,胡宪权任赉广县银行办事处主任。1947年底,辽西银行划归东北银行,胡任东北银行赉广县办事处主任。

1948年底,胡宪权奉命到阜新重新组建阜新市支行。1949年5月东北银行阜新市支行开业,胡任副经理(主持全面工作)。1949年9月,调到东北银行开原县支行任副经理(主持全面工作)。1950年调到东北银行辽西省分行任副科长、副主任(党组成员)等职(期间东北银行改为中国人民银行东北区行)。1954年8月,调到中国人民银行辽宁分行工作,任该分行监察室副主任。

1955年至1959年夏,胡宪权任中共铁岭地委财贸部副部长。期间,1958年至1959年,曾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专修科学习并毕业。1959年夏至1960年末,在中共辽宁省委财贸部任办公室副主任。1961年初调到中共中央东北局财委任巡视员、综合组组长。

1968年冬,去辽宁省“五七”干校学习。1972年至1974年,在中共辽宁省委组织组审干办做临时工作。1974年冬,调到辽河石油勘探局财务处任副处长。1978年初调到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任副行长。1982年调到中国银行大连分行任副行长,主持全面工作。1984年至1989年,在中国银行大连分行(即省行,后改名为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任副行长,职称为高级经济师。

1989年4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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