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族(散文)

       最近朋友给我一部山地车,我就成了“有车族”。当然就不走路了。有车出行,快速,且喜欢着出门。走路没有什么不好,据说是所有运动中对于健康最有收益的。但走路也有另种警告,走多了磨损膝盖。走,还是不走,许多人在纠结。我本来也在纠结群中,现在我解放了,不再纠结,我成了“有车族”。

  每天午休后,我就出车。往哪儿去,有时很难决定。这种事,参与讨论的一人,做决定也是一人,一个人突然成了两人,事情变得复杂起来,一人说,去东,那决定的说,不行。最后俩终如统一,往西。每日的生活内容,因为有车变得不再单一,今日出车去某个新辟的公园,明日去另一个大家公认好玩的地方,再后天就计划着沿着资江走走,将河畔新的风光收留眼底,留待日后发酵成文,驭车出行,优势显然。

  开始我有点开猛车,双脚一用劲,风驰电掣,痛快。有一天正在风驰电掣,有人忽横穿马路,好的脑子还不太迟钝,紧急刹车,避免了一场车祸。此事,让我醒悟,大路虽宽但不是你一个人的,还有许多须得用脚行于路的同志,你目中无人往前冲,不对呀。于是我用中速前进。所谓中速,不疾不徐也。感觉一是安全,二也满足着优于行的“风火轮”快感。无须脚在地上行走,有离开大地的意味,人在车上飞行,仿如腋下忽生两翅膀出来,只需稍一振翅,就可天马行空。人在车上,渐渐竟自大起来,觉出自己站在最高点,俯视着靠腿脚在地上行走的一群。

  有一日,梦里醒来,擦掉眼角污物,再看我的车:山地自行车,有些年岁了,锈迹有了,构件歪了,是他人作废物处理的家伙。那一天,朋友一手将单车递我,一边嘱我,能骑则骑,骑不了扔吧。扔者,约定俗成是称为垃圾的东西。

  我们一生里大概是做了好多盲目自大的事,自己却是不曾察觉,倒是洋洋得意的。

                        2017年10月27日益阳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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